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两级法院
及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
公开招聘
书记员等岗位
简
章
因工作需要,苏州两级法院及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职位。常熟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人数:90名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下文《2021年苏州两级法院及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02 招聘对象及条件
1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书记员岗位计算机速录技能达到12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能熟练应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5.未与江苏各级法院签订《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
6.岗位其他要求及条件详见《2021年苏州两级法院及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03 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1 报名及资格审查
1.书记员
报名时间:2021年4月3日18时至2021年4月22日18时。
报名方式: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121.43.192.253:8053/,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电子图片,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各招录法院于2021年4月23日至5月7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和技能资格审查。(技能资格审查视情况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
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18时至2021年4月22日18时。
2021年5月7日前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
2
考试
1.书记员
进行专业理论考试、书记员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40%、30%、30%。
专业理论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书记员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语速为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专业理论考试和书记员技能考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司法警务辅助人员
进行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司法行政人员
进行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3∶1的比例从考生中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 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相关材料请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定。
4 体检与政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附件:
2021年苏州两级法院及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
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全市法院招聘聘用制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