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3月1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淑婷为五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张 勇为五河县人民法院双忠庙人民法庭庭长
张红星为五河县人民法院新集人民法庭庭长
郑 娟为五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范大月为五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程 伟为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免去:
张茂义的五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钱士明的五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祝国强的五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淑婷的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闫 涛的五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2月28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克启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赵萍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黄冬松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
程国际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李运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郜源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周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珠容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锦松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方彤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张庄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戴瑞亭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黄冬松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戴瑞亭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杨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张庄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
查慧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方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2023年2月28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吴世军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樊春来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毕晓山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邱养林为县人民法院横埠人民法庭庭长;
钱程玲为县人民法院会宫人民法庭庭长;
刘倩为县人民法院汤沟人民法庭庭长;
储玉姣为县人民法院义津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汪华斌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章鸿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曹建亚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
朱代龙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来源:“铜陵人大”“五河发布”微信公众号、枞阳县人大官网
编辑:杨思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