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棚户区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省下达我市今年开工任务8000套,要求10月底前全部开工,我市已于9月底提前并超额完成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开工8573套,占任务的107.2%。
省下达我市基本建成任务2000套,要求10月底前完成,我市已于4月底提前并超额完成。截至目前全市基本建成7979套,占任务的399%。
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省安排我市2018-2019年任务2520户,要求2018年底前开工、2019年上半年竣工。我市已于10月15日完成开工任务。截至目前已开工2792户,占任务的110.79%;竣工2215户,占任务的87.89%。
三、住房制度改革工程(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一是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我市没有列入全省试点市,在做好政策研究的同时,已启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设,于7月份运行。二是公租房分配工作。省要求11月底前,列入国家计划政府产权公租房分配率达到90%以上。我市已于5月底提前完成任务。截至目前,列入国家计划的32230套中,已分配31809套,分配率98.7%。三是改革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已于5月10日首批通过了住建部贯标专家组验收,加快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办事流程,改善缴存职工办事体验,开展政策执行情况及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四是研究探索共有产权住房。我市提前搞好研究,按照省要求,今后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发展。
四、清洁能源供暖(气、电代煤)(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018年省下达我市气电代煤任务为23.2504万户,其中:气代煤21.7463万户电代煤1.5041万户。截至目前,我市实际完成气电代煤23.4529万户,超额完成省定任务目标2025户。其中:气代煤完成21.8005万户,超额542户;电代煤完成1.6524万户,超额1483户。
五、城乡特困人员救助工程(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目标任务:大力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保标准不低于7740元/人/年和4200元/人/年;落实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政策,2018年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标准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进展情况: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了每人每年7440元和420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600元,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及时将符合低保和特困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至9月底(季度统计),全市共有城乡低保6.67万人,其中城镇1.03万人、农村5.64万人,累计发放1.8亿元;城乡特困人员共有2.14万人,累计发放9700万元。已完成目标任务。
六、社区和居家养老工程(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目标任务: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基本符合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80%的城市街道;进一步提升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服务能力。
进展情况:在中心城区新建7家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了80%以上的城市街道;新建集养老信息采集、养老服务培训、居家养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平台,提升了居家养老信息化水平;建立了全市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服务补贴制度,已累计为1560人发放了服务补贴资金24.186万元。已完成目标任务。
七、学前教育普及工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共5项内容:
(一)加强城乡公办幼儿园建设。一是全市通过新建、改扩建,添置设备设施、购置玩教具、图书等方式改善92所公办园办园条件,完成年度任务115%。二是积极增加城镇学位供给,肃宁、中捷、南大港、海兴,泊头、盐山、黄骅港等7个县(市、区)、青县、任丘、河间、献县、吴桥、新华区、运河区等7个县(市、区)在城区举办的公办园分别达到2所、5所以上,完成年初工作目标。三是小区配建幼儿园的监管取得阶段性成果。出台了《沧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理顺了监管程序。目前,已有7个新建小区开发商同辖区政府签署了移交协议,有效增加了主城区优质公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学位供给。
(二)扶持和规范民办园发展。一是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提高普惠园占比。《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已正式印发;《沧州市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将下发执行;市教育局、财政局已联合制定《沧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办法》,将与我市实施办法同步执行。二是整治无证园,消除监管盲区和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出1264所无证园,通过督办整改,32所取得了办学许可证,162所消除安全隐患进行了登记备案,205所被依法取缔,865所无证园正在整改。
(三)加大公办园经费保障力度。为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与补偿机制,拟定了《关于提高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报告》,提交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正在开展公办园提费调研、测算工作。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组织开展了优秀教师实验教学说课、自制教具评选、保教能手优质课评选等全市性比赛,以赛代训,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平。二是以“我是幼儿教师”为题在全市开展了第七个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营造重视关心幼儿园教师成长、支持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各县(市、区)实施了幼儿教师全员培训计划,通过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整体提升全市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五)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一是对各级各类幼儿园从审批行为、教师行为、保教行为、收费行为、安全行为、监管行为六个方面从严予以规范;二是从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制止小学非零起点教学行为等方面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推进全市幼儿园科学保教。
