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对象和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招录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截止至公告之日)。
3.文职辅警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辅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部分岗位招录中,退伍军人、公安司法院校特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和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比赛名次的武术、拳击、散打等格斗技能人员以及具有国家级资质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不得录用情形
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司法拘留,或曾因违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者正在被国家行政机关立案调查以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解释工作由公安局负责。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06月02日至2020年06月08日( 8:30-11:30, 14:00-17:30 )
报名地点:磐安县公安局525办公室(双溪路110号)
公安局咨询电话:0579-84652930
报名要求:
1.填写《磐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人员持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退伍证或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人员按照不同的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未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其中特警辅警测试项目为10*4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每个项目要求不低于45分,总分不低于180分;其他岗位测试项目为10*4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女仰卧起坐),每个项目要求不低于35分,总分不低于180分。《警体达标测试评分表》附后。
(四)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者,统一参加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超过3人岗位按1:1.5确定)确定面试名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如果入围人数没有达到1:3比例,由公安局视情况调整招录人数。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参照一般单位用工体检标准。
(七)考察
考察参照录用民警考察标准。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八)聘用
对政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磐安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对招聘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0579-84652930进行电话咨询;
(三)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磐安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磐安县公安局
2020年06月01日
宣传岗位1名
巡特警辅警5名
警犬训导员1名
治安协管1名
反诈中心信息研判1名
监管1名
流动人口管理2名
流动人口管理1名
巡防(接处警)1名
档案管理1名
综合岗位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