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地标建筑——长沙电信大楼近日突发火灾,大火迅速从底部蔓延到顶部。这座曾经的“三湘第一高楼”还曾被称之为“腐化楼”,不堪往事再次进入大家视线,此次火灾是否又与之相关呢?
长沙电信大楼是人们通常的叫法,它的全称是长沙市第二长途电信枢纽大楼,高43层,投资7.6亿元,当年也被称为“三湘第一高楼”,是省重点工程,之所以引人注目,它是由原国家邮电部、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和长沙市电信局一起投资建设的。
这个大楼怎么就腐化了呢?这与当时的湖南省邮电管理局一把手张秀发密不可分,与此同时还牵出“三湘女巨贪”蒋艳萍。我们一起来复盘一下当年的情况。
就在1996年下半年,张秀发作为议标小组组长,组织长沙电信大楼主体土建工程议标事宜。张秀发的老关系户刘金东、黄厚义听说这件事后,就通过中间人向张秀发表达了想在这个工程上获利的想法。没想到张秀发竟然同意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里面必然有利益交换。
当时刘金东是深圳某实业公司的总经理,黄厚义是该公司驻长沙办事处主任。而张秀发此时正打算给儿子张琳搞到赴香港的单程证,从而移居境外,但是想尽各种办法都没成功。俗话讲,苍蝇不叮没缝的蛋,刘、黄二人一直就想通过张秀发手中的权利在湖南邮电系统揽到工程,这样难得的机会绝对不能失去,也为后来的“三湘第一高楼”变成“腐化楼”埋下了种子,于是他俩通过中间人给张秀发递话说能办成此事,张秀发一点都没犹豫就答应了。刘、黄二人在1996年5月花了100万元,使用“梁华”的名字为张琳办妥了赴港单程证,另掏了100万港币作为其在港生活费。由此,张秀发与刘、黄二人愈发熟识。
有了这个基础,在长沙电信大楼工程上,张秀发开始发力。随后黄厚义与二十三冶一公司达成一致,黄负责给该公司揽到该工程的施工,作为交换条件他要收取工程总价款的7%作为“中介费”或者说“好处费”。因为张秀发对这一工程的发包有着高度的决定权,在1996年11月他组织召开会议,会上决定把二十三冶一公司列入3家候选公司名单,并把该公司列为首位,重点考虑,并把他们的标书交给议标小组定标。
如果往后顺利进行还好,但是别忘了这么大一个省级重点工程,必然有很多油水可捞,所以少不了还有别人惦记着,这时轮到湖南省建六公司负责人蒋艳萍出场了。要知道这个很有姿色的女人可是手眼通天的主儿,通过不可告人的手段获得省里有关主管部门的强力支持,定要在长沙电信大楼工程上一显身手。
由于张秀发之前已经答应了刘、黄二人,一个闺女不可能许给两个婆婆,他就坚持不发包,此时张、蒋二人开始角力,场面僵持不下。但是事情总拖着不办也不是事呀,于是在蒋与刘、黄二人开始背后的协商,最终蒋艳萍也答应把工程总造价的7%以“中介费”形式给刘、黄二人后,事情才出现转机。随后张秀发在这件事上态度大转变,不再坚持原来的意见,而是同意由湖南省建六公司中标施工,仅仅这座大楼的土建工程,刘、黄二人非法牟取了1200万元,以1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元港币,撬动了1200万元的非法牟利。
事情到这就完了吗?见到好处的刘、黄二人并没有见好就收,而是一发而不可收,随后他俩继续打张秀发的牌,借助他的名义,在长沙电信大楼工程的幕墙、消防、空调等分项工程想法牟利。张秀发也没辜负老朋友,他让这些“关系户”们利用签阴阳合同等非法手段牟取了1000多万元,当然他也想方设法逃避与他个人的联系,通过子女获取不少非法财务,但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一下蒋艳萍,她后来也案发被强力控制了。之前她使用了何种手段我们不再赘述,但看她被控制之后,仍然不忘靠“自身有限资源”在奋力地挣扎,难怪涉案人员说出一句让办案人员都惊掉下巴的一句话“我最受不了的是她那双眼睛!”由于蒋艳萍在当地的关系网错综复杂,为了排除干扰,她被转移到远离长沙的某地管理。此时蒋艳萍急需掌握外界的情况还有她的案情动态,她需要报信人。经过一番细致思考后,选定目标为副所长万江。只要万江提审蒋艳萍时,蒋就动用美人计,用那双风情万种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万江,最终万江扛不住“肉弹”的袭击,拜倒在蒋的石榴裙下,不仅干出了苟合之事,还给蒋提供通讯工具、帮助与外界串供,一度使侦查工作陷入被动。
