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招聘人数:60人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6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鼎湖区机关幼儿园
考试方式:笔试+面试
为充实配强我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提升幼儿保教水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鼎湖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城区幼儿园共招聘教师60名(详见附件)。
(二)待遇。参照鼎湖区初级政府雇员待遇的标准核发。
(一)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毕业,并于同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仪表端庄,身心健康。
(三)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在鼎湖区从事教育工作。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即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公布的一所幼儿园报名,报考多所幼儿园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要求
1.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 报名地点:肇庆市鼎湖区机关幼儿园。
4.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叠好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退回报考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提供三方协议(空白)等。
(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不在名单之列的,不入围考试环节。
(三)核发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准考证编号、考试地点和试室安排情况另行通知。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 时间:2021年8月11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
2. 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 笔试内容: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卫生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学案例及常识等综合基础知识,着重考查综合分析能力和知识运用能力。
4.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采用100分制,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60分及以上才可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合格的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二)面试
1.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果出现因同分超过1:3时,则同分的人员均入围面试环节;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时间:2021年8月18日。
3. 面试地点:肇庆鼎湖第一实验学校。
4. 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100分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总成绩排名。
5. 面试程序:根据各考生报考的幼儿园岗位,考生依次按现场抽签顺序参加面试,主要从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个人形象、品行修养等方面综合评价考生从事幼儿教师职业的基本素养和潜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抽签确定名次。总成绩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鼎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肇庆市鼎湖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实行相应试用期;因考生自愿放弃聘用或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鼎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梁老师 办公电话:15728851688
附件:1. 2021年鼎湖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安排表
2. 2021年鼎湖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备案制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