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纪委监委2月20日消息: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岳跃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岳跃生(资料图)
经查,岳跃生背离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政商关系“亲”“清”不分,处心积虑以串供、伪造证据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默许、纵容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务影响力获取巨额回报;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岳跃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岳跃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7月10日消息,岳跃生被查。
公开信息显示,岳跃生出生于1958年4月,历任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委秘书,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区公所副区长,开远市小龙潭区公所区长,开远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云南省经贸委生产调度处副处长,云南省经贸委生产调度处处长、主任助理,云南省经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云南省经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曲靖市委副书记,曲靖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7年3月,岳跃生任曲靖市市长,2012年12月任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2016年5月任云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后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21年7月被免职,至被查。
岳跃生曾被处分。
2017年11月,因曲靖市、红河州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推进不力,建设滞后,导致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长期得不到集中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多发,以及红河州个旧市对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不力,区域环境空气中重金属污染加剧问题,云南省纪委给予岳跃生(时任曲靖市委副书记、市长)党内警告处分。
同在2月20日,云南省纪委监委还通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保建彬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保建彬背离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搞团团伙伙、利益交换;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参加迷信活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下属及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交通方面谋求特殊待遇;对其子经商办企业情况隐瞒不报,为他人职务晋升提供帮助;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住房,由他人支付应当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违规套取公款用于接待支出,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出售房屋、车辆;插手干预司法,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私欲膨胀,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擅权妄为,贪污公款进行挥霍;长期以权谋私,与商人老板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
保建彬出生于1971年12月,曾任昆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昆明空港经济区党工委书记等职,2019年8月任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23年5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