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承斌)5月19日上午,聊城2021年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宣讲会启动,本活动由聊城市残疾人联合会指导、市助残企业家协会主办,旨在通过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帮助企业家们学习领会相关政策法规,从而自动自发、更多更好地解决残疾人就业创业问题,最大力度“惠企助残”、实现“双赢”。
聊城2021年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宣讲会现场。张莉筱供图
今年以来,我市把残疾人就业作为提高残疾人幸福指数的重要抓手,研究出台《聊城市残疾人就业奖励实施细则》,对按比例安置、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给予相应补贴、奖励,有效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认真开展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今年以来仅市残联就审核通过企业30余家,安置残疾人60余名,让企业在帮扶残疾人的同时享受到残保金减免的优惠政策。
聊城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杭千芳表示,希望广大企业家能够积极开发更多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鼓励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梦想。
这些残疾人就业奖励政策 您了解吗?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承斌)为有效有力促进我市残疾人就业,前不久,市残联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出台了《聊城市残疾人就业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根据《细则》规定,用人单位每安排一名残疾人就业,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享受残疾人岗位补贴;用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即实际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1.5%,比例高出部分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标准享受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奖励;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达5人以上,或安置残疾人未达到安置比例但年审核定具有聊城市户籍残疾人数10人以上,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无障碍环境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给予无障碍改造费用的50%,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对吸纳具有聊城市户籍登记失业残疾人和毕业年度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按照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申请享受一次性残疾人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具有聊城市户籍的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以及利用“互联网+”等形式实现自主就业创业的,给予正常运营1年以上创业者不低于1000元的经营场所租赁补贴,经营场所租赁补贴连续不超过3年;第1年申请时属于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户的,经营场所租赁奖励可以延长一年,补贴可酌情增加。
《细则》还提出,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等第三方就业服务平台向用人单位推荐残疾人就业,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年龄段内具有聊城市户籍的残疾人就业且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按月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推荐就业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按照每人不高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的标准申请享受一次性推荐残疾人就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