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良的大名,在中国历史上可谓家喻户晓、就连三岁娃娃恐怕都知道张良桥头拾鞋、黄石老人授秘笈的传奇故事。在人们心目中,张良简直就是神奇的代名词,智慧和谋略的化身。事实也的确如此,张良的经历确实够神也够奇,张良也确实有智慧有谋略,他那种“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卓越智慧和超凡风度,让人闭上眼想想就打心眼里折服。
在后世人心目中形象无比高大的张良,现实中却是一个小白脸,一个真正的帅哥!史书上形容张良“如妇人好女”,一个男人长得像漂亮的女子一样美,那就不是一般的美了,简直可说是古代版的小鲜肉!但张良生来体质较弱,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记载说张良"素多病”,整天病蔫蔫的,俨然一个“病西施”的模样。
可在张良这样一副相貌姣好、身体孱弱、病美人一样柔弱的外表之下,却有着一颗无比强大的内心,有着智力无比发达的大脑,有着一腔令无数人为之折服的热血豪情!张良被后世人称为人中豪杰、“智圣”,实乃当之无愧!
张良字子房,其出身也很不一般,他和项羽一样,也是典型的官宦子弟、贵族后裔。其祖父名开地,曾连任战国时韩国三朝宰相。父亲名平,也继任韩国二朝宰相。但到了张良这一代,还没等继承父业因袭官职,韩国就被秦国灭亡了,亡国亡家之恨,在张良年少的心灵中深深地扎下了根。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张良家族虽然随着韩国的灭亡衰败下来,但毕竟经过几代人的多年经营,家底还是相当雄厚。据《史记》记载“良家僮三百人。”在韩国灭亡之后,还能养得起三百个奴仆,其经济条件可想而知。但张良为光复韩国、报答韩国王室对张家的知遇之恩,把全部家资都投入到了反秦大业当中,就连弟弟去世,他都没舍得多花钱埋葬。而是花费重金用于收罗门客、结交贤士、收买游侠刺客。
二十来岁的时候,张良为施展抱负,离开了家乡,踏上了游侠之路,东游途中,遇见了沧海君,两人相谈甚欢,沧海君深为张良的忠肝义胆所感动,就为他引荐了一名勇士,这名勇士力大无穷,挥舞一百二十斤的大铁锤来,就如同耍根小竹竿一样轻松,张良一见大喜,从此更是一心一意地谋划着如何能够刺杀秦王,报仇雪恨。
公元前220年,秦始皇第三次出巡,张良听到这个消息后,兴奋异常,马上带领那个猛男赶到了秦始皇巡游的必经之地博浪沙提前埋伏了下来,等秦始皇的车队经过的时候,张良让猛男看准最豪华的车辆掷出了铁锤,但秦始皇也是狡猾异常,出游时找了很多替身,分别坐在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乘坐的车辇上,而自己却藏匿于平常车驾之中,其结果是替身被砸死了,而秦始皇却安然无恙。
见有人居然敢谋刺自己,秦始皇勃然大怒,重金悬赏刺客,而张良这时早已带着猛男逃之夭夭了。
张良隐名埋姓,逃到了下邳,博浪沙刺杀秦始皇之举虽未成功,但豪侠之名早已传遍江湖。再加上张良本人疏财仗义,崇拜他的人也就很多,到下邳不久,手下很快就聚拢来数百位“凉粉”(张良的粉丝)。
也就是在下邳期间,在张良身上发生了后世人妇孺皆知的传奇故事:某天,在一座破桥上,张良遇见了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糟老头。张良顶风半里地就能闻见老头身上的臭味,捂着鼻子从他身边路过时本来就没打算搭理他,谁想那糟老头却故意找茬,把自己臭气熏天的鞋子甩到桥下硬要让张良去帮他捡回来。张良当时就傻眼了,盯着老头半天没喘上气来:真麻烦,今天遇见老年痴呆了!
