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接收2名留学回国人员入院工作。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本院)是财政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培育单位。多年来,紧密结合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围绕财经理论和政策研究、高端财经人才培养、政策方案评估、政策解读宣传和国际智库交流合作五大职能,主动积极服务国家财政中心工作,为国家治理建言献策,为财政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本院将通过资格初选、笔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确定接收人员。接收具体流程如下:
发布公告——网上投递资料——资格审查——笔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人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签约
其中: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按5:1的比例选出。
2.参加面试人数与接收计划数比例低于3:1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和考察人选。
1.报考者报名采取网上邮件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2日17时截止。
3.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写《接收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同时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资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zgckyrsc@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机构+岗位”。
报考者提交的《接收信息采集表》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刻意隐瞒。对于拟接收人员,本院有权对《接收信息采集表》内容及诚信情况进行查验,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接收资格。
报考者信息将被严格保密,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4.资格初选通过者,本院将以邮件并电话形式通知其参加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5.发布面试公告。本院将邮件并电话通知确认参加面试人员。
6.体检标准依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接收人员确定后,由本院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接收人员的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
8.联系电话:010-88191139。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
3.爱岗敬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需落户人员应达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的要求(在回国2年有效派遣期内且尚未就业),并于报名前毕业回国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以往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http://www.chineseafs.org/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49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