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南频道
有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方能让市场主体吃上长效“定心丸”,放心投资、安心创业、顺心发展。为贯彻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主题教育总要求,进一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5月11日,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征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线索的公告》,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新官不理旧账”方面的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为:5月15日—5月26日,受理电子邮箱:hnsyhbwtxs@163.com。
根据《公告》,此次问题征集范围主要为七个方面:
一、合同协议不履行。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不履行或延迟履行有效合同,不兑现或延迟兑现以会议纪要、文件等书面形式作出的合法承诺,以及因政府和部门责任导致有效合同不能履行、合法承诺不能兑现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依法赔偿、补偿的;或者因政府和部门责任违法违规签订合同、作出承诺,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不返还市场主体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依法赔偿和补偿市场主体损失等问题。
二、规划、决定不落实。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随意改变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或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政府和部门改变规划、行政决定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依法补偿等问题。
三、惠企政策不兑现。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不履行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优惠条件,不兑现奖励和扶持政策;或者财政资金支持、费用减免等方面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政府和部门不按照有利于市场主体的原则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或者合法承诺等问题。
四、生效法律文书不执行。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国家公职人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问题。
五、账款支付不到位。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等款项问题。
六、产权纠纷不解决。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实施征地拆迁、企业搬迁未依法给予补偿,以及与市场主体存在经营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产权纠纷问题。
七、其他影响企业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公告》指出,提供“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案件线索必须具署实名,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尽量详尽,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的相对方主要为企业、企业家、项目投资主体。《“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线索表》作为问题线索核实的重要依据,必须填写完整并通过有效途径提交。若表格缺失,则不予受理。其它相关材料可一并提供。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企业和企业家积极提供“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线索。对征集的问题线索将认真核查、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面依法办理,切实保障提供者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