张良可以跟秦始皇那样的牛人较真,跟老年痴呆却较真不起来,于是忍气吞声地跑到桥下把臭鞋拾回交给了那老头,但老头存心跟他过不去,又伸出臭脚让张良把鞋给他穿上,张良就捏着鼻子帮老人穿上了鞋。老头可能感觉享受着被人伺候的滋味够好玩够刺激,痴呆症犯得就更厉害了,把刚穿好的鞋又甩到了桥下让张良拣,捡回后再让给穿上,如此反复三次,张良一一照办,终于把臭老头的老年痴呆症给治好了。可那老头也不谢一声,只嘟哝了一句“孺子可教也”扭头就走了。
张良站在桥头,正暗自庆幸自己终于摆脱老头的纠缠时,老头却又转身折了回来,张良以为老头又要跟他玩拾鞋游戏,谁想老头却是跟他约会来了,让张良五天之后凌晨时分还到桥上来。张良心中暗道:这老头又要出什么幺蛾子呀?不会还是耍着我玩吧?玩就让他玩吧,反正每天也没什么事,只当陪老人开开心。于是五天后,张良真的去赴约了。可谁料那老头却比他还先到。见到张良后,老头很生气,又约下一个五天后再见面,如此又反复三次,直到把张良耍够了,才从怀里掏出一本破书交给张良,这本书叫《太公兵法》,老头让张良好好研读,并预言张良不久之后就能得遇明主,靠这本书辅助明主打天下。这个老头就是传说中的神仙黄石公,或称“圮上老人”。
张良得到《太公兵法》之后,如获至宝,潜心研读,深解书中精妙。得知陈胜吴广起义消息之后,智慧与豪情集于一身的张良马上带领手下三四百个弟兄离开下邳,不想半路就遇见了刘邦。
说刘邦是千古奇葩,似乎并不夸张。
首先人家刘邦出生就比较“奇葩”。有一天,其母刘媪也许是在田地里干活累了吧,就躺在一个湖坡上想休息休息,迷迷糊糊中,梦见一位天神前来光顾自己。当时正是响晴白日,忽然之间却雷声大作,天上的闪电霹雳咔嚓、霹雳咔嚓,那叫一个吓人!刘邦的老爹太公刘煓急忙去找刘媪,却看见一条蛟龙正缠绕在刘媪身上。太公刘煓当时就给整懵逼了!不久之后刘媪就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十月怀胎之后就生下刘邦。
其次,刘邦的长相很“奇葩”。《史记·高祖本纪》说刘邦长得“隆准而龙颜”,“隆准”就是高鼻梁,那当然好看了,但“龙颜”就有点不太美妙了:又细又窄的一张大长脸,上面再安一个大鼻子,怎么看怎么有点自带笑场;但光这还不算,最奇葩的是,人家刘邦是带着“星云图”来到这个世间的——生下来左边大腿上就长了七十二颗黑痣!这黑痣可了不得!按照懂星象的大仙们的解读,刘邦腿上的七十二颗黑痣,是代表着天上的七十二颗星星,拱卫着刘邦这颗帝星。换句话说,人家刘邦生下来就不是凡人,是天生的帝王命。
其三,青少年时代的刘邦可谓是奇葩级的渣男,渣男中的奇葩精品。刘邦未发迹前叫刘季,人称刘三或刘老三。其实“季”并不是什么名字,只是古代兄弟间的排行,也就是说,刘邦发迹前只有代号,连个名字都没混上,是个出身底层、实实在在的穷屌丝!不过刘邦这个穷屌丝性格却非常叛逆、顽劣。小时候不爱学习,经常带着世交加发小卢绾等同学逃课,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随着年龄的增长,刘邦虽然长成了大帅哥,但却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整天跟一帮狐朋狗友在酒馆歌楼吃喝玩乐,喝得醉醺醺的时候,刘邦爱总爱大街之上高歌一曲。总之是,一个“三好学生”该干的事情刘邦全都不干,一个“五好青年”不该干的事情刘邦全都会干,把他老爹太公刘煓气得整天直翻白眼,后来干脆跟他分了家。从此之后光棍汉刘邦没了父亲的管束,更是整天为所欲为,没钱喝酒,就整天赊账,弄得满大街酒馆的老板远远地看他过来就赶紧挂起“本店已打烊”的牌子(散人我有意夸张一下哈)。但刘邦虽然有浑身的臭毛病,但也并非一无是处,比如他为人豪爽大方,虽然经常囊中羞涩,但却乐善好施,爱帮助别人,尤其是经常干些调解邻里纠纷呀,帮别人摆平个麻烦之类的事情,再加上风度翩翩,走起路来龙行虎步,气场非常强大。还有就是在招聘考试中,刘邦不知道怎么糊弄的,居然被录用为泗水亭亭长,从此有了小小的官差,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之后,刘邦的交际圈也越来越大,在县衙里当差的萧何、曹参等人也都成了刘邦的老铁,社会上小混混也都投靠在刘邦的门下,刘邦于是慢慢地混成了沛县的街头老大,后来更是癞蛤蟆吃上了天鹅肉,本来想在吕太公的寿宴上去白吃白喝,结果因白条打得太大了引起了吕太公的高度关注(刘邦一分钱的寿礼也没送,但却打了一张“一万钱”的白条),把女儿吕雉许配给了刘邦,刘邦白吃白喝一顿还不算,靠耍无赖还白捡了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娘。
其四,人家刘邦看似不务正业,其实心里装着的是远大志向,有次出差到咸阳,远远地看到秦始皇的车队威风八面地隆隆而过,刘邦不由脱口说出了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大丈夫当如是也!”——他想成为一个像秦始皇一样牛掰的人!而像那样牛掰的人全天下唯有秦始皇一个!你说小亭长刘邦敢想不敢想?这还真是人有多大胆,天地有多宽;心有多大,路有多远!人家一个穷屌丝后来还真成了比秦始皇还牛掰的人物!
