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CXDZB2021—08
二、项目名称:沣西新城2021~2022年度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人信息:沣西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
1、一标段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陕西高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临空产业园1号楼A-001-013
中标金额 : 6560000.00元
2、二标段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陕西盛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斜三路以南西二环以东华府御城第三幢一单元20层12002号
中标金额 : 79126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一标段
2、二标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绿化养护规模约为60万㎡,暂定绿化养护级别为:二级养护质量标准;养护周期为两年。其中一标段绿化工程养护范围为:沣润西路以南(含)已移交道路绿化及林带,总绿化面积约为28.8万㎡,后期根据移交项目范围可增加。两年绿化养护估算费用约800万(含补栽暂列金134万元及3个公厕日常维管90万);二标段绿化工程养护范围为:沣润西路以北已移交公园及部分道路、林带,总绿化面积约为31.2万㎡,后期根据移交项目范围可增加。两年绿化养护估算费用约800万(含补栽暂列金146万元1个公厕日常维管30万)。
1、绿化养护
一标段绿化养护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道路:秦皇大道道路(沣景路-数据八路)、秦皇大道35米林带(沣景路-数据八路)、兴咸路道路(沣景路-数据八路)、沣景路(秦皇大道-兴科路)、创业路(秦皇大道-钓鱼台路)、兴信路(数据七路-天元路)及3个公厕的日常维管,如有新移交的绿化项目按照采购人要求划分至相应标段。具体绿地数量、苗木数量在实际养护中由所在区域的中标单位配合招标人实地丈量核实。
1.1主要包括新区绿带的浇水、施肥、日常修剪、中耕除草、病虫害防治、行道树的养护等常规养护内容。养护费的取费依据为新区实际绿化面积及乔木数量与相应的单价相乘所得,合同价为固定单价。
1.2绿地养护单价最高限价:养护二级区域单价10元/平方米/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2、绿化补栽及零星工程
2.1主要包括应急保障、绿化突发事件的处置、摆花等节日气氛营造、立体绿化(拆墙透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
序号 | 工程金额 | 实施方式 | 工程确认 | 工程质量及数量确认方式 | 价格审定方式 |
1 | 低于20万 | 由养护单位报送施工方案及预算,经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同意后委托辖区养护单位实施 | 任务单 | 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施工方共同确认 | 所含常用工程及主材单价按照财政局每年确认的参考定价,未包含的内容另行送审。 |
2 | 高于20万 | 由养护单位报送施工方案及预算,经相关建设单位(城管交通局、规划局、财政局)及管委会同意后实施 | 签订补充协议 | 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施工方共同确认 |
2.3绿化补栽及零星工程计价按实际的进行计量,计价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陕建发[2018]2019号文、《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及补充定额,《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2009)、《关于增加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调整的通知》陕建发[2017]270号文件、《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陕建发【2019】45号文、招标文件、施工图、国家现行相关规定以及政府相关规定政策性调价文件,材料价格参考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陕西省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当期市场价格信息、市场价及沣西新城发布苗木指导价等进行编制。
3、本项目养护限价
二级养护10元/平方米/年。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养护周期为2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经管委会相关部门同意后可续签养护合同。
