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JZBSX-220306-9876
二、项目名称:“两微一端”网络平台建设维护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投资合作局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一、项目背景
西安市投资合作局“两微一端”平台(包含机遇西安、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已于2018年上线使用。平台使用期间,对我市提高引资发展起了很大的宣传推广作用,通过对市场进行调研,听取各使用方的反馈及建议,本次计划从两个方面提升“两微一端”平台服务标准:
1、增加在我市投资发展企业的采访数量。围绕西安城市文化特色、经济特色、政策特点、产业特点、科技优势撰写宣传稿件,精准表达西安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加大对在我市投资发展企业的采访报道,通过真实、成功的案例展示,来推介西安投资价值。每个工作日在“两微一端”平台推送。
2、新增版块内容。拟推出区县行动、企业新讯等版块,区县行动版块,计划定期刊发全市22个区县、开发区招商引资最新进展情况;企业新讯版块,重点以企业家角度讲述投资西安的故事,同时刊发企业相关招聘信息等内容,提升服务企业质量。
二、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1、围绕我市产业现状,撰写稿件,宣传我市投资环境,加强新闻采访。每个工作日1次,每次发布稿件1-3条。其中全年独立采写原创稿件不低于120篇。
2、收集并关注“两微一端”后台留言,每季度出具一份全市招商引资后台留言动态报告。
3、有相关媒体资源:中央级媒体、全国性财经媒体资源、省级媒体(包含西部网、陕西日报、群众新闻网、华商网、陕西网、三秦网、各界新闻网、阳光网、西部决策网、腾讯大秦网、新浪陕西)、市级媒体(包含学习强国、西安日报、西安晚报、西安新闻网、西安经济信息网)以及互联网媒体资源。能够协助我局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4、扩大宣传稿件宣传推广力度。每月稿件在中、省、市媒体,均有一定传播影响,达到40-60频次。
相关稿件每月在中央级媒体(包含人民网、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省级媒体(包含西部网、陕西日报、群众新闻网、华商网、陕西网、三秦网、各界新闻网、阳光网、西部决策网、腾讯大秦网、新浪陕西)、市级媒体(包含学习强国、西安日报、西安晚报、西安新闻网、西安经济信息网)及互联网媒体推广40-60频次。
5、每季度1条视频内容的拍摄、制作、剪辑,全年共计4 条。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结算方式:
(1)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支付80%费用,保留20%质保金,待服务商履行完合同规定内容后,3个月内支付剩余20%费用。
(2)支付条件:每笔款项支付之前须由第三方经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如服务商未能按合同要求完成规定内容,采购人将扣除质保金。中标供应商承诺在采购人办理以上各期付款的支付手续前,为采购人出具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4、知识产权:即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与货物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等责任。
5、技术保障:成交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相应的人员、技术、场地、设备服务,并进行现场调试技术保障,保证每一场次活动顺利进行,并解决各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突发事件。
6、安全保障:成交单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保证所有参与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所造成的参与人员人身、财产安全意外事故,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
四、考核方式
针对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的完成情况制定以下考核方式:
1、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发稿数量及推广数量,未按要求完成的,在服务期结束时,按实际发稿完成比例结算款项,实际发稿完成比例=实际发稿总量/应完成发稿总量*100%。因供应商原因无故不发稿及推广的应按500元/次进行处罚,处罚从质保金中扣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未发稿,不涉及处罚。
2、针对稿件中的事实差错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罚:一般性错别字,累计出现1个-5个(含1,不含5)错别字,处罚100元;累计出现5个-10个(含5,不含10)错别字,处罚300元;核心事实细节、人名、单位名称、地名、时间、数据、会议和活动名称、股票名称及代码、物品名称等普通要素差错,每出现1次扣除200元;核心事实出现重大差错,有损公信力的,扣除项目全部质保金。
3、以上处罚累计超出质保金的,以质保金金额为上限。
4、因乙方原因未按招标要求完成服务内容的,甲方将保留对乙方的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