八、中小学校舍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双创双服”暨中小学校舍提升工程的通知(冀教财[2018]15号)下达我市新建、改扩建校舍10万平米的任务目标。目前,竣工面积13.3万平米,已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133%。
九、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工程(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2018年计划完成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7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8万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下;职业技能培训目标5.8万人。
目前,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11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3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9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49万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4%;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完成任务数的112%,完成6.52万人。已完成全年计划。
十、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公用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2018年计划改造197个老旧小区,已全部改造完成。目前已安排部署明年(258个)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截至目前,我市供水管网改造已完成6.996公里,超额完成5.51公里的年度计划。
十一、环卫市场化项目(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为了保证选到实力雄厚、经验丰富、业绩优秀的中标企业,沧州市环卫市场化项目分资格预审、公开招标两个步骤实施。资格预审文件已于10月22日完成,待市财政局出具资金证明后在网上公告。
下一步,起草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形成初稿报市政府研究。同步推进人员安置和环卫设备车辆的资产评估处置相关事宜;提交市政府研究两区环卫系统的遗留问题。
十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目前,下辖18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均达到一级A排放;污水处理率(含县级市)达到97.64%;县城达到98.75%;8个污泥达标改造项目已完成。
十三、城乡厕所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卫计委、市旅发委、市交通局)
共4项内容:
(一)城区厕所改造:2018年新建公厕任务20座;公厕改造任务30座。新建公厕项目12座竣工,8座正在办施工许可证。
(二)农村厕所改造:农村厕所改造省下达任务数60000座,截至目前,全市已改建61893座,已完成省下达任务。
(三)旅游厕所改造:截至目前,143座旅游厕已完工建设135座,完工率94.4%。
(四)交通沿线厕所建设:2018年计划结合服务区改造提升工程,新建公路厕所2处,改造提升公路厕所3处。
截至目前,2处新建公路厕所、3处改造提升的公路厕所工程全部完工。
十四、公共交通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具体任务目标:沧州市大外环2018年,完成省交通运输厅工可报告行业审查意见;任沧港快速路项目2018年完成路线方案研究;续建、新开工国省干线公路240公里,在建项目累计建成路面140公里;积极推进邯港高速公路沧州段前期工作,同步开展初步设计;加快曲港高速沧州段、京沪高速沧州北延至冀津界段前期工作;投资4.8亿元,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500公里,桥梁改造61座。
(一)沧州市大外环、任沧港快速路前期工作
沧州市大外环:已完成可研报告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意见。省发改委已同意省道S330南排河至保定公路黄骅市夏庄子至沧州市区浮阳大道段、省道S333海兴至顺平公路沧县穆官屯至泊头西孟段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已经着手开展土地预审前期准备工作。任沧港快速路:已完成路线方案研究报告编制,已经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路线方案进行了研究。
(二)续建、新开工国省干线公路240公里,累计完工里程140公里。
2018年开工在建国省干线公路267公里,完成工作目标的111%,已完工里程142公里,完成工作目标的101%。
(三)邯港、曲港高速、京沪高速沧州北延至冀津界
邯港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初步设计工作,沿线各县已顺利完成取土意向书签订工作。省住建厅已下发项目选址意见书。东光县、孟村县、海兴县、孟村县、盐山县均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通过沧州市环保局审批。《邯港高速公路沧州段PPP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市政府审批。
曲港高速公路:完成工可报告修改完善,工可报告方案呈报市政府审定。
京沪高速沧州北延至冀津界段:天津交委高速处已委托天津市政设计院开展路线方案研究工作,目前路线方案已经形成初步意见。
(四)农村公路建设
截至目前,农村公路共完成投资99645万元,其中:农村公路新改建开工874.1公里/418个项目,完工827.7公里/380个项目,完成投资91106万元;危桥改造开工3751.1延米/79座,完工2422.3延米/52座,完成投资8539万元。
十五、交通秩序整治工程(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目标任务: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倡导交通文明行为,依法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主干公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85%以上,城市区主干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城市区主要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守法率达到85%以上。
市公安局制定了工作方案,完善了考核机制,全警动员,全面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截至11月7日,我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6起,死亡164人,受伤363人,财产损失95.39万元,除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外,其他三项指标均大幅下降。