三、考核标准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 则
为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提高城市绿地养护水平,根据《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陕西省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BJ61-50-2008)《西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国家和地方绿化管理规定,结合沣西新城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由沣西新城管委会财政出资管理维护的城市绿地养护项目,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协同实施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三、考核内容
沣西新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区域绿地等城市绿地中的植物保护、树木成活率、草坪覆盖率、病虫害防治、园林设施维护、绿地环境保洁、绿地设施维护、垃圾清理等工作。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标准
城市一级养护管理绿地:95分为优秀、90分为达标、90以下为不达标。二级养护管理绿地:90分为优秀、85分为达标、85分以下为不达标。三级养护管理绿地:85分为优秀、80分为达标、80分以下为不达标。
(二)考核方式
1.检查组由主管行业部门、市政配套管理服务中心、各养护单位代表组成,年度考核邀请财政局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城市园林绿化项目养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日常随机考核、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3.检查程序:现场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检查整改情况→评定名次→公布结果。
4.检查小组按照养护检查标准要求,每次检查时填写检查打分表。每次检查原始记录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备案,检查结果作为季度考核、年终考核依据。
(三)考核办法
1.现场检查监督。检查组采取明查和暗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现场拍照备案,检查当日向养护单位下达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定期进行复查,存在问题没有按期完成整改的,在复查当月按照评分标准加倍扣分。
2.领导监督。当月日常养护管理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检查组进行核实后,对存在问题项目当月检查按照评分标准扣分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整改的,该项目标段下月检查时按照评分标准加倍扣分。
3.舆论监督。当月日常养护管理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检查组进行核实后,当月检查按照评分标准加倍扣分并进行现金处罚5000元至10000元,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整改的,该项目标段下月检查时按照评分标准加倍扣分。
4.群众监督。当月日常养护管理被市民举报的,检查组进行核实后,对存在问题项目当月检查按照评分标准扣分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整改的,该项目标段下月检查时按照评分标准加倍扣分。
(四)考核结果适用办法
检查考核结果与养护费、是否参与后续移交养护项目挂钩。在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月度检查中,养护单位一次不达标时,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如养护单位未按时限整改或整改后还不达标,主管部门将进行现金罚款处理,按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程度进行处罚,每项500元;所处罚金额将用作季度考核排名优秀奖励;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月考核不达标,主管部门有权终止养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季度检查成绩一级养护大于95分(含95分)、二级养护大于90分(含90分)、三级养护大于85分(含85分)的为“优秀”等次,全额拨付养护费并按季度进行奖励。
