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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顿(工厂发生爆炸被夷为平地)

  • 职业人才
  • 2024-03-04 12:00
  • 龙泉小编

恐惧的意思:全都给我去他妈的,然后逃跑。

——戒酒互助会的老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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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佐治亚州的花生农场主在白宫里做生意的那年[4]十二月二日,科罗拉多州最著名的度假酒店之一被大火夷为平地。据称,全景饭店损毁殆尽。吉卡里拉郡的消防局局长在严密调查后判定,起火原因是一座锅炉出了故障。事故发生时,宾馆正值冬季歇业关闭期,只有四人在场。三人幸存。因减压阀失灵,锅炉的蒸汽压力高至爆表,宾馆的冬季管理人约翰·托伦斯徒劳(但很英勇)地试图手工减压却因此丧命。

管理人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侥幸生还。第三位幸存者是全景饭店的厨师理查德·哈洛兰,他已在佛罗里达开始季节性主厨工作,但因自称凭借“强烈的直觉”感到托伦斯一家有了麻烦,特意回来看望他们。两位幸存的成年人都在爆炸中身受重伤。只有孩子没有受伤。

至少,身体没有受伤。

2

温迪·托伦斯和幼子领受了全景饭店所属公司发放的抚恤金。温迪因有背伤而无法工作,抚恤金的金额不算很大,但足以让母子俩在那三年里衣食无忧。她咨询了律师,律师说,只要她态度强硬,决不松口,或许还能争取到一大笔钱,因为那家公司很怕闹上法庭。但她和那家公司一样,只想把可怕的科罗拉多之冬抛在脑后。她说,伤会痊愈,也确实康复了,但背伤的后遗症会折磨她到死。粉碎的椎骨、断裂的肋骨就算愈合了,隐痛也永远不会消止。

托伦斯家的温尼弗蕾德和丹尼尔[5]在中南部住了一阵子,然后南下佛罗里达州的坦帕市。有时候,迪克·哈洛兰(拥有强烈直觉的人)会从基韦斯特北上来看望他们,尤其是小丹尼。他们之间有一种特殊的纽带。

一九八一年三月的一天清晨,温迪打电话给迪克,问他能不能过来一趟。她说,丹尼在半夜叫醒她,叫她不要进洗手间。

之后,他就什么都不肯说了。

3

他醒来,想尿尿。窗外,强风呼号。天挺暖和的——佛罗里达终年温暖——但他不喜欢那种声响,大概永远也不会喜欢。那风声会让他想起全景饭店,那里很危险,出故障的锅炉只能算是小问题。

他和妈妈住在很狭窄的二楼租赁公寓里,丹尼的小房间紧挨着妈妈的卧室。他走出门,穿过走廊。风好大,这栋楼旁边有棵半死不活的棕榈树,此时的树叶被吹得啪啦啪啦响,听起来像是骷髅在抖动。没人上厕所或洗澡的时候,他们总会把洗手间的门打开,因为门锁坏了。今夜,门是关着的,但不是因为他妈妈在里面。在全景饭店,她的颜面也受了伤,所以现在会打鼾——轻轻的嘘哨声——他听得到鼾声从她房间里传出来。

她只是不小心把门关上了,不过如此。

甚至在那时候,他就已经心知肚明了:不是这样的(他自己也有强烈的直觉和预感)。只不过,有时候你必须要弄清楚。有时候,你必须要亲眼看到才肯罢休。这是他在全景饭店二楼的那间客房里发现的事实。

他抬起胳膊——似乎太长、太有弹性、太柔若无骨的胳膊——转动了门把手,门开了。

217客房里的女人,恰如他早就知道的那样。她一丝不挂、两腿分开地坐在马桶上,苍白的大腿是浮肿的。双乳泛青,像瘪了气的气球那样垂下来。小腹下面的那片毛发是灰色的。她的眼睛也是灰色的,仿佛不锈钢镜面。她看到了他,嘴角上扬,牵扯出一丝冷笑。

