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满足我区卫生健康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报考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9年9月23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人才网查询。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00
缴费时间:2019年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9年10月15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按专业分别为《医学综合知识》、《护理学》和《中医学》(《医学综合知识》相关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大纲》,《护理学》和《中医学》为专业知识,无考试大纲),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9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5日17:00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19年11月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2019年11月16日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9年11月14日-15日9:00-17:00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019年11月2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附件1: 《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附件2: 《西青区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