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变革之路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方案,将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银监会和保监会。
至此,在监管架构上,形成了一委一行两会,即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央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合并后职责有何改变?
这两部分的职责都将整合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时,银监会和保监会拟定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央行。
5月18日,上午9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北京金融街15号正式揭牌。这意味着,运行了5年的银保监会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以及国家金监总局党委书记李云泽、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出席揭牌仪式。与此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也正式启用。至此,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从“一行两会”迈入“一行-总局一会”新格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是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的国务院直属机构,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7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1]。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工作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统一规范管理,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标准。
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