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2023-2025年度信用卡逾期账户法律事务合作单位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2023-2025年度信用卡逾期账户法律事务合作单位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2023-2025年度信用卡逾期账户法律事务合作单位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依法成立年限3年(含)以上;
2.投标人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3.投标人依法持有《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4.律师依法持有《律师执业证》,并经年检称职;
5.投标人及经办律师无违规记录或不良从业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备信用卡逾期欠款协商调解专业队伍,队伍人数不低于5人(含2名律师),确保诉讼案件跟进及回款成效;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8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
10.近三年内(2019年12月1日起至今)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或其他行业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或单个年度(框架)内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
11.总所参与投标,分所不得参加;分所参与投标,总所不得参加,但该律所的其他分所可以参加;同一律所来参加投标分所不得超过2家(含)。现有库内律所可参加投标,如中标则提前结束现有合同(采购合同与终止协议同时签署>;如未中标,则当前合同仍然有效(自然到期),项目引入后可服务全国。
12.投标人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列入企业贪污行贿、法定代表人贪污行贿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以及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企业失信记录、法定代表人失信记录的供应商。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本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计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14日 09时30分到2023年01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进行审核(邮件中必须注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报名资料请按照附件中的报名资料目录表进行准备提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3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黄浦区 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远程在线开标
注:项目详情可在微信公众号“律采标讯”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