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打造了80个交通管理示范路口、34条交通秩序严管街和14条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截至10月底,主干公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98.1%以上,城市区主干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99.5%以上,城市区主要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守法率达到98.5%以上,城市区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达到98%以上。
十六、中心城区便民菜市场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
目标任务:重点对惠民、四合、维明路、千童、铁东等5家菜市场进行高标准升级改造,富强、冀沧果品、北大道、石化、道东、富园等6家菜市场按照消防安全标准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升级改造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
目前惠民菜市场、维明路菜市场、千童菜市场、铁东菜市场、四合菜市场等5家菜市场已经完成高标准升级改造;富强、冀沧果品、北大道、石化、富园、道东等6家菜市场已经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完成改造,消除安全隐患。
十七、公园绿地建设(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目标任务:计划新增植树100万株,新增绿地300公顷。
截至目前共计植树703.833万株,投资56575.7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703.83%;新增绿地407.0343公顷,投资45564.4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135.68%;新建公园游园6个,新增公园绿地面积68.99公顷;提升改造公园游园46个。
十八、公共文化服务工程(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共5项内容: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
截至目前,已完成制度设计研究课题评审、实地验收及专家集中评审等全部验收环节,待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最终成绩。
(二)文化干细胞培育工程
继续打造文化干细胞培育工程,今年共吸纳“文化干细胞”示范点79个,培育对象23个。组织“文化干细胞”成员开展培训和座谈会,为其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建立了文化干细胞管理库和干细胞专家库。出台《沧州市“文化干细胞”星级评定办法》并完成2018年“文化干细胞”星级评定工作,共有29家“文化干细胞”示范点被评为星级单位。
(三)文化共享工程专题资源“进村入户”服务点和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乡镇服务点建设完成
按照省文化厅统一安排,我市的25个文化共享工程专题资源“进村入户”服务点和5个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乡镇服务点建设全部完成,相关管理人员参加了省文化厅组织的管理培训工作。
(四)基层文化队伍培训按计划进行
截至目前,我市共招募群众文艺骨干1213人,群众文艺团队120支,市群艺馆及各县文化馆共开展培训3624场,培训文艺骨干及群众91824人次。其中基层文艺骨干参与培训共计30955人次,文艺团队参与培训共计2931次。目前我市已经培养出一批相对稳定、业务水平较高的群众文化骨干,在各乡镇(街道)发挥辐射作用,在提升乡村文化活动水平方面初见成效。
(五)“六进”演出活动丰富多彩
截至目前,组织京、梆、杂剧团及各级各类演出团体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六进”文艺演出1060场,观看群众达256万余人次。通过开展“六进”演出,向人民群众传播先进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十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程(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共4项内容:
(一)启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印发了《沧州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在沧州市传染病医院、青县医院和南皮县医院开展首批试点,各试点医院制定了医院章程。7月25日对接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了市直5家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关于县级公立医院调价方案正在制定,年底前完成。
(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持续推进。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为抓手,积极探索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投入、管理、运行、人事、分配、编制、评价等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各相关部门最大限度下放权力,充分激发公立医院活力,引导其回归公益性。在全面推广南皮县和青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经验的基础上,黄骅市今年又作为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参与创建活动。
(三)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成立医改数据监测中心,对公立医院进行控费工作专项督导,对各公立医院落实重点药品监控、处方点评、临床路径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检查,确保公立医院将控费工作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相结合,医改监测指标较以往有了明显优化。截至9月底,全市医疗费用增幅为9.6%,低于10.5%的控制目标0.9个百分点。
(四)大力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出台了《沧州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围绕“五大救治体系”,规范并落实“五项工作制度”,力争实现“三方面共享”和“三个提升”,推动改善医疗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食品药品安全工程(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5项内容:
(一)强化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027家次,发现问题209条次,全部按照要求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二)扎实推进重点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截至10月底,全市已有135家企业建立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了质量安全信息的双向追溯,其他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正在逐步推进建设中。
(三)深入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程。完成对16个“放心肉菜超市”和大型食品销售示范创建单位的预验收,准备迎接国家局和省局验收。创建10个食用农产品示范市场。青县盘古、任丘鑫桥等5家市场已经通过省政府验收。南皮东兴市场、献县北环市场等8家已通过市局预验收,准备迎接省局验收。