闭上眼睛。很久以前,迪克·哈洛兰曾对他讲过,如果看到了什么脏东西,你就闭上眼睛,告诉自己,那玩意儿不是真的,等你再睁开眼睛,它就不见啦。

但是,在217客房里,在他五岁那年,这招儿不管用,现在也没用。他知道。他可以清清楚楚地闻到她。她在腐烂。

那女人——他知道她叫什么,梅西夫人——用发紫的双脚笨拙地站起来,朝他伸出双手。她双臂下的烂肉垂荡下来,简直像要滴下来了。她的笑,像是人们见到老朋友时的笑。或许,也像是见到了什么好吃的东西。

丹尼的表情或许会被误解为冷静,他轻轻地关上门,往后退了一步,然后眼睁睁地看着门把手向右……向左……再向右……不动了。

他今年八岁了,哪怕心里恐惧,他也能进行一点起码的理性思考。原因之一是:在意识深处,他一直在等待这一刻、这一幕了。尽管他一直以为最终会现身的是贺拉斯·德文特。或是吧台里的侍应生,他爸爸管他叫劳埃德。不过,他觉得,甚至在这一幕终于发生之前自己就该想到会是梅西夫人。因为,全景饭店的那些没死透的东西里面,她是最恶劣的。

理智告诉他,她只是一场没被记住的噩梦在意识里的残余,跟着他溜出了梦境,跟着他穿过走廊来到了洗手间。那部分的理智坚持认为,如果他再把门打开,洗手间里就会空空如也。显然不会有什么的,因为他已经醒了。但他的意识里还有另一部分,闪灵的部分,明白得更透彻。全景饭店和他的瓜葛还没完。至少,有一个报仇心切的鬼灵一路跟着他,跟到了佛罗里达。他撞见过这女人懒散地躺靠在浴缸里。她爬出浴缸,想用那双滑腻腥臭(但惊人有力)的双手掐死他。如果现在他打开洗手间的门,她肯定会继续上一次的动作,不掐死他不作罢。

他选择了折中的办法,把耳朵凑到门上。一开始,什么也没听到。接着,他听到了轻微的动静。

死气沉沉的手指甲刮擦木门。

丹尼走进厨房,两条腿仿佛不听使唤。他站到一把椅子上,尿在了水槽里。接着,他叫醒了妈妈,叫她不要进洗手间,因为里面有坏东西。说完这些,他就回到自己的小床上,钻进被子里。他想永远躲在被窝里,要起来也只是为了在水槽里尿尿。既然已经警告过妈妈,他也不想再和她谈什么了。

他妈妈明白他不讲话是怎么回事。在全景饭店,在丹尼偷偷进入217客房后,这事儿就发生过一次了。

“你愿意和迪克谈谈吗?”

躺在床上、仰望着她的丹尼点了点头。他妈妈打了电话,哪怕那是凌晨四点。

第二天下午,迪克到了。他带了点东西。一份小礼物。

4

温迪故意让丹尼听到自己给迪克打了电话。电话一打完,丹尼就睡着了。虽然他已八岁,都上三年级了,可还是吮着大拇指睡觉。看到他这样,她很心痛。她走到洗手间门外,停住脚步,只是盯着门看。她很怕——丹尼让她害怕了——但她必须要去,也不想像他那样把厨房水槽当小便器用。一想到自己撅着屁股、两脚颤颤巍巍地蹲在瓷砖台面上,她就忍不住皱起鼻头(哪怕没人会看到这一幕)。

她手提榔头——那是从她的寡妇工具箱里找出来的。当她扭动门把手,把洗手间的门推开时也举起了手里的榔头。洗手间里空无一人,当然如此,但马桶圈是放下的。她决不会在睡前把马桶圈那样放,因为她知道,如果睡眼惺忪的丹尼进来尿尿,他肯定会忘了把马桶圈抬起来,然后尿在上面。此外,还有一股味道。难闻的腐臭。好像有只老鼠死在墙壁里了。

她向前走一步,再蹭一步。她看到光影一旋,榔头高高举起来,不管有谁躲在门背后她都会砸下去的。但那是她自己的影子。人们会嗤笑她被自己的影子吓到,但谁有资格嘲笑温迪·托伦斯?她看到也经历过了那么多,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影子也会是危险的。影子也会咬人。

