枞阳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 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
按照《枞阳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人员
体检时间:7月12日(星期日)。
体检对象:见下表。
序号姓名准考证号
1吴帆231608584
2潘琦231608036
3章颖231608615
4钱行行231608637
5查艮艮231608218
6陈薇231608100
7姚博231608592
8刘夏231608386
9谢健231608435
10余天赋231608569
11周磊231608549
12童昊231608353
13刘伟231608021
14殷明学231608405
15何济沧231608312
16章元231608252
17汪流231608442
18吴何康231608259
19陶伟231608320
20斯健231608126
21杨磊231608365
22杨磊231608421
23王鹏231608451
24张浩231608032
25王固231608237
26高峰231608114
27唐昊231608519
28胡鑫231608515
29杨鼎231608217
30徐鑫231608144
31章韵华231608558
32钱波231608253
33方明231608272
34施翔231608443
35胡郴231608347
36余威231608345
37周霞231608329
38何立姣231608271
39方兰231608182
40王媛媛231608330
41杨许燕231608395
42周淑新231608089
43张熊军231608370
44吴义天231608450
45汪余231608173
46齐琪231608486
47潘文婷231608052
48惠雪辰231608027
49周牵牵231608539
50江汉生231608202
51季苏梅231608048
52王璇231608596
53章金娟231608497
54吴昊231608074
55何建231608077
56叶发平231608112
57徐贤文231608132
58倪润秋231608045
59芮莎231608175
60唐斌231608600
61章勇231608505
62张娅玲231608168
63章慧231608462
64章莹231608073
(二)集中时间及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枞阳县医院体检中心(县医院一分院)一楼大厅集中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渡江路。
(三)体检费用:自理(400元/人)。
(四)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请参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张近期1寸证件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逾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每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正确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饮酒,不做剧烈运动。
4、须空腹参加体检(采血、B超等检查项目)
二、考察
(一)考察工作的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县人社局、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考察。
(二)考察内容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
具体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察对象提供材料:
1、应届毕业生
个人学籍档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历届毕业生
(1)无工作经历的人员
学籍档案,居住地村或社居委出具个人表现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有工作经历的人员
个人学籍(人事)档案,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现实表现鉴定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其他材料
(1)属高校毕业生,档案不在枞阳县的,请及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将档案统一调至县人才交流中心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在枞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的,不需个人送交。
(2)已婚考生提供政府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于7月20日前将书面考察报告报送至枞阳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对有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面试缺考和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作替补对象。
枞阳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
按照《枞阳县投资发展集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人员
体检时间:7月12日(星期日)。
体检对象:见下表。
序号姓名准考证号
1吴美娟231608712
2张宇231608703
3吴敏231608719
4章萍231608673
5刘晶晶231608728
6丁晨231608711
7陶鹏胜231608723
8曹捷231608717
(二)集中时间及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枞阳县医院体检中心(县医院一分院)一楼大厅集中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渡江路。
(三)体检费用:自理(400元/人)。
(四)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请参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张近期1寸证件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逾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每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正确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饮酒,不做剧烈运动。
4、须空腹参加体检(采血、B超等检查项目)
二、考察
(一)考察工作的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察。
(二)考察内容
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具体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察对象提供材料:
1、应届毕业生
个人学籍档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历届毕业生
(1)无工作经历的人员
学籍档案,居住地村或社居委出具个人表现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有工作经历的人员
个人学籍(人事)档案,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现实表现鉴定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其他材料
(1)属高校毕业生,档案不在枞阳县的,请及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将档案统一调至县人才交流中心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在枞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的,不需个人送交。
(2)已婚考生提供政府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考察结束后,由县投资发展集团于7月20日前将书面考察报告报送至枞阳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对有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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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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