陈胜吴广起义之后,本来因在工作中犯了事(私放囚徒,当时是杀头之罪)逃到芒砀山当了山大王的刘邦也顺时而动,与萧何、曹参、樊哙里应外合,杀了沛县县令,占领了沛县县城,举起了反秦起义的大旗。刘邦则被众人推举为沛公。
刘邦从此踏上了屌丝逆袭的征途。起兵之后,连新兵训练都没搞几天,马上亲自带兵攻打胡陵、方与两个县城。但秦朝军队也不是纸糊的,刘邦的军队遭到了守城秦军的迎头痛击,两个县城都没有攻下来,刘邦只好带领军队灰溜溜地躲到了自己的出生地丰邑,每天督促手下人对士兵进行反复操练,自己则关起门来和萧何老师研究起用兵打仗的高深学问来。
谁知刘邦刚撤到丰邑不久,泗川郡监郡御史就带兵打上门来,一到丰邑就气势汹汹地把城给围了起来。刘邦这时也学精了,你围你的城,你骂你的娘,我就是不出来跟你打,气也气死你!想让士兵爬城墙是吧?没门!城里有的是石头,砸也砸死你!几天围城下来,刘邦毫发无伤,泗川军队却损失惨重,士气一下子跌落下来。
城外泗川军队士气跌落了,城内刘邦军队的士气却像充气的皮球一样一点一点鼓了起来,一是被城外军队不停地骂娘给气的,二是为爬墙士兵被自己轻而易举地纷纷砸死给高兴的,攻打胡陵、方与失败后的压抑和委屈早就让刘邦手下的将官和士兵憋了一肚子火气,刘邦眼见得群情渐渐激愤起来,知道火候已到,该出手了!于是亲率军队向城外的泗川秦兵发起了突然袭击,泗川秦兵措手不及,被杀得人仰马翻,如狼奔豕突般地溃败而逃,刘邦站在城头上捋着他那漂亮的胡子哈哈大笑:“老虎不发威,你还以为我是病猫呀!这下知道我的厉害了吧?”
刘邦军队终于打了一个大胜仗,士气顿时高涨起来。刘邦于是趁热打铁,命令雍齿镇守丰邑,自己亲率大军紧追逃亡秦兵。
刘邦率兵先进攻薛城(今天的山东枣庄薛城区),泗川郡的太守急忙组织人马抵抗,但刘邦军队实在太威猛了,根本抵挡不住,薛城很快被攻下。泗川郡太守带兵如丧家之犬一般逃到了戚县(今河南濮阳县北),他们在前跑得欢,刘邦在后追得猛,没等泗川郡太守到戚县喘口大气喝口凉水,刘邦已率军队兵临城下,双方又是一场恶战,结果戚县又被刘邦拿下,泗川郡太守也被刘邦手下的左司马抓住并被砍了头。
面子在哪儿丢的,刘邦还想从哪儿拾回来。刘邦率军接连攻下两座城还嫌不过瘾不解气,接着又进军亢父(今山东济宁市市郊区南张乡南张村),准备绕到背后攻打上次让自己丢尽颜面的方与。
可刘邦刚刚把方与围起来,憋足劲准备复仇雪恨,谁想自家后院却起了火——老窝被人端了,不因为别的,是家里出了内贼,自己的朋友、被委以守家重任的雍齿竟然背叛了自己,把丰邑拱手献给了陈胜的部下周市!
