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何强)9月11日,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副巡视员张丽丽被天津市纪委“双开”。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前张丽丽因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被降级。今年5月,张丽丽的老上级、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于汝民被开除党籍。
据天津市纪委发布消息称,日前,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纪委对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张丽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丽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跑官要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晋升;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张丽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张丽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张丽丽此前担任天津市委委员,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天津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天津港海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015年8月,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016年2月,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发布。其中,张丽丽因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内设职能部门和下属管理单位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公司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
天津市纪委公布的简历显示,2016年5月,张丽丽任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
2016年7月,天津市委全会通过张丽丽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给予张丽丽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决定。
公开履历显示,张丽丽出生于1965年4月,1986年7月参加工作后,她就长期在天津港工作,2011年由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转任天津市南开区副区长,后任代区长、区长。2013年8月,张丽丽接替已退休的于汝民,担任天津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新华社首次通报张丽丽的老上级于汝民,因拉帮结派、搞裙带关系和小团伙,培植“秘书圈”等问题被立案审查。
今年5月,中纪委通报于汝民被开除党籍。通报称,于汝民在担任天津港务局副局长、局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及退休后,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拉帮结派、培植形成“秘书圈”,理想信念丧失,搞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违规提拔、调整干部,并收受对方钱款等多个问题。
最终,于汝民被开除党籍;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