(不管是什么东西)

洗手间里没有人,但马桶上有一点模糊的污渍,浴帘上也有一处。她首先想到的是排泄物,但粪便不会是泛黄的紫色。她凑近了一点去看,看到了零星血肉和腐烂的皮肤。脚垫上的污迹更多,看起来像足迹。她觉得那脚印太小了——太秀气——不太像是成年男人的脚。

“哦,天哪。”她喃喃自语。

到头来,她还是去用厨房里的水槽了。

5

中午,温迪连哄带劝才让儿子起了床,再使出浑身解数让儿子喝下了一点汤,吃了半块花生酱三明治,但他一吃完又回床上窝着了。他依然不肯讲话。下午五点刚过,哈洛兰到了,开着他那辆已是古董的红色凯迪拉克(保养得极好,漆面光可鉴人)。温迪一直站在窗前张望,等啊等啊,就像以前等她丈夫回家,期盼杰克归家时能有好心情。并且没有喝醉。

她冲下楼梯,刚好在迪克即将摁下“托伦斯 2A”的门铃前打开了门。他伸出双臂,她立刻投入他的怀抱,只愿能有一小时甚至两小时能让她躲在拥抱里。

他松开臂膀,扶着她的双肩,隔着一臂之远打量她。“你看起来挺好啊,温迪。小伙子怎么样?说话了吗?”

“没有,但他会和你谈的。就算他一开始不想讲出来,你们也可以——”她没有把话说完,而是用手指比出手枪的样子,指尖点中他的前额。

“那可不一定。”迪克说着,露出笑容,也露出了一对闪亮的新假牙。全景饭店的锅炉爆炸的那一夜,他的上一副假牙全毁了。杰克挥起槌球棒打烂了迪克的假牙,又打得温迪无法从容不迫地走路,但他们都明白,真正下手的不是杰克,而是全景饭店。“他非常强大,温迪。如果他想把我挡在外面,他是办得到的。我有过这种经验,我明白。更何况,我们开口交谈的话会更好。对他更好。现在,你要把发生的每一件事都告诉我。”

温迪全都说了,然后带他走进洗手间。她没有抹去那些污迹,让他自己去看,就像警队人员保护犯罪现场,留给法医组来鉴定。那里也确实有过罪行。一宗针对她儿子的罪行。

迪克看了很久,但没有去触碰,而后点点头说:“我们去看看丹尼起来没有。”

他没有,但他睁开眼,看到坐在床边、摇晃他肩膀的人,忍不住面露喜色,温迪的心情也随之亮堂起来。

(嘿!丹尼,我给你带了礼物)

(今天不是我生日呀)

温迪看着他们,知道他们已经开始交谈了,但不知道谈的是什么。

迪克说:“宝贝,快起来。我们去海滩散个步。”

(迪克她回来了217客房里的梅西夫人回来了)

迪克又摇了摇他的肩膀:“丹尼,大声地说出来。你把你妈妈吓坏了。”

丹尼说:“我的礼物是什么?”

迪克笑了:“这就对了。我喜欢听到你的声音,温迪也喜欢。”

“是的。”她只敢说这么多。要不然,他们会听到她忍不住声音打颤而担心的。她不想那样。

“我们去散步的时候,你大概想清扫一下洗手间吧。”迪克对她说,“你有做家务用的手套吗?”

她点点头。

“好。记得戴上。”

6

海滩在两英里之外。停车场周围尽是诸如漏斗蛋糕售卖车、热狗摊、纪念品商店之类花里胡哨的海滨设施,但旺季已近尾声,没有哪家店生意兴隆。整个海滩仿佛是他们两人的,包场享用。从家里开车过来的路上,丹尼一直把刚刚得到的礼物搁在膝头,那是一个长方形的盒子,挺重的,用银色的包装纸包起来了。