(四)全面开展餐饮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推动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餐饮服务单位厨房软硬件水平,有效降低了食品污染。截至10月底,全市共出动人员8296人次,3678家持证餐饮单位完成清洁厨房验收。
(五)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100%覆盖工程。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64人次,监督检查药品生产企业85家次,发现缺陷339条,通过对各企业上报的51个药品单品种风险分析数据,查找出风险点145条,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二十一、政务服务便民工程(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共5项内容:
(一)深入开展联合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时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时限分别较省规定缩减了52%、55%、54%。结合省市“双创双服”活动,针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环节进行再次优化,在原“联合审批”规定的10-1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将工作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截至目前已为59个项目组织了联合审批服务,其中政府投资项目12个,企业投资项目47个,总投资额共计274.56亿元。
(二)设置综合受理科、综合勘验科、审查科,取代原各业务窗口分散对外、分散勘验的情况,一口办理、统一勘验,实行一个窗口流转车间流水线式审批方式,实现“一窗接件、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窗出件”。积极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压缩审批层级,服务重心下移,重大审批事项实行分段审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压缩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减少86个,办理环节压缩257个,办理时限精简3466个工作日,扁平化率达到89%。对审批事项涉及的60要素进行重新梳理完善,取消不必要申报材料,杜绝模糊和兜底条款,实现审批流程、要件、服务标准化,现已完成全局144大项、256小项事项的标准化梳理工作。
(三)“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开发完成,现在市审批局144大项256小项全部事项已可以实现网上办理。
(四)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和工作态度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作风建设的通知》,落实省市委领导对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工作。利用电子监察设备和指纹机进行监察管理和考勤管理,每月初整理统计上月违纪和考核数据向窗口单位印发《违纪告知单》和《月度考核通报》。坚持每天巡查大厅,发现窗口人员违规违纪当场指出并纠正,批评教育等。发现有需要帮助的群众能够及时提供帮助。检查大厅各处电子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发现问题立即组织人员抢修,确保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运行环境、窗口人员工作面貌保持良好的状态。
(五)梳理全局首批行政许可144大项、204小项事项的审查要点并对社会公开,大幅削减审批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二十二、运动休闲城市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共6项内容:
(一)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
成立了市体育总会、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鼓励群众自发形成健身团体、网络体育社会组织等民间草根体育,并积极依法依规帮助转化为固定的健身组织,引导其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加大对体育协会、基层体育组织、草根体育组织的扶持力度,全市体育社团组织总数不断增加,使其在运动休闲城市建设中发挥生力军的作用,让有健身需求的群众都加入到组织中,让群众有归属感。
(二)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沧州市气膜网球馆已经竣工投用,现阶段免费面向公众开放;沧州少儿体校综合训练馆工程正在验收中;沧州体育运动学校综合训练馆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气膜滑冰馆建设有序展开,预计11月底前竣工投用。为主城区45所小学配备篮球架100套。完成了人民公园、双金公园、千童公园、长芦公园、新华公园、名人植物园等24个公园广场,四合社区、万泰豪景、大和庄新村等45处社区,新华小学、南环小学、西环小学、运河实验小学等11所小学,共计80处体育设施建设。盐场小公园、黄河东路景观带、太阳八九点小区、恒顺世纪中心小区、北环路小学、实验小学等29处体育设施正在施工建设,11月中旬完工。
(三)丰富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
组织举办了滑雪技能培训班、亲子冰雪趣味运动会、雪地拔河比赛、雪地跳绳比赛等冰雪活动11项次,推动冰雪运动在我市普及。组织举办百队千人拔河比赛、全民健身展演、半程马拉松等全民健身活动80余项次,参与各级全民健身活动人数突破100万人次。市体育总会组织各单项协会举办了智力运动会、球类运动会和全民健身运动会三项市级综合性群众运动会以及毽球、长跑、乒乓球等20余个单项目品牌性赛事。先后承办了全国柔力球大篷车公益惠民万里行、全国毽球平推、中华垂钓大赛、全国棋王赛4项国家级协会活动和省十五运社会组象棋、三人制篮球选拔赛,河北省围棋段位赛3项省级赛事。组队参加河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全部11个项目的比赛,共摘得金牌21枚,为我市历届以来最好成绩,并获特别贡献奖。
(四)办好群众身边的赛事
筹备第十届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9月22日下午,第十届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圆满完成各项事宜。央视5套体育频道对赛事活动进行了全天候、全方位报到。武术节的成功举办,扩大了中外文化交流,进一步提升了沧州武术的影响力和沧州的知名度、美誉度,真正办成了世界武术的盛会、狮城人民的节日。
(五)提供群众身边的健身指导
加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建设,建立市、区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稳定的国民体质监测专业队伍,完成全年5000个样本任务。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常年开展科学健身指导,为群众健身提供专业指导。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新增体育社会指导员500余人。
(六)弘扬群众身边的健身文化,让群众有荣誉感
组织开展了“百名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沧州体育双十佳”等系列评选表彰活动。在《沧州日报》开辟“泱泱武风看沧州”专栏,在《沧州晚报》开设“全民健身在狮城”栏目,广泛宣传运动休闲城市建设动态。《河北日报》对沧州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做了专题报道。在沧州电视台开办《武林群英汇》栏目,内容涵盖名家访谈、武林瑰宝、武林传奇、名师高徒、大师风范五项主要内容,对沧州武林进行深度挖掘宣传,社会反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