说雍齿是刘邦的朋友,并不完全正确。雍齿也是沛县人,和刘邦是老乡,但雍齿生来力大无穷,又是豪强地主出身,家里有钱有势,压根就很瞧不起平民出身的小混混刘邦,史书上记载雍齿曾“数窘辱”刘邦,说明这两人关系并怎么不融洽。
等到刘邦在沛县起兵造反之时,不差钱的雍齿也加入了刘邦的队伍,刘邦大喜过望,就封雍齿当了将领。自己带兵外出征敌时,就把镇守老窝丰邑的重任也交给了雍齿。谁想雍齿这家伙竟然背后捅了自己一刀子,把老窝给卖了,这让刘邦心里非常窝火。
周市原是魏国大将。陈胜起义后,周市投奔过去,一心想靠陈胜的力量光复魏国,陈胜就派他作为起义军的第三路人马,向东收复魏国失地。周市也不辱使命,很快就收复魏国大片故土,立魏国王族一个叫咎的当了魏王,自己当了丞相。
周市很快就把目光瞄上了丰邑。他派人给雍齿捎信说:“你要是归顺魏国,我们就封你为侯,丰邑还让你管理,要是不答应的话,我们只好屠城了!”
雍齿看了书信之后,马上就献出丰邑,投奔了魏国。——并不是因为他害怕周市,而是他觉得跟着自己一向瞧不起的刘邦当手下太憋气了。
得知雍齿叛变、献出丰邑的消息之后,刘邦恨得咬牙切齿、跺脚直骂娘,连方与也不打了,马上命令班师后撤,火速赶往丰邑,发誓一定要灭了叛贼雍齿,但围攻了好多天,丰邑就是攻不下来,刘邦有心再搞个里应外合,但也许是以往在家乡父老乡亲心目中威信太差了,老家人不光不给自己开城门,反而帮着雍齿抵抗自己,往自己想爬墙的弟兄扔石头、泼大粪,这让更让刘邦恨彻骨髓,既恨老家百姓,更恨雍齿,以至于多年后坐上皇位之后,刘邦提起老家丰邑还是百感交集。
刘邦攻打丰邑失利,急恨交加,郁闷得只想吐血,因身体状况不佳,不得不撤兵回到沛县。从此之后,雍齿成了刘邦平生最恨的人,不杀雍齿,终难消心头之恨。但此时自己手下只有三千人马,想杀雍齿还真是难呀。刘邦躺在床上思来想去,想到了借兵。
这时陈胜的起义军已经发生了变故,根据地陈县已被,鱼水情深攻破,陈胜败逃。部下秦嘉又拥立一个叫景驹的当了楚王,自封为大司马,收拢了陈胜原来的部分老部下,很有一定声势。刘邦听说后,就从病床上爬起来,带领自己的人马前去投奔,欲借人马为自己复仇。不想半路上遇见了张良,原来张良也是闻听景驹被立为楚王,势力越来越大,带领人马前往投奔的。
刘邦一向瞧不起文人,因此刚见到身材瘦弱的白面书生张良时,内心颇不以为然。可等到和张良谈过几次话之后,刘邦很快就对张良刮目相看起来:原来这个病秧子肚子里这么有货呀!并且还都是用兵打仗的干货硬货!真是世间难得的奇士呀!自己竟差一点看走眼了,刘邦于是连忙收起傲慢的街头老大和山大王面孔,虔诚而又虚心地当起张良的学生来。
张良也很快就发现刘邦这个街头混混出身的学生天分非常高。自己原来也曾跟一些人讲过课,并且授课内容大致相同,可那些人都是榆木脑袋,根本就听不懂,把自己精妙的讲述全当成了催眠曲,没听几句不是连连打哈欠就是已经呼呼大睡了。但刘邦同学就不一样,刚讲完前一句,他马上就能领会下一句了,听起课来也是异常用心异常兴奋,这家伙可真是世间少有的奇葩啊!于是奇士与奇葩二人之间,经常是张良讲课讲得口吐白沫,刘邦听得眼放绿光,两人交谈起来整夜整夜地不睡觉。张良当时心里就断定:这个流氓不一般,将来必定能登天!刘邦同学,我已打定主意,将来就跟你混了!
刘邦和张良二人真的是惺惺相惜,相谈甚欢,相见恨晚。从此以后更是鱼水情深,结下深厚的君臣之缘。张良为刘邦出谋划策,忠诚效力,不仅很快帮刘邦收回了丰邑,而且帮刘邦最终夺得了天下,两人之间君臣相得的关系及其故事,也成了后世之人代代相传的千古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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