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大家对“违约金”这个名词并不陌生,它是人们为实现某种经济利益而订立在合同中,为保证合同当事人共同遵守合同要求设置的具有处罚性的条款的一种常用词。违约金已逐渐成为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那大家知道违约金的财税处理吗?
(1)卖方履约,买方未履约支付的违约金,按价外费用处理应缴纳增值税。
(2)卖方履约,但不符合规定向买方支付的违约金:若卖方产品有瑕疵,发生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的违约金,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卖方产品无瑕疵,但未按期送货导致买方生产推迟的违约金,不宜开具红字发票,应以收据的形式收取。
(3)卖方不履约或买方不履约,合同未实际执行,由于未发生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行为,所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无需开具发票。
(1)卖方履约,买方未履行支付的违约金,由于作为销售额组成部分的价外费用,开具发票,因此对于卖方属于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而对于买方则属于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并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所指的其他收入中的违约金收入。
(2)卖方不适当履行,向买方支付的违约金,如果是质量原因引发的销售折让,则卖方作冲减收入处理;如果不属于质量问题的违约,属于因企业原因违反合同、协议而向其他单位支付的违约金,卖方作营业为支出处理,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买方做营业外收入处理。
(3)卖方和买方不履约而支付或收取的违约金,作营业外收支处理。企业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违约金,以当事人双方签订的质量赔款协议、质量检验报告、法院文书以及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4)特殊情况描述,我们举个例子:
甲企业从乙企业挖来一个员工,因该员工在乙企业合同未到期,需要支付违约金,且由甲企业负担该违约金,那么该违约金可以在甲企业税前扣除吗?
答案是企业支付并列支的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违约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1)卖方与买方不履约而支付或收取的违约金。
- 收取违约金的一方: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 支付违约金的一方: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2)卖方履约,买方未履约支付的违约金。
- 卖方: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买方:
借:其他业务成本等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卖方履约不适当,向买方支付的违约金。
- 若属于质量问题的销售折让:
卖方: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实务中可作为贷方红字处理。
买方: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实务中可作为借方红字处理。
- 若不属于质量问题的销售折让:
卖方: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买方: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为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越来越需要彼此之间的合作,违约金条款也越来越成为彼此合作的纽带,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以上就是时誉关于违约金财税处理的分享,希望能给广大财务伙伴们带来帮助,为企业的经营规避违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