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我市启动2023年度伏季休渔,所有应休渔船将于5月1日12时前进入船籍港或指定渔港、停泊点停靠休渔,切实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港规范”。
为切实做好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和渔船管控工作任务,确保渔港、渔船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海区、渔区秩序稳定,我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将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智慧监管各类平台,对渔船、渔港、渔船停泊点和入海河口做到实时监控,发现预警信息及时处置;组织开展海陆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越界捕捞、使用涉渔“三无”船舶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防火、防风、防盗、防汛”管理措施,确保海洋伏季休渔期间渔港渔船渔民安全;利用渔闲有利时机,开展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全面提高渔船安全应急防范水平;开展船东、船长及船员培训,强化从业人员技能提升。
同时,市海洋发展和渔业部门将疏堵结合,妥善解决伏季休渔与渔民生计之间的矛盾,倾力帮助渔民群众增收致富。去年伏季休渔期间,经积极向上争取,全市96艘渔船获批开展毛虾、海蜇专项捕捞,船均增收14万元,得到了渔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将持续开展专项捕捞;投入使用国内一流的多功能冷藏加工船,大大改变以往海洋捕捞产品传统、粗放的加工模式,进一步提高捕捞渔民收入、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