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体育局所属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3家事业单位,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 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击剑教练1名、乒乓球教练1名、小学数学教师1名、康复体能师1名、赛艇教练1名。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21年杭州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