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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待遇(个人邮寄物品出境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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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14 13:00
  • 龙泉小编

来源:海关总署


南京海关待遇(个人邮寄物品出境关税)

留学生个人物品运回国内

编号 613122

姓名

8930000078485

留言时间

2023-01-11 17:10:36

留言内容

请问下留学生因为疫情原因于2020年回国后一直未再出国,现想把留在国外的所有个人物品全部运回国,如何操作?

问题分类

行邮监管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3-01-12 08:54:02

答复单位

南京海关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如果你邮寄物品数量较多或者价格较高,建议在邮寄之前委托快递公司如实向海关申报。
如需协助或了解相关政策致电海关12360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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