2.季度检查成绩一级养护在90分(含90分)和95分(不含)之间、二级养护在85分(含85分)和90分(不含)之间、三级养护在80分(含80分)和85分(不含)之间的为“达标”等次,责成养护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问题整改达到标准后,全额拨付养护费。
3.季度检查成绩一级养护在90分(不含)以下、二级养护在85分(不含)以下、三级养护在8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达标”等次。
4.季度检查成绩一级养护在90分(不含)以下每降1分,扣除季度养护费总额的0.5%。二级养护在85分(不含)以下每降1分,扣除季度养护费总额的0.5%。三级养护在80分(不含)以下每降1分,扣除季度养护费总额的0.5%,并责成养护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5.(如有发生)连续2个季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与养护单位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上月考核排名最后一名不参与本月移交绿化养护项目的承接。
7.考核累计得分排名作为承接后续绿化养护项目的重要依据。
(五)公布
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将每次检查结果定期公布,每季度对养护管理进行考评,养护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现金奖励。
五、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一)基本措施与监督(总分中直接扣减)
1.每月25日前未报下月《沣西新城绿化养护管理月计划报表》(附件1)扣1分。
2.每月5日前未报《沣西新城绿化养护管理月完成报表》(附件2)扣1分。
3.被检查人员不签收《沣西新城绿化养护管理整改通知书》(附件3)扣1分。
4.未按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整改的扣2分,整改未达标的扣1分;未在次日上报《沣西新城绿化养护管理整改情况完成表》(附件4)扣1分。
5.所管绿地被媒体负面报道一次扣3分。
6.所管绿地被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评一次扣1分。
7.所管绿地被群众投诉举报一次扣1分。
8.园林管理人员、养护人员必须是专业人员,如检查发现非专业人员,每人扣1分。
9.养护人员必须按照合同配备固定专职人员,不能私拉乱用,如有发现养护人员参与别的项目、未按要求配备专职人员,每人罚款100元。
10.施肥、喷洒农药需提前上报计划,并留存动态影像资料,未上报计划、留存动态影像资料的扣3分。
(二)保洁与保护
1.发现绿地堆放绿化垃圾,未按要求及时清理的,每处扣1分。
2.绿篱、色块、常绿乔木、其它植物等表面灰尘较多、不清洁,发现1处(100㎡以上)或1株,扣1分。
3.乔木树干上有固定、缠绕物,每发现一处扣0.5分;乔木、花灌木等植物上有悬挂物,每发现一处扣0.5分。
4.绿地内发现鼠洞,每处扣1分。
5.在绿地内焚烧枯枝、落叶等垃圾,每发现一处扣2分。
6.在绿地补栽施工中,堆放种植土未铺盖彩条布,每发现一处扣0.5分;开挖面积较大,未用彩钢板围挡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7.绿地有侵占现象(堆料、搭棚等),每发现一处扣2分。
8.游人、行人进入、穿越分车带;绿地、公园内有违章广告和设摊现象,每发现一处扣2分。
9.保安人员上岗期间睡岗;养护、保洁人员上岗期间嬉戏打闹、玩手机;水电工无证上岗;机械操作不专业;按照人头扣分,每人扣1分。
10.安全事件或消防安全处置不力,每起各扣5分。
(三)乔木与行道树
1.有缺株、死株的,在栽植季节未及时栽植,在非栽植季节未采取其它措施的,每缺或死一株扣2分。
2.乔木长势较弱,出现明显黄叶、蕉叶、卷叶、落叶的,每发现一株扣0.5分。
3.新补植树木同原有树种、规格、定干高度不一致,发现一株扣0.5分;没有支架措施,发现一处扣0.5分。
4.有明显残桩、枯枝和吊枝,严重影响景观,存在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扣2分。
5.有明显病虫危害状,病斑叶、虫食叶明显,影响景观效果,发现一处扣1分;有蛀干害虫活卵、活虫的,发现一处扣1分。
6.未按其生长规律及技术规范修剪或长期不修剪,树木生长杂乱、无形,影响树木生长和景观效果,发现一株扣0.5分。
7.新栽树木发现当日未灌水,每株扣0.5分;新栽树木在三次透水灌溉中,发现少灌一次扣0.5分;发现树盘坑内有塌陷且不及时填土封坑,一处扣0.5分。
8.雨后两日内仍未排出坑内积水,每发现一处扣1分。
9.发现撒施的有机肥未充分发酵腐熟一次扣1分;化学肥料未按规定进行实施,造成明显害状,发现一处扣1分。
10.枯、病枝下垂,妨碍行人行走,发现一处扣1分;修剪后锯口不平滑,每处扣0.5分;主干、主枝树皮有撕裂现象,每处扣1分;留有残桩,发现一处扣0.5分。
11.发现行道树枯死后,未及时上报伐除、更新书面报告,发现一株扣1分。
12.养护人员在正常工作中,每日内未巡查所管行道树两次者,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问题而未在当日内汇报或处理,每一次扣1分。
