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需要,甘肃省公安厅公开招聘文职辅警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甘肃省户籍(技术支持类岗位不限户籍)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个别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色盲色弱,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5.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应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6.下列情形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各岗位条件
招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岗位列表)。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签订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互联网和微信、微博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为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
报名时间:
2019年3月23日—2019年3月29日(8:30—22: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申请、上传照片。报考人员请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按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点击“甘肃省公安厅机关公开招聘文职辅警”专栏—“我要报名”按钮,注册登录账户(该账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逐项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提交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截止时间为3月29日22:00。
(三)网上资格初审
1.依据招聘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
2.查询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22:00
3.缴纳费用。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22:00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4月3日8:30至4月5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
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请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招聘条件合理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25%)、公安基础知识(20%)、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应知识(55%)。
3.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西北人才网: http://www.xbrc.com.cn查询。
(五)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复审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五楼大厅(广场东口省财政厅对面)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证明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is.com,按提示生成)
资格复审期间,将对报考食堂管理岗位的考生现场测量身高,不足标准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2.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及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资格复审结果时一并公布)
3.参加面试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七)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西北人才网公布。
(八)体检
按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核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过程由省公安厅机关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政审。
(十)聘用
考察政审合格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与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后,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省公安厅机关纪委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及举报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931-5156802
此次招聘的辅警为劳务派遣人员,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具体工资待遇详见岗位列表。
报名咨询电话:0931-872633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