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到新乐市人社部门履行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工资福利参照所聘岗位同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标准,按《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办公室4人,招商局5人,建设局3人,经济发展局3人,人力资源局3人,综合服务中心3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0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仅限本一、本二)及以上学历(含2017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并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和技能等条件(详见《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已经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者,需解除原劳动关系并出具原单位相关证明。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在6月21日-6月27日,登录河北人才网、新乐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或邮箱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开发区报名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为"招聘办公室")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本人需真实、准确填写所有信息。是否具有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等证书由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要求进行选择。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或不按照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报名要求上传照片为小二寸蓝底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请考生确保上传照片图像清晰。
(三)考务费。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新乐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初审合格考生须在6月30日17点前将考务费100元转账至新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公账户。
特别注意!转账时,请一定在备注栏填写01-26款和本人身份证号。
(四)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应注意查收《笔试准考证》的邮件,自行下载打印,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认真阅读《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人选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及以上比例,达不到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该岗位招聘后,能调剂到相近应聘岗位的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调整。
报名详情请登录河北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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