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在1月26日,央行等三部门发布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其中“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一条消息随即登上了当晚热搜。
当晚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称,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因技术原因暂缓实施,相关业务按原规定办理。
图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截图
央行有关负责人就暂缓实施《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该负责人表示,《办法》发布后,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提出,《办法》针对不同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提出了具体规范和要求,金融机构需要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业务流程,并进行人员培训。为此,经研究,决定暂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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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披露了《办法》,这一消息一度登上热搜。
《办法》中有关“3月1日起个人存取款超5万元要登记”的规定,其目的主要是预防和遏制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以及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秩序。
《办法》一经发布就备受关注,不少市民关心,这一规定的出台是否会给个人存取现金带来不便?
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对《办法》第十条关于个人现金存取规定进行了解读,表示个人现金存取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居民正常现金存取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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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制定《办法》,一是有利于顺应金融行业发展,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
二是有利于践行“风险为本”反洗钱理念,提升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水平;
三是有利于接轨反洗钱国际标准。
反洗钱国际评估认为我国需要进一步明确对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反洗钱监管制度。
央行有关司局负责人对第十条规定解读称,金融机构执行该规定不会影响居民正常现金存取款业务,业务便利程度亦不会受到影响。此后,央广网记者咨询并实地走访多家商业银行后获知,新规对正常存取款没什么影响,一般情况下取款超5万需要预约。
《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识别并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据中国人民银行消息,2月2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现金服务工作座谈会,通报2021年人民币现金运行总体情况,分析当前人民币现金服务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社会上拒收现金现象仍有发生,个别银行机构办理现金业务意愿有所下降甚至出现停办现金业务的情形,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小面额人民币服务等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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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凡设有实体网点的商业银行、农信社等机构必须办理人民币现金存取业务。
据经济日报报道,近期辽宁振兴银行、北京中关村银行先后宣布停止办理人民币现金业务,此外,个别农信社、外资银行网点也停办了现金存取业务,个别大行网点也存在此类情况。
中新财经2月22日报道,央行官网公布《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3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水电、燃气、物业缴费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医疗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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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表示,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