“等会儿再拆吧,我们先聊一会儿。”迪克说。

他们贴着海浪走,那里的海沙很结实,闪闪发亮。丹尼走得很慢,因为迪克上了年纪。总有一天他会死的。或许很快就会了。

“我挺好,还能蹦跶好几年呢。”迪克说,“你不用担心。来,跟我说说昨晚的事。别落下什么细节。”

讲述用不了多久。最难的恐怕是找到恰当的字眼去形容他眼下的恐惧感,以及混杂在恐惧中的、令他透不上气来的确凿感——她已经找到他了,她不会善罢甘休,不会消失。幸好,讲述的对象是迪克,他确实讲了一些,但也不需要更多词汇了。

“她会回来。我知道她会的。她会回来、再回来、直到她捉住我。”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

丹尼点点头,尽管他对于话题的改变有点吃惊。在他跟着父母抵达全景饭店的第一天,正是哈洛兰带领他们熟悉了饭店环境。现在想来,那仿佛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那你还记得我第一次在你的脑瓜里讲话的情形吗?”

“我当然记得。”

“我说了什么?”

“你问我想不想跟你去佛罗里达。”

“答对了。那让你有何感想呢?知道自己不再孤单,知道不止是你会那样?”

“好极了。”丹尼说,“感觉太好了。”

“是的。”哈洛兰说,“是啊,那感觉可棒了。”

他们在沉默中走了一小段路。海鸟在海浪里跳进跳出,丹尼的妈妈喜欢把它们叫做“啾啾鸟”。

“当你需要我的时候,我就出现了,那有没有让你惊喜呢?”他低头看看丹尼,笑了,“不。你没有那种感觉。怎么会有呢?那时候你还是个小孩,但现在长大一点了。从某种角度说,长大了不少呢。听我说,丹尼,这个世界有一套办法能让万事万物保持平衡。我相信这一点。俗话说得好:学生准备好了,老师就会出现。那时候,我就是你的老师。”

“远远不止是老师。”丹尼说着,拉起迪克的手,“你是我的朋友。你救了我们的命。”

迪克好像没有听到……或是假装没有:“我外婆也有闪灵——你记得吗,我跟你说过的?”

“记得。你说过,你和她可以交谈很久都不用开口。”

“没错。她教会了我。而教会她的人是她的曾外祖母,早在奴隶时代。丹尼,有朝一日,你也会变成老师的。学生会来到你面前。”

“只要梅西夫人别把我弄死。”丹尼愁眉苦脸地答道。

他们走向一张长凳。迪克坐了下来。“我不敢再往前走啦,要不然就没力气走回去了。在我身边坐会儿吧。我想讲个故事给你听。”

“我不想听故事。”丹尼说,“她会回来的,你不明白吗?她会回来、回来、再回来!”

“闭上嘴巴,竖起耳朵。好好听讲。”说完,迪克咧嘴一笑,闪亮的新假牙一览无余,“我认为你会听懂的。小宝贝,你可是个机灵鬼。”

7

迪克的外婆住在佛罗里达州的克里尔沃特。她是有闪灵的“白外婆”——并不是因为她是白人,她当然不是啦!而是因为她是好人。迪克的爷爷住在密西西比州的登布里乡间,距离牛津镇不远。迪克出世前很久,奶奶就过世了。在那时候、那个地区,作为一个黑人,他爷爷可以算是非常富有,拥有一家殡仪馆。每一年,迪克会跟着父母去拜访爷爷四次,但小迪克恨透了去爷爷家。他很怕安迪·哈洛兰,把他叫做“黑爷爷”——当然是在心里默默地叫,要是喊出声,脸蛋少不了挨一巴掌。

“你知道恋童癖吗?”迪克问丹尼,“喜欢在小孩身上找性快感的那种人?”

“知道一点。”丹尼答得很谨慎。他当然知道,不能和陌生人说话,更不能和陌生人坐进一辆车,因为他们会对你动手动脚。

“那就这么说吧,老安迪不只是个恋童癖,还是个该死的虐待狂。”

“虐待狂是什么?”

