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安世强 安博士讲财税 2021-08-25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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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简单的事情,如果多思考一下,可能也不会像原先想的那么简单,比如今天要谈的对员工的罚款。实务中,不少中小企业要求员工打卡等,如果上班迟到早退,或有其他原因,公司会对其进行罚款,往往计入营业外收入。那么这种账务处理方法真的好吗?下边笔者进行分析:
一、会计上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员工迟到早退,或者达不到工作要求等原因导致的罚款,从实质上看,相当于员工未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时或工作量完成劳动,属于公司未全额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故对其扣取部分工资薪金。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冲减职工薪酬的处理要比计入营业外收入更符合会计准则。
另外,如果按照原计提的成本费用和职工薪酬核算,后期对员工进行罚款,罚款计入营业外收入,这会虚增成本费用和收入,也进一步导致将经常性的损益计入到非经常性损益。
二、税务上
对公司来说罚款计入收入与冲减成本费用两种方法税前利润一样,不影响所得税。但是对于员工来说,冲减了收入与全额发放工资再缴纳罚款,前者会少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总结
当然某些公司比较正规,每月工资基本不变,也与五险一金的基数一致,这类公司也基本不涉及对员工罚款。本问题主要针对中小企业,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五险一金的基数很少与工资一致,相信不少地区公司也未给大部分员工上公积金,五险的基数按照地区工资最低标准,这类企业如果在这方面进行一些个税筹划,也算为员工着想,也不失为人性化管理。事虽小,但体现出了公司对员工的关怀,或许也能提高员工对公司的认可度和忠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