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花园”的破拆,是当下互联网平台治理的关键问题。
现在的互联网,已经不再是当初先驱们缔造互联网之初那样的开放,我们如今已然生活在大型“围墙花园”林立的世界中。
2020年新冠疫情的全球爆发,加剧了互联网超级平台利益和权力的进一步集中。互联网技术开始成为人类发展不均衡和贫富差距拉大的重要驱动因素。互联网超级平台开始冲击主权国家的社会秩序和政治运行,甚至危害国际秩序。这是这一轮中美欧不约而同掀起互联网反垄断浪潮的深层次背景。无论是苹果、脸书还是谷歌,“围墙花园”(walled garden)问题都是首要关注对象。
在中国,随着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平台治理走向深入,中国互联网深层次的“围墙花园”问题也开始第一次破冰。
2021年7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此举旨在引导形成开放互通、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行业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聚焦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用户权益、威胁数据安全、违反资源和资质管理规定等问题,重点整治恶意屏蔽网址链接和干扰其他企业产品或服务运行等问题,包括无正当理由限制其他网址链接的正常访问、实施歧视性屏蔽措施等。
“围墙花园”工程几乎是每一个互联网巨头最重要的“建设工程”与“装修工程”,他们高举生态大旗,不断重塑商业模式,强调“封闭”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无论是中国的微信、支付宝,还是美国的脸书、推特,或苹果的操作系统,每一个互联网巨头都在建立自己的“围墙花园”,主要是限制外部分享和搜索的限制,比如小程序的限制。大量的用户被分别绑定在不同的生态中。
今天,人们越来越多地用“围墙花园”这个概念来指称互联网领域越来越兴盛的封闭和隔绝行为。“围墙花园”不是一个严谨的学术概念,它的多义性和模糊性使其难以获得清晰的边界,以及准确的内涵和外延。尽管如此,这一概念在经历近半个世纪后依然充满活力,它直观地概括了屡禁不止的竞争行为,反映了互联网巨头们在商业上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并表现出愈加流行的趋势。因此,在当前状况下,学术视角的深入研究和建构尤其重要,也很紧迫。
事实上,“围墙花园”这个概念的内涵远比封闭平台更加丰富,因为它模糊了封闭和开放的简单二元对立。
就像“围墙花园”本意一样,有时候为花园筑起高墙,看起来并不是为了安全或者封闭、控制,其外在更像是对园林艺术的展示。当今国内外最具代表性的“围墙花园”微信和iOS,其呈现的面貌并不是令人反感和厌恶的封闭,并没有硬性限制和控制用户访问和使用其他平台,而是很巧妙、让用户心甘情愿地停留在其所谓的生态之中,甚至他们还高举开放的大旗。
“围墙花园”概念可以帮助我们超越开放与封闭的简单概念化,走出非黑即白式的二分法困境,更加形象地理解当今互联网领域所发生的事实,更真切地反映我们发展中面临的客观挑战。
“围墙花园”概念超越了纷繁复杂的公权力的政治斗争,与互联网世界难以缓解的意识形态争端保持审慎的距离。我们需要将复杂问题进一步简单化以突出矛盾的焦点,尤其是突出可以把握并解决的问题,达到改善人类处境的目的。因此,要洞察互联网行业演进的趋势以及潜在的危害,“围墙花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
来看看“围墙花园”的前世今生。
“围墙花园”并非诞生于互联网领域。追根溯源,“围墙花园”最早源于有线电视,而不是众多文献所认为的电信领域。该词由美国有线电视教父、Tele-Communication公司创始人John Malone创造,他用“围墙花园”来描述随着有线电视行业的发展而出现的“提供独立用户环境的专有平台”。
从1956年极具里程碑意义的针对贝尔公司的“Hush-A-Phone”案,到1990年代美国在线(AOL)开发的“围墙花园”服务模式,“围墙花园”开始进入业界和媒体话语体系之中,并在广告、电子出版等更多行业中快速发展,最终在互联网领域找到了更为广阔的施展空间。