“喜欢让别人痛苦的那种人。”

丹尼立刻点起头来,表示理解:“就像我们学校里的弗兰克·李斯特龙。他喜欢拧人家的胳膊、抓别人的头皮。要是他不能让你哭出来,他就罢手。但你要是哭出来了,他就永远不会停手。”

“是够坏的,但我说的这个更恶劣。”

迪克陷入了沉默,旁人大概会觉得那只是默不作声,但故事以一连串的画面、连缀的词组的方式继续讲述着。丹尼看到了黑爷爷,高高的个子,一身黑西装和他的皮肤一样黑,戴着一顶样式怪异的帽子。

(软呢帽)

他看到黑爷爷的嘴角总有一些唾沫星子,眼睛总是红通通的,好像累坏了,又好像刚刚哭过。他也看到了他会怎样把迪克抱在膝上——小迪克比丹尼现在还要小,大概和他在全景饭店的那个冬天一样的岁数。要是旁边还有人,他可能只是挠挠小迪克。要是没人,他就会把手插到迪克的双腿间捏他的蛋蛋,捏到迪克觉得自己会痛昏过去才肯罢手。

“你喜欢吗?”安迪爷爷会凑到他耳边,喘着粗气问他。他闻起来是烟草和白马威士忌的味道。“你当然喜欢啦,每个小男孩都喜欢的。但就算你不喜欢,你也不会说出来。说出来,我就给你点颜色看看,让你痛得要死要活。”

“天呀。”丹尼说,“太恶心了。”

“还有好多事儿呢。”迪克说,“但我只挑一样告诉你。奶奶死后,爷爷雇了个女人帮忙管家。她要打扫房间、煮饭。吃饭的时候,她会一下子端出所有东西,从沙拉到甜点一字排开,因为黑爷爷喜欢这样。甜点总是蛋糕,要不就是布丁,罩在一个小碟子或小盘子里,紧挨着你的餐盘。所以,埋头干掉一盘猪食般的主食时,你总是看得到它,想吃它。爷爷定下的死规矩是:你可以盯着甜点看,但你必须先把煎肉饼、水煮蔬菜和土豆泥都吃得干干净净,然后才能吃甜点。就连肉汁都要吃光,哪怕汤汁会有结块,而且没什么滋味。只要盘子里还有残渣,黑爷爷就会递给我一块面包,说:‘把汤汁儿擦干净,迪迪小鸟儿,盘子要像狗舔过那样干净。’他就是那么叫我的:迪迪小鸟儿。”

“有时候,我无论如何也吃不完,那就吃不到蛋糕或布丁。他会拿走,自己吃掉。有时候我能把晚餐全部吃光,却会发现他把香烟屁股插进我的蛋糕或香草布丁里。他能够那样做,因为他总是坐在我旁边。他会假装开玩笑说:‘哎呀呀,还以为是烟灰缸呢。’我爸妈从没干涉过,其实他们肯定明白,即便这是开玩笑,也不适合对小孩这样做。他们也假装那是开玩笑。”

“真的太坏了。”丹尼说,“家里人应该挺你才对。我妈妈就会。我爸爸也会的。”

“他们怕他。他们也确实应该怕他。安迪·哈洛兰坏到骨子里了。他会说:‘吃呀,迪克,吃香烟屁股边儿上的,又不会毒死你。’假如我吃了一口,他就会让娜妮——那个女管家——给我上一盘新甜点。假如我不肯吃,插着烟屁股的甜点就会一直搁在那儿。那样一来,我就永远不可能吃完那顿饭,因为胃口都没了。”

“你应该把蛋糕或布丁挪到餐盘的另一边去。”丹尼说。

“我试过,那还用说,我又不是天生白痴。但他会把它挪回原位,说甜点就该在右边。”迪克停下来,眺望海面,天空和墨西哥湾的分界线上,一艘长长的白船正慢慢地行驶着。“有时候他看到周围没人就会咬我。有一次,我说,如果他不放过我,我就去告诉爸爸,他就把烟头摁在我的光脚上。他说,‘把这个也告诉他吧,看看会有什么好果子吃。你爸爸早就领教过我这一套了,他连屁都不会放一个,因为他没那个胆儿,也因为他想在我死后得到银行里的钱,我的钱!可我还不打算那么早死呢。’”

