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性质、工作单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或补充到消防救援队伍中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火灾预防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单位为潍坊市各县市区消防大队所属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消防救援队。
招收对象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自愿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4、年龄18-30周岁,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的男性公民;
5、身体及心理健康,无纹身,政治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
6、持有B2以上准驾资格和汽车修理等专业特长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最高不超过35周岁);
7、优秀退役军人、具有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
招收计划
全市计划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62人,其中寒亭消防大队5人,诸城消防大队20人,寿光消防大队25人,昌邑消防大队5人,临朐消防大队10人,昌乐消防大队19人,奎文消防大队1人,潍城消防大队2人,坊子消防大队30人,经济消防大队25人,滨海消防大队10人,峡山消防大队10人。
招聘程序
2、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职业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另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父母及本人无违法记录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消防支队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4、理论测试。对基础理论常识进行检测。
5、心理测试。利用心理测试软件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试。
6、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5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
7、体检。应聘人员应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资格审查、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及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录用、工资待遇及管理
来源:潍坊发布
推荐阅读
奎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学习研讨
国庆高速出行最全指南,免费与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