13.对车辆、雷电造成树枝折断下落至空中或地面,在一日内管护人员未能查看到,发现一处扣1分;接到有关树枝折断报告后,在1日内未及时清理,发现一处扣2分;处理事故时,未清理地面上的树叶枝条等杂物,发现一处扣2分。
(四)灌木
1.因明显缺水或其他原因造成植株死亡,缺株断行面积超过5%的,发现一处扣2分。
2.长势较弱,有明显非季节性黄叶、焦叶、卷叶、落叶或不正常开花,发现一处扣1分。
3.不按生长规律及技术规范修剪,影响开花,发现一处扣2分。
4.有明显病虫害、病斑叶、虫食叶或已引起明显落叶,发现一处扣1分。
5.未及时对花灌木按要求时间灌水、施肥(必须报工作计划,留工作动态影像资料)的,发现一次扣3分。
6.灌水和施肥不足深度者,发现一次扣1分。
7.施肥后,未按照技术要求及时松土覆盖或浇灌扣3分。
8.浇灌水后三天,未对花池、水盘松土覆土,发现一处扣1分。
9.灌木中有杂草,每超过一平米,一处扣1分。
10.冬季未清除灌丛下垃圾或未按技术要求进行翻耕,发现一处扣2分;中耕、深翻不够深度的,发现一处扣1分。
11.日常管理中对残枝、落叶不及时清理的,发现一处扣1分。
12.修剪时,凡发现漏剪者,发现一处扣1分;修剪过重,发现一处扣2分;对临时通知花灌木修剪而未及时完成,发现一次扣1分。
13.绿化造型未按修剪通知书要求整形,发现一处扣1分。
(五)花卉
1.花卉存活率低于98%扣1分;低于95%扣2分。
2.未及时摘除残花败叶,残败率达10%以上,扣1分。
3.对花卉未及时分栽整理,株型杂乱,扣1分。
4.对花卉管理不当,造成植株生长不良,花期急剧缩短、花季未开花或死亡率达10%以上,未及时清理死株,扣2分。
5.对花卉缺株断垄或人为破坏未及时恢复,发现一处扣1分。
6.花卉内有杂草、有明显寄生植物和攀附植物危害,影响花卉植物生长和美观,发现一处扣1分。
7.花卉上发现病虫害未及时上报的,未按技术要求防治造成蔓延的,发现一处扣2分。
(六)草坪及地被植物
1.有明显斑秃,每一百平米扣2分。
2.生长势差,叶色不正常, 每一百平米扣1分。
3.发现有杂草蔓延,而未及时拔除,每一平米扣1分。
4.未按技术标准修剪草坪,过低或过高,每超过一百平米扣1 分;草坪修剪参差不齐、周边、道沿边、灯杆周围等有遗留草,每发现一处扣1分。
5.有明显病虫危害现状,发现一处扣0.5分。
6.出现黄土裸露,未及时补栽,每裸露一平米扣1分。
7.夏季高温中午浇水,每发现一次扣1分;草坪浇水不及时或漏浇导致枯黄,每发现一次扣1分。
(七)藤本及攀缘植物
1.覆盖率不得低于90%,低于90%的,发现一处扣1分。
2.没有按种植要求及时牵引和翻蔓,引起植物荒长,每发现一处(超过植物生长量30%)扣1分。
3.生长势差,有明显非季节性黄叶、焦叶、落叶,每发现一处扣1分。
4.修剪不及时,不能正常覆盖,每发现一处扣1分。
5.不按生长规律及技术规范修剪,影响正常生长,发现一处扣1分。
6.有明显病虫害症状、落叶明显,发现一处扣1分。
7.未及时对藤本按要求灌水、施肥者,发现一次扣3分。
8.未及时清理藤蔓上枯枝落叶及积雪灰尘等,发现一处扣0.5分。
9.未采取相应的牵引设施、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发现一处扣1分。
(八)竹类
1.生长势较弱,有明显非季节性黄叶、焦叶、落叶,每发现一株扣0.5分。
2.有死株、缺株现象,每发现一株扣1分。
3.有明显病虫害、落叶明显,每发现一处扣1分。
4.未及时对竹子按要求时间灌水、施肥者,发现一次扣3分。
(九)水生植物
1.观花的沿岸或挺水植物,因缺肥引起黄叶、植株矮小、花期缩短等生长不良现象,发现一处扣1分。
2.水生植物未及时清除杂草,发现一处扣1分。
3.未及时控制或剔除水生植物使其繁殖过快、密度过大, 发现一处扣1分。
4.对老化及生长不良的水生植物未及时更换或更新种植,发现一处扣1分。
5.未定期换水、水面卫生保洁不好或水量不足于植物生长需求,发现一处扣2分。
6.未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使植物生长受到抑制而引起生长不良现象,发现一处扣1分。
(十)设施维护
1.护栏护网有倾斜、破损,发现一处扣1分;护栏护网缺少3米以内,每处扣1分;护栏护网未清洗,有污物覆盖,每十米扣1分。
2.树池或花坛护栏每缺少一组扣1分;破损一处扣0.5分。
3.绿地花池、树池有破损,发现一处扣0.5分。
4.亭、廊、花架、景石、甬路、桌椅、果皮箱、喷泉、等园林设施有破损,发现一处扣0.5分。
5.地灯、射灯、挂灯等各种灯饰有破损,发现一处扣0.5分;灯具不亮发现一处扣1分。
6.指示牌、说明牌倒斜一处扣0.5分;字迹不清、失修,每一处扣0.5分。
7.广场、道路面层破损一处扣0.5分,没有警示标识一处扣1分。
8.海绵城市设施维护
配水、溢流设施无淤积、排水顺畅、边坡无坍塌、台坎未被冲开、沟底部无淤积。修补坍塌部分,保持断面形状,修整草沟底部,保持草沟坡度。每项不达标扣1分。
(十一)附加
考核评分标准详见绿化养护考核评分表(附件5),如有未涉及考核管理的,后续在实际操作中考核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再做调整。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沣西新城市政公用与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