丹尼听得目瞪口呆。他一直以为蓝胡子的故事是史上最吓人的,但这个故事竟然更让他害怕。因为这是真事。

“他经常说他认识一个名叫查理·曼克斯的恶人,要是我不听他的话,他就会把查理·曼克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召唤来,开着他那漂亮的小汽车,把我带去一个专门收坏小孩的地方。说完这个,爷爷就会把手插到我的双腿间,开始捏。‘所以,你什么都不会说的,迪迪小鸟儿。只要你说出一个字,老查理就会来,把你和他偷来的小孩们关在一起,关到死。等你死了就会下地狱,你的身子就会永远被火烧。因为你泄密了。不管有没有人相信你,无所谓,泄密就是泄密。’”

“那个老浑蛋的话,我信了很久。我甚至没有告诉白外婆,有闪灵的外婆,因为我担心她会认为那是我的错。要是我年龄再大一点就不会上当了,但当时我只是个孩子。”他停顿了一下,“而且,还有别的问题。丹尼,你知道是什么事吗?”

丹尼凝视迪克的脸孔,看了许久,想看透他额头后面的思绪和画面。终于,他开口了:“你希望你爸爸得到那笔钱。但他没有。”

“没有。黑爷爷把钱全部捐给了亚拉巴马州的一个黑人孤儿院,我还敢说,我知道为什么。但那是题外话,不重要。”

“你的好外婆一直不知道吗?她从没猜过?”

“她知道一定有什么事,但被我阻挡了,在这件事上她没有刨根问底。她只是告诉我,等我准备好要说了,她随时可以听我讲。丹尼,安迪·哈洛兰死于中风的时候,我成了世上最快乐的男孩。妈妈说我可以不去参加葬礼,如果我想,可以和萝丝外婆——我的白外婆——待在一起,但我想去。我太想去了。我要确认黑爷爷真的死了。”

“那天下雨。所有人都撑着黑伞,围着墓地站成一个圈。我看着他的棺材沉下了地面,毫无疑问,那是他店里最庞大、最精美的一口棺材。我想起他每一次捏我、每一个插进我蛋糕的烟头和掐灭在我脚上的那根烟,想起他曾经像莎士比亚戏剧里的发疯的老国王那样统治着餐桌。但我想得最多的还是查理·曼克斯,那无疑是爷爷凭空捏造的人物。我想,黑爷爷再也不可能把查理·曼克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召唤来了,在夜里把我带上漂亮的小汽车,把我和他偷走的男孩女孩们关在一起。”

“我往坟墓里瞅。我妈想把我拽回去,可我爸说:‘让他看吧。’我盯着棺材沉入了那个湿漉漉的地洞,心想:‘下去吧,黑爷爷,你和地狱又近了六英尺,很快你就会一路向下,我只愿魔鬼用火烧火燎的手迎你一千遍。’”

迪克从裤兜里摸出万宝路香烟和压在玻璃纸下面的火柴。他抽出烟叼在嘴上,烟却要跟着火柴跑才能点燃,因为他的手颤抖得厉害,连嘴唇都在抖。丹尼惊异地看到迪克的双眼噙满了泪水。

丹尼当下就明白了这个故事的结局,于是问道:“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迪克深吸了一口,带着微笑吐出了烟雾:“你不需要钻到我脑袋里看就知道了,是不是?”

“不需要。”

“六个月后。那天我放学回家,他赤身裸体地躺在我床上,烂得半透的命根子朝天竖着。他说:‘你过来,迪迪小鸟儿,坐到这上面来。你让魔鬼迎我一千遍,我就加倍奉还你。’我尖叫起来,但没有人听到。爸爸妈妈都在上班,我妈在小饭店里打工,我爸在印刷厂。我跑出去,甩上门。我听得到黑爷爷爬起来了……咚……然后穿过房间……咚-咚-咚……然后我听到的是……”

“指甲尖儿。”丹尼的声音异常虚弱,“刮在门板上。”

