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评估服务机构管理,切实维护被评估人权益,保障政府公信力。现依据相关法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对2019—2024年有意向参与彬州市房屋估价工作的评估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是指经国家行业管理部门或授权机构核准,从事房产估价、并且有意向参与彬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建设及各种公共利益需求,进行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机构。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房地产估价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
3、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4、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且未受到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的处罚;
三、招聘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 4月8日—2019年4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彬州市城市建设征收补偿中心(彬州市教育大厦六楼607室)。
3、报名要求:
持评估机构基本情况书面说明(包括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管理制度、资产、资质状况、执业业绩)、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以上彩色扫描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最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年检机构出具的执业人员年检合格名单、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企业所提供资料专人进行初审,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报名参与企业多少确定拟聘企业数,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及符合条件继续参与竞聘企业由市征补中心以电话形式分别通知(未接到电话企业即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三)实地考察
对符合条件应聘企业规模及业绩、各种证件、人员配备及最近正在开展的项目区等进行实地考察,确保掌握真实资料。
(四)综合评审
结合资格审查、实地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企业。四、公示对拟聘用机构在彬州市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发放聘书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由市政府统一发放聘书;聘任期满即刻终止,另行进行招聘。
六、补充说明
(一)报名人所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当场取消报名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其他未应聘成功的各类房屋评估机构不得参与彬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建设、采空沉陷区治理等各类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三)各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应聘工作,及时督促之前信誉良好、业务能力强、无不良记录的评估机构积极参与本次招聘。
(四)对于之前已发放过聘书且愿意继续参与彬州市房屋评估服务的评估机构,应将本机构书面承诺书及近两年的评估业务打印盖章送至彬州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考评即可;其他新应聘机构须严格按照以上程序进行。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 鑫 衡 佳
联系电话: 029-34922531
彬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