“围墙花园”概念被运用于互联网领域有其正当性。其从为儿童在网上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逐渐演变成一个具有“地方”(划定区域)意义的概念,即内容提供商诱导目标消费者进入,通过跟踪他们的活动来投放适合他们特征和行为的广告。到2003年,有线电视系统、电话公司和AOL重新对“围墙花园”概念作出定义,如今的“围墙花园”则更多被看作一种“系统”,其中的电信运营商或服务提供商拥有控制应用、内容与媒体的能力,并能限制未经允许的应用或内容被轻易接入和获取。
简言之,它是一个提供给用户的封闭或具有排他性信息服务,且没有外部组织参与的封闭生态系统。然而,“围墙”并非绝对的,它可以是对出入的限制,或对某些活动类别的“部分”限制。“围墙花园”概念也时常通过其“对立面”,如开放获取、开放互联网等概念得到不同程度的讨论。
在互联网领域,电信巨头试图用“围墙花园”来抵御或者限制早期来自互联网服务供应商(ISP)的竞争。可以说,几乎每一个年代,“围墙花园”都呈现出不同的特性。
数字时代,“围墙花园”营造出比互联网(基础设施)更快、更好地为人们服务的“错觉”。作为与AOL时代具有同样意义的“网络入口”,当前的“围墙”只是以不同形式被重新砌起,“围墙花园”似乎被诸如生态系统、用户体验甚至开放等概念所取代,而且“围墙花园”企业试图表明他们的“花园”比其他地方更有效、更安全。
从作为一系列“围墙花园”的私有互联网(private internet,如WELL、AOL、Prodigy和CompuServe等)开始,到美国在线(AOL)推出的“围墙花园”策略,网络通信的“用户”逐渐转变为专有环境的“客户”。随着专有内容环境的培育与有限和专有服务提供的齐头并进,“围墙花园”将一种开放制度转变为一种产权制度。
“围墙花园”从作为一种行为、模式、策略到形成社区、生态与体验,其背后所隐藏的既是传统电信行业与互联网行业的角力,也是一系列诸如开放与封闭、分裂与融合等边界模糊的二元对立的纷争。如Neil Weinstock Netanel所指出的,对于“围墙花园”的讨论的侧重点往往更强调“墙”而不是“花园”。
在中国互联网领域,“围墙花园”就大多数指封闭生态系统,与设计、技术、政府和商业等各个层面的互联互通的问题不一样。“围墙花园”有它自身鲜明的特征,这也驱使我们必须对于“围墙花园”这个概念做进一步的界定跟厘清。
首先,我们要把它局限在商业领域来看待;第二,它主要发生在互联网应用层,也就是直接面对用户;第三,行为主体主要是联网巨头,对产业与社会产生巨大的负外部性;第四,它代表当今全球互联网发展面临的共同挑战。
中国互联网“围墙花园”问题最早由阿里巴巴封禁百度事件揭开序幕。2008年9月8日,淘宝正式完全屏蔽百度对它的搜索服务。这项措施实行后,网民在百度上将无法搜索到关于淘宝的内容。
接着BAT三大巨头开始相互封禁,将整个互联网行业卷入“围墙花园”漩涡之中。随后,2010年的“3Q大战”和2012年的“3B大战”将“围墙花园”问题演变成重大社会事件。
当然,最典型的还是阿里巴巴与腾讯之间不断升级的相互封禁。2013年8月,淘宝称微信关闭针对淘宝商品和商家营销的微信公众号,淘宝的数据接口断掉一切微信来源,双方开始了一轮轮你来我往的相互封禁,延续至今。
将中国“围墙花园”推向新高峰的,要属字节跳动凭借短视频崛起,对腾讯生态构成实质性挑战之后,微信平台针对短视频展开的封禁行动。从2018年3月开始,字节跳动遭遇腾讯的屏蔽和封禁。2018年4月11日,腾讯正式封杀抖音、西瓜视频、火山小视频,相关分享链接在微信、QQ内无法正常打开和播放;18日,腾讯发布“史上最严”外链管控公告,称只有拥有监管部门颁发的视听许可证的短视频产品才能在微信内传播,此举影响超过30家短视频App的分享传播。2020年2月28日,微信全面封禁飞书产品及域名。2021年1月7日,微信禁止“飞书文档”微信小程序上线。围绕不断升级的封禁行为,字节跳动和腾讯展开了持续的舆论战,并展开了法律战。2021年2月2日,抖音起诉腾讯涉嫌垄断,被称为“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第一案”。“围墙花园”相关话题冲上了这一轮反垄断的风口浪尖。
