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人社办发〔2020〕5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全旗公益性岗位征集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和招聘对象
(一)岗位性质
本次计划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为全旗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岗位等临时性、辅助性岗位。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经申报确认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大专及以上的学生);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有个体营业执照的;
(2)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7)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二、岗位待遇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结算。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2日
报名地点:各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
报名者应携带身份证到居住地苏木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登记。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并由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填写《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审核后统一安置。
四、资格审查和公示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工商登记信息、低保信息、就业失业状况、家庭成员等情况进行统一审查。经审查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咨询电话:0478-4665394
乌拉特后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4月8日
来源:乌拉特后旗就业服务中心
编辑: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