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9年度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的公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经研究决定,献县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定于2020年8月8日(星期六)上午9:30-11:10进行,考点设在献县乐寿镇中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考生须于7月25日(考前2周)前申领河北“健康码”(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后),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笔试前每天记录健康状况。
2. 目前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的考生,须于笔试前完成疫情防控规定的隔离观察时间,并按时到达考点。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到《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
3. 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 考生应提前1小时赶到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进入考点时交大门验证工作人员。持非绿码的考生(第3条之外其他考生、且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 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6. 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7、广大考生务于2020年8月5日前到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事业股领取笔试准考证。因参加笔试人员比较多,不再电话通知。
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联系电话:0317-6010369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姓 名 | 性 别 | 就读学校 | |||||||
生源地 | 手机号 | ||||||||
身份证号 | |||||||||
是否为中、高风险地区 来沧人员 | |||||||||
考生抵(在)沧时间 | 疫情期间未离沧 | 抵沧时间:年 月 日 | |||||||
笔试前14天有无发热、 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 | 是否为无症状 感染者 | ||||||||
家属和密切接触人员是否有感染新冠肺炎和其他情况的 | 近1月内是否有境外旅居史 | ||||||||
以上所有内容务必如实填写完整。 | |||||||||
日 期 | 体 温 | 日 期 | 体 温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
考生本人承诺:根据疫情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如实测量、记录每日体温,保 证以上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承诺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来源:献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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