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1第250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华凌光电(常熟)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3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华凌光电(常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28日,法定代表人廖育斌,住所:常熟市台资工业园(辛庄区)。(记者 杨登基)
发布日期:2022-09-26 13:10:14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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