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为满足事业发展与改革需要,实现建设“内涵建设领先、办学特色鲜明、教育教学质量优良、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应用技术型大学”目标,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优秀人才。
01、招聘计划
02、应聘程序
(1)报名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zjxyrs@sina.com,邮件主题请以“姓名+岗位”命名。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2)资格审查
党政办人事管理科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再经用人单位(部门)筛选后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
(3)考核
考核分为心理测试与面试考核两部分。心理测试采用上机测试的方式,结果供面试考核小组参考。面试考核分为试讲(15分钟)与问题回答(10分钟)两部分。学校经过应聘者试讲、面试,择优通知录用。
(4)录用
拟录取者需在二级甲等以上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学校党政办人事管理科通知签订合同(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手续。
03、注意事项
相关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本科起)、学位证书原件(本科起)以及简历中提到的相关资格和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入面试考场后主动提交给评委核查,如出现信息不符,依情况可取消面试成绩。
04、应聘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89号
南理工紫金学院党政办公室人事管理科
邮 编:210023
联系人:连老师
电 话: 025-85786100
学校网址:http://zj.njust.edu.cn/
因工作需要,南京邮电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门诊部医师1名(教辅人员,人才派遣),具体事项如下:
01、招聘岗位及数量
内科医师1名
02、应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能够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高度责任心。
2、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有二、三级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3、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二)岗位职责
1、分别负责内科的日常工作。
2、做好门诊病历、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
3、定期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培训,保持相关执业资格的有效性。
4、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
03、录用方式及待遇
以人才派遣方式录用,受聘期间参照在编同等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04、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8日。
2、报名方式:填写《南京邮电大学2019年度人才派遣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应聘者请将报名表发送至hqjt@njupt.edu.cn,同时抄送至njupt_rsc@163.com(仅发送至其中一个邮箱者视为无效报名),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南京邮电大学门诊部岗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电子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等扫描件。
3、岗位应聘要求、岗位职责、简历投递、笔试面试等问题,请联系,贺老师025-85866112;人才派遣政策问题,请联系025-85866291。
因工作需要,我校保卫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人才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及数量
保卫处消防科工作人员1名(行政管理岗)
02、岗位职责
1、负责消防档案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
3、消防器材的配备、购置、换药及消防设施检查维护的具体工作;
4、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监督和检查,组织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以及火情、火灾等事故处理工作;
5、完成保卫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03、应聘条件
1、政治条件: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安全保卫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2、技能条件:具有专业的消防知识,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及维护;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3、专业学历条件:
(1)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消防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2)公安警察类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并不限制专业;
(3)公安警察类院校非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曾在消防现役部队服役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并不限制专业。(以上学历均须全日制)
4、年龄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能够参加24小时值班工作,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6、校优秀学生干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者优先。
04、录用方式及待遇
以人才派遣方式录用,受聘期间参照在编同等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05、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至11月5日
(二)报名方式:填写南京邮电大学2019年度人才派遣应聘人员报名表,通过邮件报名bwch@njupt.edu.cn,同时抄送至njupt_rsc@163.com(仅发送至其中一个邮箱者视为无效报名),标题请注明应聘南京邮电大学保卫处工作人员,应聘邮件及附件大小请注意不要超过10M。(应聘者提供简历一份,包括: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扫描件;中共党员证明;消防工作经历证明。)
(三)岗位应聘要求、岗位职责、简历投递等问题,请联系025-85866178,黄老师;人事政策问题,请联系025-85866291,025-85866977。
因工作需要,我校国际教育学院、台港澳教育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初始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硕士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能够流利地运用英语进行沟通与交流,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强;优先考虑英语、对外汉语专业或有海外留学经历者;
4.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
6.能与具有不同文化生活背景的留学生及台港澳地区学生进行有效沟通,原则上工作期间需居住在学生公寓;
7.学习成绩优良,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无违规违纪记录,身心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工作;
8.一经聘用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4-5年以上。
02、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1月10日
2.报名网址:http://47.98.169.30:8113
(请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陆)
3.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并上传以下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表中贴照片处须粘贴报名者免冠电子照片一张)。
(2)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政治面貌、学生干部佐证材料及获奖证书等。提交的佐证材料需有签字和盖章。以上材料拍摄图片按顺序贴入《南京中医药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4.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投递材料。
5.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6.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7.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3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将取消录用资格。
03、聘用程序
1.资格审查;
2.现场确认:需携带报名上传的简历材料一份(打印稿),其中《南京中医药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须本人亲笔签名。还须携带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学生干部相关佐证材料(文件、任职证明须班主任签字、所在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若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则取消笔试资格;
3.笔试;
4.心理测试;
5.面试;
6.体检:须至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7.公示;
8.聘用:应聘人员录用后作为人事代理人员聘用。
04、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11859(学工处)、025-85811051(人力资源处)
05、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中医药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11025(纪委办公室)
南京财经大学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体育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
02、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体育教育事业;
3.具备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其他资格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1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6.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时间均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03、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者登录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ufe.edu.cn/)“招聘系统”在线注册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对所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截止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届时在“招聘系统”通知公告栏发布。
(4)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5)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加应聘。
04、考核及组织
1.考核方式
采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考核方式。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计算总成绩。
2.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届时在“招聘系统”通知公告栏发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开始之前,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南京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体育教师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学位证书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05、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1.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再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5.若发现聘用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06、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718678, 86718687
联系人:何老师,唐老师
07、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718703
联系人:谢老师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
02、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行为准则,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工作。
(四)本批次招聘要求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
(五)留学归国人员须在考核环节测试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03、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日8:00至2019年11月8日16: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进入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http://zkfw.91job.org.cn/)信息浏览页面,选择“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区”,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
1.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结果,考生可查询自己的审查结果。11月11日至11月17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使用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区,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通过网上支付系统“支付宝”缴纳笔试费用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支付考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2.考生须保证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一旦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按照公告要求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将进行资格复审,岗位资格复审在所有测试环节开始前完成。复审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还);
(2)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还);
(3)《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本职位招聘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04、考核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报名缴费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学院各招聘部门将以短信、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各环节测试要求,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否则按弃考处理。
05、考核形式
06、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考核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站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方可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报到手续,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
07、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5-85842258
联系人:冯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5842007
联系人:吴老师
网址:http://www.njci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