“答对了。我没再进那个房间,一直到晚上,等我爸妈都回家了。他不见了,但……留下了痕迹。”

“肯定的,就像我们家浴室里也有,因为他在腐烂。”

“没错。我自己换了床单,因为妈妈两年前就教我怎么做了,我可以。她说我不小了,不再需要保姆照顾我了。白人家的小男孩小女孩才需要保姆,就像她以前照料的那些孩子们,后来她才在博金牛排馆找到了女招待的活儿。大约过了一星期,我又在公园里看到了老不死的黑爷爷,坐在秋千上。这次他穿了西装,但灰蒙蒙的——我猜想是在地下的棺材里慢慢长满了霉。”

“嗯。”丹尼应了一声,仿佛虚弱的叹息。现在他只能发出这样的声音了。

“不过,他的门襟开着,那东西伸在外面。我很抱歉跟你讲这些,丹尼,你还太小,不适合听这些事,但你需要了解。”

“后来你去找白外婆了吗?”

“不得不去。因为我那时和你现在一样,知道他会不停地回来。不像……丹尼,你见过死人吗?我的意思是:正常的死人。”他忍不住笑起来,因为这听上去太滑稽了。丹尼也这样觉得。“鬼。”

“见过几次。一次是在铁路交叉口,有三个鬼。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十几岁的样子。我觉得……他们大概是在那里被撞死的。”

迪克点点头:“大多数时候,他们会徘徊在生死交界的地方,直到终于接受了死亡才真正地往生。你在全景看到的一些鬼灵就是这样的。”

“我知道。”可以和别人——真正能理解的人——谈论这些事实在让人释怀,难以言喻地轻松。“还有一次,在餐馆里看到过一个女人。你知道吗,就是那种桌椅放在户外的餐馆?”

迪克点点头。

“我不能看穿她,但没人看到她,服务生把她坐的椅子往里推,那个女鬼就消失了。你经常看到这种鬼灵吗?”

“好多年没看到了,但你的闪灵比我强。年纪大了,闪灵就会衰退——”

“好极了。”丹尼激动地插了一句。

“——但就算你长大了,还会有很多闪灵保持下来,因为你的起点太高了。你在217客房看到的、在洗手间里又看到的那个女鬼不是正常的,普通幽灵不是那样的,对不?”

“对的。”丹尼说,“梅西夫人是真实的。她会留下她的痕迹,碎片,你看到了。妈妈也看到了……她并没有闪灵。”

“我们往回走吧。”迪克说,“你该看看我带给你的礼物啦。”

8

回停车场的一路,他们走得更慢了,因为迪克气喘得厉害。“香烟哪。”他说,“丹尼,你可千万别抽。”

“妈妈抽的。她以为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迪克,你的白外婆是怎么做的?她肯定有办法,因为黑爷爷没有抓走你。”

“她给了我一份礼物,和我要给你的一样。学生准备好了,老师就该这么做。学习本身就是一份礼物。不管对谁来说都是最好的礼物,不管你是施还是受。”

“她不肯叫安迪爷爷的名字,就管他叫做——变态。”说到这里,迪克咧嘴笑了笑,“我和你说得一样,说他不是幽灵,说他是真实存在的。她说是,这么说没错,因为是我让他变得真实了。用闪灵。她说,有些灵魂——大多数是愤怒的怨灵——不肯离开这个世界,因为他们知道在另一边等待自己的事更可怕。大多数怨灵都吃不饱,饿到最后就不见了,有一些却找到了食粮。‘闪灵对他们来说就是食粮。’这是她告诉我的,‘食粮。你在喂养那个变态。你不是成心的,但你就是喂了。他就像只蚊子,围着你转啊转,然后落下来再吸一两口血。也不是拿他没办法。你可以做到的是:利用他想要的东西,打垮他。’”

他们终于走回到凯迪拉克车旁。迪克开了门,哧溜到驾驶座上,长舒一口气。“很久以前,我可以步行十英里再跑他个五英里。现如今哪,在沙滩上走一小段,我的背就疼得要命,像被马踹了一样。来吧,丹尼,打开你的礼包。”

丹尼扯开银色的包装纸,看到了里面的绿漆金属盒。盒子的正面,插销的下面,有一个很小的键盘。

“哇,漂亮!”

