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法院审判工作力量,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加强审判执行团队建设,根据工作需求,经研究,兰陵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 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招录;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工作细致、踏实能干、能胜任庭审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及法学(法律)专业者优先);
5、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截至2020年4月21日)之间;
6、自愿从事法院相关岗位工作,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遵守保密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审判辅助工作的。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请登录兰陵县人民法院网(网址:http://lyllfy.sdcourt.gov.cn/)“新闻中心”栏目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4日
2.报名地点:兰陵县人民法院政治处709室(七楼西侧)
3.报名电话:0539-5537139 联系人:刘瑞琪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本次考试所有信息均在兰陵县人民法院网“新闻中心”栏公布,请考生在相应时段随时关注栏目中信息的更新。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的后果自负。
应聘者应本人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计算机测试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内容:计算机操作打字看打、听打测试(文字录入及文字编辑)。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1.本次招聘的司法辅助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凡违反法律、用人单位工作纪律等不适合做司法辅助工作情况的,聘用单位可随时解聘。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550元∕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重新签订合同。
3.工资待遇同本院在职劳务派遣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购买五险。在合同期限内享受工龄工资待遇。
兰陵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