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爆炎炎夏日的
除了高温天气
还有空调厂商
6月10日,两大空调制造商
@格力电器 和@AUX奥克斯空调
就在微博上“刚”了起来
格力举报奥克斯,奥克斯回怼
6月10日,格力电器官方发微博举报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
格力举报信称,经(格力)实验室和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奥克斯生产的部分型号空调与实际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侵害消费者权益。
图源:东方IC
针对格力的举报,10日晚间,奥克斯发表声明称,正当618空调销售旺季来临之际,格力采用诋毁手段,属于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于格力的不实举报,奥克斯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奥克斯称。
△位于宁波的奥克斯公司总部 图源:东方IC
当晚23:5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市场监管对此表示:高度关注,已于当日下午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关情况尽快进行调查核实,将依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依法依规做出处置,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今天(6月11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称,中消协关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名举报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事件。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事关涉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该协会对此高度关注。中消协注意到,该事件已经引起广大消费者的担忧和不安,也引起有关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该协会期待尽早给出结论。同时,中消协呼吁相关经营者始终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为消费者提供品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互怼不是头遭,两方“结怨”已久
实际上,格力电器和奥克斯“结怨”已久,格力电器多次起诉奥克斯侵权,董明珠也曾在公开场合抨击奥克斯。
2018年4月24日,对于格力电器起诉奥克斯侵犯专利权的6个案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其中3个案件构成专利侵权,判令奥克斯共计赔偿格力4600万元,刷新了截至当时空调行业专利诉讼案赔偿金额的最高纪录。
在奥克斯和格力、美的专利侵权诉讼有关联的法律裁判文书中,近3年间,除了偶尔几次两家主动撤诉外,奥克斯空调几乎全部败诉。
董明珠 图源:东方IC
这一来二去的
火药味可以说是很浓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格力举报了奥克斯8个型号,其中仅仅两个型号的空调在2018年销量就高达16.71亿元。如果按该条规定,奥克斯将会面临巨额罚款。
除了罚款之外,奥克斯空调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还将面临刑事责任。
(下滑查看)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后的调查结论认定奥克斯确实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购买了奥克斯空调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奥克斯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人民日报微评:站对不站队
商场如战场,在不见硝烟的战斗中仍须守住底线。孰是孰非,最终当交由权威机构认定,交由法律裁决,交由消费者评判。质量过关才是硬道理。谁赢得消费者信赖,谁才是真正的赢家。
是非曲直,
还是等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吧~
最后,
名城君好奇一下,
你家的空调是哪个牌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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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普法、澎湃新闻、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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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80363名城君ID:mc-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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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这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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