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尾镇拟招聘护林员6名
详细信息如下
↓↓↓
为了有效保护我镇森林资源,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实现我镇森林资源网格化、专业化和智慧化管理,切实提高森林资源的管理水平,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镇护林员队伍管理,根据《仙游县护林员管理机制改革工作方案》(仙政办[2016]97号)以及《仙游县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有关精神,我镇按管护责任区域划分拟招聘专职护林员六名。现将招聘条件公布如下:
一、护林员的选聘职数
我镇按管护责任划分为六个管护区(第一管护区:后井村,面积13233亩;第二管护区:聚仙村、后山村、杉尾村、昌山村,面积10546亩;第三管护区:前连村、湖坂村、盖尾村、盖南村、新窑村,面积7265亩;第四管护区:仙潭村、仙溪村、斜尾村、星庄村、岭头村、东许村,面积8539亩;第五管护区:瑞沟村、南宝峰社区、仙华村、芹林村,管护面积9936亩;第六管护区:琼峰村、莲井村、东井宫村、石马村、仪店村,面积7856亩)。每个管护区招聘一名护林员,共拟招聘专职护林员六名。
二、护林员的选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热爱林业,熟悉管护责任区范围及周边林情、山情、村情、民情。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58周岁以下(表现优秀的现任护林员可放宽至60周岁),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4、在管护责任区就近常住村民,非在职村干部及乡镇其他劳务派遣人员。
5、具备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使用交通工具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和行驶证。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低收入人口、表现优秀的原护林员、退伍军人、从事林业工作人员、林业院校毕业人员及有护林经验人员。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已在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任村两委干部;
(7)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护林员工作的。
三、护林员工资及待遇
专职护林员是指与盖尾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从事森林资源管护的专职人员。专职护林员队伍由镇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县财政保障,是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的基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是直接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力量。
护林员实行劳务派遣形式进行管理。一经聘用须与盖尾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及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工资每人每月总额为 2800 元(含五险一金)。
四、护林员职责
①宣传森林、林木、林地等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②熟悉网格区域内地形地貌、森林资源等状况,开展日常巡山护林,做好巡护记录,报告网格区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及时管制野外用火,及时报告和处理火情;及时报告网格区域内森林病虫害的危害和发生情况;及时制止报告网格区域内破坏森林资源、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的行为;及时在巡护系统上报各类巡护事件;
④完成乡镇(街道)林长办(林业站)和村级林长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符合条件有意者请于12月3日前持有关证件到林业站报名。报名地址:盖尾镇人民政府办公楼5层楼梯口,联系电话:13850295536。
附件一:盖尾镇护林员报名表
盖尾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
盖尾镇护林员报名表
-End-
来源:盖尾镇人民政府
编辑:林群 美编:李婷婷
审核:林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