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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农商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等被罚140万

  • 财经
  • 2024-02-27 13:49
  •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2月27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日前,江西信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农商银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等问题,被罚款140万元。

  文号为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2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江西信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向公职人员发放经营性贷款;向借款人转嫁抵押评估费;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2024年2月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40万元。

信丰农商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等被罚140万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信丰农商银行官网显示,信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通知》和《江西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由信丰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和辖内信用社改制设立的,由2009年4月正式挂牌开业。前身是信丰县农村信用社,现注册资本8056.25万元,总股本为8056.25万股,其中法人股367.05万股,占总股本的4.56%,自然人股7689.20万股,占总股本的95.44%。(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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