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专任教师
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并经国家民委同意,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5名,现公告如下:
详见西北民族大学主页:www.xbmu.edu.cn
(一)招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三)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国家民委、西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2.接收简历
在招聘信息公布后即可投递简历,应聘者请与用人部门联系投递简历、报名。
3.资格审查
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
由用人部门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基本条件审查),并由组织人事部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4.考核
(1)由用人部门组织笔试、业务考核(面试),组织人事部参与考核。考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直接采取业务考核(面试)的方式招聘。
5.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在所在城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内容及要求见学校组织人事部体检公告。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6.考察
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专业精神。
7.审批
(1) 由用人部门党政联席会议综合考核、体检、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
(2) 学校组织人事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并负责审核。
(3) 根据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报请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8.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9.报批
经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人员报国家民委审批。
10.聘用
经国家民委审批后的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具体招聘信息见附表。
(一)本人需提供简历、身份证、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各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公章)、获奖证书、科研材料、职称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所有材料须编辑为1个PDF或WORD文档。提供的所有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应聘者在报名、考核、体检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若正式聘用后被查出违纪违规、师德失范行为,学校有权解聘,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者需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毕业生派遣条件或人事调配条件。
(四)应聘者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起点须是全日制本科(学士),且本科(学士)与研究生阶段(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所学的专业需大体一致或相近。
(五)简历中须标注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表。
专任教师需求计划表3-1
专任教师需求计划表3-2
专任教师需求计划表3-3
编辑:胡俊
审核:马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