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文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本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性质辅助文员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职位包括3名辅助文员(性别不限)。辅助文员主要从事文字辅助、办案辅助、行政事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检察工作纪律;
2、自愿从事辅助文员工作,吃苦耐劳,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服意识和纪律意识;
3、具有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法学、公共管理与服务、环境资源与安全、计算机、工商管理、经济类专业;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4年4月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完成工作所必须的身体条件;
6、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等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核酸检测费用个人自理。
1 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29日(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 时-17时)。填写《公开招聘检察辅助文员报名表》发送至区检察院公共邮箱ganyujc@163.com。
2 现场资格审查
区检察院对《公开招聘检察辅助文员报名表》进行资格初查,通过初查的,将电话通知本人于5月30日、31日到区检察院609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携带《公开招聘检察辅助文员报名表》原件,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资格证书、作品、获奖或荣誉证书的可同时提供。联系电话:0518-86281615。
3 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笔试、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考试时需提供48小时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并同时查验大圣码。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为党建理论、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基本常识。
(2)面试
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3)总成绩
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4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 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招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 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均为劳务派遣性质,实施人员规范管理,聘用人员委派至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接受用工单位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等一切争议事项,均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2、工资待遇: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防疫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遵守当前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要求,如实告知健康信息,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查验,服从管理。
六、相关说明和政策咨询
因考生弄虚作假,通讯工具不畅等原因,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本《简章》由赣榆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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