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职能作用,传承历史优秀文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结合博物馆展陈面积及讲解岗位需求,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2人。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讲解员岗位2人(包括社会教育活动设计推广、志愿者管理、观众服务、讲解咨询、教育辅导等)。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文博事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历史、中文、旅游、艺术、播音主持、教育学、心理学及外语小语种等专业以及有舞蹈、平面设计、活动策划、手工制作、摄影等特长者优先录用。
3.年龄在26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5㎝以上,女性身高165㎝以上,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标准、流利,国家二级甲等以上。
4.性格开朗,热情大方,表述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
1.报名时间
4月22日--5月16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1张及其他证明自己能力的证件。并填写《镇原县博物馆招聘讲解员报名登记表》后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并准备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供的简历及学历证明进行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面试安排,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予通知参加面试。
4.面试
四、资质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用人员入职前须按要求提供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办理试用手续。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通过者与镇原县博物馆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年限3年起签订;考核未通过者予以辞退。
考核工作由县博物馆办公室、历史研究部、社会教育部共同负责。
五、薪资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转正后基本工资2000元,工资依据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人员现行工资标准进行考核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级工资+工龄工资)。
六、联系电话
电话:0934-7126332(尤荣荣 13884168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