做恶之人必有恶报,莫伸手,伸手必被捉。2001年7月24日,蒋艳萍因多种罪行被判极刑,并在2002年3月29日二审维持原判。同样,张秀发也得到应得的下场,2003年11月17日,张秀发因受贿373.5万元被判处极刑,缓期2年执行,他从贫苦人家的孩子成长为一名厅官,之后自甘堕落又成了“阶下囚”。
此次长沙电信大楼外檐的一把熊熊大火,又扯开了20多年前的不法之事,这里提到的幕墙、消防、空调会不会留有什么隐患,又是否和此次大火相关呢,还有待专业调查给出结果。
从已有的报道中可以看出,长沙电信大楼最初在四~五层外的空调附近开始着火,随后大火迅速蔓延,致使一整面的外檐全部过火损坏。这样的大楼还能修复使用吗?还有人建议可以留作消防警示使用。其实类似高层建筑过火的案例也不少。
2009年2月9日20:27,顶部电视台新大楼北侧配楼——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发生特大火灾,这座在建的“北京文化东方酒店”高约159米。时值元宵佳节,建设单位为了烘托节日气氛,组织大型礼花焰火燃放活动,再加上施工单位大量使用的保温板,结果引燃建筑,损失惨重。后经专业调查,这次火灾主要引燃了钛合金下面的保温层,“表皮过火”,没看到结构受到严重损伤。北配楼当时使用的保温层是新型节能保温材料,也是国家推荐使用的;不过这种材料过火后燃烧速度特别快,迅速从顶部蔓延到整座大楼,这个建筑过火案例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燃烧最快的一例。建筑表皮过火燃烧后,对于建筑的安全性评估也成了一个大难题。
以混凝土结构物为例,火灾发生时硅酸盐水泥混凝土结构物中混凝土强度的损失,主要取决于混凝土构件受火灾温度的高低。当受火灾温度低于300℃时,因水泥水化作用加快,促进水泥浆体的凝结作用,同时由于水泥浆体中游离水的蒸发,而使水泥颗粒间的黏结紧密,因此在受火灾温度不高时,混凝土强度不一定会降低,甚至还会提高。当火灾温度超过300℃时,混凝土开始产生裂缝,因此混凝土强度开始下降;当温度超过400℃后,混凝土强度急剧下降;当火灾温度继续升高至580℃,混凝土中的氢氧化钙脱水分解,至600℃以后,混凝土中的微观结构受到严重破坏,导致整体破坏。
火灾作用后,混凝土结构物内钢筋的极限强度及屈服强度等,均会随着火灾作用时温度的升高而降低。钢筋的延伸率与膨胀系数也会随温度的升高而增加,其变化程度随钢筋种类的不同而不同。普通钢筋当火灾温度为200℃以上时,强度几乎无变化。当火灾温度大于200℃时钢筋强度开始下降,预应力钢筋在火灾作用后强度下降比非预应力钢筋快,同时黏结力也有较大的下降。梁、柱及楼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物的主要承力构件,在火灾作用下受损的情况各不相同。
经过专家组详细勘察,认为北配楼过火后,大楼主体结构未受严重影响基本没有问题,挂幕墙的金属网架整体基本完好,钢筋混凝土结构没有受到损伤。由于由外墙往里损失逐渐减轻,越往外损失越严重,建议采取剥除“外衣”局部修复的方式维修该楼,之后重新投入使用。
再看此次长沙电信大楼过火后,是否主体结构受损,是否能在维修后重新投入使用,还有待专业的勘察和评估才能给出权威的结论。不管怎样,我们希望可以通过维修的方式尽可能降低损失,这起火灾事故也提醒超高层使用者和管理者,千万不能忽视建筑消防安全问题。
长沙电信大楼过火前后对比(来源:洞庭湖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