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人才队伍,招聘优秀人才到社区基层工作,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根据《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民政局、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民〔2020〕105号)和《将乐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1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党群)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社区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招聘方式
本次共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4名(含到龄退休等缺额补充人员)。报考人员在《将乐县2021年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填写本人报考社区(不能填报直系亲属工作所在社区)。统一采取量化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内容详见《将乐县2021年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表》(附件1)。
招聘条件
1.2021年7月1日前,户籍为将乐县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6.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至199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已参加社保缴费且满十年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违法犯罪被刑事处罚,因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五年的人员。
(2)被执法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得录聘用的人员。
(6)直系亲属不得报同一个社区。
招聘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将乐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66号民政局4楼),联系人:黄健 联系电话:0598-2331235。
3.招聘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www.chsi.com.cn)、户口簿、党团组织关系证明、社会工作职称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4)报考人员仅限选择填报一个社区岗位,并服从调剂。
(5)考生报名后,由县民政局负责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12日,携本人身份证到将乐县民政局6楼,参加由组织部、民政局、人社局等部门组织的量化考核。
招聘过程
1、量化
(1)量化评分
为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考核工作的领导,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招聘工作科学、有序推进,由组织部、人社局、民政局组成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量化考核工作小组,专门负责社区工作人员的招聘考核工作。
由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量化考核工作小组对参加我县社区工作者招聘的考生按照《将乐县2021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表》(附件3)所列项目进行打分,当场汇总、计算。
(2)确定人选
根据量化评分结果,按将乐县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考生总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3)补充说明
同分判定:考核量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量化考核表考评项目顺序优先录取。若无其他任何优先条件的情况下,最后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入围人选。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录取,不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并填写放弃承诺书。
2、体检、协审
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8月18日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招聘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依次递补。拟招聘人员由纪检、政法、公安、卫健、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协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有犯罪记录、违法违纪行为,被依法依规处罚或经处理未满五年。
(2)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被处罚未执行到位或执行到位不满五年。
(3)被执法部门列为失信的人员。
参加招聘人员按量化考核积分从高到低排列,一年内若岗位出现空缺,从本次招考人员中,依次递补。一年后若岗位空缺,依照本次招聘办法由民政、人社等部门负责组织招聘。
3、结果公示
报名人员的量化考核得分情况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于8 月13日-8月17日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4、聘用管理及待遇
对量化考核、体检、协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张榜公布。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乡(镇)考核通过正式上岗(如经社区党组织或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未当选的,则自动解聘)。
新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试用期内按照社区工作人员现行岗位标准执行(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结束正式上岗后,报酬待遇按照社区工作人员现行岗位标准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若遇报酬待遇统一上调,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其他要求
1.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报考人员需要了解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将乐县民政局,咨询电话:0598-2331235。
2.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组织部、人社局、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招聘计划表
工作人员报名表
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表
来源:县民政局
编辑:黎萍
审核:邹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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