通过投资,腾讯进一步拓展了其“围墙花园”的边界。腾讯在2008年正式设立投资部门,投资超过800家企业,除了美团、京东等新兴的互联网巨头外,还有70多家是上市公司,市值超十亿美元的有160多家。到2020年,腾讯投资的上市公司已经超过100家,从中获得的收益远远超过1000亿美元。2021年上半年腾讯投资达163起,披露金额931亿元,实际预计超千亿元。
当然,随着反垄断压力不断增加,腾讯在2021年二季度的投资力度明显弱于一季度。文娱领域最受腾讯青睐,平均每3.8天就投资一家游戏公司,然后是企业服务、金融、教育、医疗健康、新消费等领域。被投资的企业除了获得腾讯的资金之外,还有腾讯主导的流量,堪称全球最强大的超级扩展版“围墙花园”。
“围墙花园”本质来说并不是封闭,而是开放的,它利用技术手段,使他人可以在无法看见其核心保密数据情况之下来利用这些数据,因此,“围墙花园”其实并不等同于简单封闭,而更具一种隐蔽性,它立足于商业逻辑,会建构出各种各样的合法性。另外,其游走于法律的边缘,更具欺骗性。不同平台之间的互联开放,结果将是多赢的。“围墙花园”能够长盛不衰,核心还是在于利益。如果我们仅仅只是里靠企业的自觉或者自律,难以有效根治“围墙花园”问题。
“围墙花园”有基于终端、门户网站、VPN或防火墙网关等典型的类型,其中最重要是基于用户注册,这也是互联网领域最主要的一个类型。随着全球网民数量突破50亿,互联网已经成为数字时代人类最关键的基础设施,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社交、产业发展、政治领域最重要的因素。
除了我们之前所争论的封闭与开放的争论,“围墙花园”最大的危害还是体现在巨大的负外部性上。
在对于互联网“围墙花园”破拆的意义,包括其实践的路径方面,首先,企业自律并不是一个可靠的防线,但是,我们不能否认自律机制是抵御“围墙花园”第一道防线。
其次,我们要倡导企业的社会责任感,需要通过行业协会来确定一些行业的竞争的规制,明晰一些行业的规范,最终仍然需要构建完善的他律机制,这就要求一些相关主管部门需要积极并主动出击,充分发挥相应的法律法规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依然是法律当中非常重要的选择。
第三,从全球范围内大型互联网平台“围墙花园”的障碍来看,说明现有法律制度依然缺乏“一锤定音”式的解决办法,如果没有制度上的创新和突破,这种情况仍然会长期存在。
解决“围墙花园”问题最有效的方法我们可以参考欧盟发布的《数字市场法》,通过定义“守门人”,在日常应用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避免从事一些不公平的禁止性的义务等来确保数据的公平性与扩充性。
另外,在这在一轮中美欧同时掀起的反垄断浪潮当中,本身就意味着以往《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一些传统的法律工具,已经陷入了困境,同时,《数字市场法》为各国指明了新的方向。
最后,在地缘政治崛起的背景之下,中国需要非常重视全球事业与价值观,中美欧除了经济竞争,制度创新竞争也成为未来非常重要的维度,“围墙花园”本质就是借助垄断的力量,而不是通过强化技术创新来维护自身利益。因此在未来中国互联网如果想要引领全球,必须得要回归到创新的主航道,通过有效治理,来消解和抑制“围墙花园”,让它越来越没有生存的空间。
进行制度创新,尤其是刚刚提到价值观创新,也是中国互联网走向全球的必由之路。
综合来看,除了需要具有全球视野与价值观,制度创新竞争将成为未来一个重要的维度。除了技术,还在于制度的创新,尤其是价值观,我们需要去建构数字时代的全新价值观,以及网络时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观。
“围墙花园”不仅涉及少数商业巨头的商业利益,还决定中国互联网的高度,决定着我们每一个人的未来,包括全球化的进程。
“围墙花园”就像是一面镜子,既照出了产业的价值观,另一面也照出制度价值观,在新形势之下,我们有理由去呼唤中国的《数字市场法》,并借助中国独特的制度优势在平台治理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两方面后来居上,最终引领全球。(本文根据钟祥铭在第223期数字论坛上的发言整理,钟祥铭为浙江传媒学院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