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各市州面向社会为市直、各县(市、区)教育、卫生等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紧缺人才。跟随小编一起详细去了解: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为平凉市市直、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9年,平凉市共确定第二期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名额236名,其中:市直45名,崆峒区45名,泾川县15名,灵台县12名,崇信县22名,华亭市31名,庄浪县31名,静宁县3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三本、专升本和三校生)。
4、年龄条件:本科学历毕业生为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2)。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市人社局、各县(市、区)分别在指定官方网站及有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3月30日13点至16点,市直教育、卫健、残联、自然资源、广播电视台招聘组在兰州大学组织招聘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院校毕业生,可参加上述院校举办的招聘会进行报名。报名时,应聘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就业协议、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寸照片一张。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市、区)人才招聘工作。
(三)资格审查。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平凉市2019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测评。按照招聘单位隶属关系,市直、县(市、区)分别成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业内专家、技术骨干组成的面试测评组,抽调工作人员担任计时、计分,人大、政协机关及人社部门进行监督。
面试时,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
(五)签订就业协议。拟招聘人员确定后,根据《平凉市2019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花名册》,办理就业协议签订手续。
(六)资格复审和公示。签约人员毕业后,按照单位隶属关系,持就业协议、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分别到市、县(市、区)人社局报到。7月底前,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市、县(市、区)人社局分别在指定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审批后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
四、监督咨询电话
平凉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933-8212300
咨询电话:
平凉市人社局 0933-8226225
平凉市教育局 0933-8226663
平凉市卫健委 0933-8228351
平凉市残联 0933-8577566
平凉市自然资源局 0933-8218690
平凉市广播电视台 0933-8211924
崆峒区人社局 0933-8227692
泾川县人社局 0933-5939542
灵台县人社局 0933-3625589
崇信县人社局 0933-6102308
华亭市人社局 0933-7722713
庄浪县人社局 0933-6610308
静宁县人社局 0933-2528236
附件:
1、平凉市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列表
2、平凉市2019年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列表
一、招聘计划
全市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4名,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14名,市中医医院18名,市疾控中心2名。
二、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
2.本科生30周岁以下,为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为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次类推。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嘉峪关市2019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工作小组在兰州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及附近宾馆设立现场报名点统一组织报名,并在指定地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如下:
1.兰州大学校园双选会:时间:2019年3月30日(周六)13:00—16:00(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体育场)。
2.甘肃中医药大学双选会:时间:2019年3月31日(周日)9:00—13:00(地点:甘肃中医药大学五里铺校区体育场)。
3.应聘人员也可在3月30日9:00—18:00和3月31日9:00—16:00,持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在兰州饭店西楼502房间现场报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嘉峪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正反双面打印,提前下载填写或现场填报,每位考生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
(2)2019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统一负责,地点在兰州饭店西楼502房间。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确定拟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个别岗位报名人数出现过多或者过少情况时,可通过与报名人员协商的方式调整报考岗位。
(四)面试。面试工作由考核工作组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测试小组人数为7人。面试内容由考核工作组根据岗位需求确定。考核工作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由考核工作组协商确定后通知面试人员。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下一环节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
(六)体检。由市人社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终止拟聘协议。
(七)考察和资格复审。考察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拟聘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由市人社局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纪律、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请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937-6789787 13830183983
市卫生健康委:0937-6262176 13993780672
监督电话:0937—6322058
附件:1.嘉峪关市2019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2.嘉峪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招聘对象不限生源或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张掖市生源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研究生学历人员。
4.本科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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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13:00--16:00。
报名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体育场,报考人员可提前通过电话联系到工作人员入住宾馆报名。
报考要求:报考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应届生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身份证、学生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张掖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对在招聘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张掖市组织的相关招考(聘)。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本人。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提出拟招聘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各专业面试开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特别紧缺专业可以适当放宽。面试考核组考官不少于5人。面试成绩按参加面试考官的平均分计算。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按计划确定拟聘人选;特别紧缺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面试考评小组组织考核、考察,经考核测评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可以确定为拟聘人选;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减少或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二)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和张掖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三)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四)聘用管理
正式聘用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正式审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7天。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张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张掖市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张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张掖市人社局、张掖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936-8298200(张掖市卫生健康委)
监督电话: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委)0936-8360763(张掖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