“是吗?你喜欢?好极了。我在西部汽车行买的。纯正美式不锈钢。白外婆萝丝给我的那个是配挂锁的,我把小钥匙挂在脖子上,但那是很久以前啦。这已经是摩登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瞧见那个数字键盘了?只要你输入你保证不会忘记的五个数字,再按下设置键,就好了,以后你输入密码就能随时打开盒子。”

丹尼很高兴:“谢谢,迪克!我会把自己的宝贝放在里面的!”宝贝,说的是他收藏的最好看的棒球球星卡、幼童军罗盘徽章、幸运绿晶石,还有一张他和爸爸的合影——在博尔德的公寓楼前的草坪上照的,在去全景饭店之前。在所有事情变糟之前。

“那样很好,丹尼,我希望你把宝贝都搁进去,但我还想让你做点别的事。”

“什么?”

“我希望你认得这只盒子,从里到外。不要只是看它,还要去触摸,从里到外地感受它。然后,把你的鼻子凑进去,闻一闻有什么味道。它要成为你最亲密的朋友,至少要当一阵子的好朋友。”

“为什么?”

“因为你要在你的脑袋里也放一只盒子,和这只一模一样,甚至更特别一点。等梅西那个婊子再出现,你就准备好对付她了。我会教你怎么做,就像白外婆萝丝教我的那样。”

回公寓的路上,丹尼没怎么讲话。他有很多事情要思考。他把自己得到的礼物抱在膝头——用坚固的金属打造的密码箱。

9

一星期后,梅西夫人回来了。她又出现在洗手间里,这一次,她躺在浴缸里。丹尼不是太惊讶。毕竟,当初她就是死在浴缸里的。这一次,他没有逃跑。这一次,他走进洗手间,关上门。她笑盈盈的,招呼他走过去。丹尼走过去了,也是笑盈盈的。他听得到隔壁房间里的电视机响。他妈妈在看连续剧《三人行》。

“你好,梅西夫人。”丹尼说,“我给你带了点东西。”

到了最后关头,她领悟了,开始尖叫。

10

过了一会儿,他妈妈来敲洗手间的门:“丹尼?你还好吧?”

“我没事,妈妈。”浴缸里空空如也。留下了一点黏液,但丹尼认为自己就可以清理干净。放一点水,就能把那些残渣冲走。“你着急用厕所吗?我马上就好了。”

“不着急。我只是……我以为刚才听到你在喊。”

丹尼抓起他的牙刷,打开门。“我好得不得了呢,你看?”他给了她灿烂的笑容。这倒不难,因为梅西夫人已经不见了。

她担忧的神色渐渐消失:“真乖。记得要把里面的大牙齿也刷到哦。食物最爱藏在那里呢。”

“我知道,妈妈。”

在他的头脑里,在很深很深的深处,和装宝贝的锁箱一模一样的翻版锁箱被搁在了特殊的架子上,他可以听到遥远而含糊的尖叫声。他不介意。他相信叫声很快就会停止的,在这一点上,他想得没错。

11

两年后,感恩节长假前一天,阿拉菲亚小学里一段空荡荡的楼梯上,贺拉斯·德文特出现在丹尼·托伦斯面前。他的西装肩头有几片彩色纸屑,腐败的手上挂着一只黑色面具。他散发出坟墓里的恶臭。“派对棒极了,是不是?”他问。

丹尼扭头就走,走得非常、非常快。

放学后,他给在基韦斯特的餐厅里工作的迪克打了个长途电话。“全景饭店里又有人找到我了。迪克,我可以有多少只盒子?我是说,在我脑子里。”

迪克笑出了声:“你需要多少就能有多少,宝贝儿。那正是闪灵的奇妙之处啊。你以为只有黑爷爷被我关进去了吗?”

“他们会死在里面吗?”

迪克没有再笑。这一次,迪克的声音里有一种丹尼从没听到过的冷冰冰的况味:“你在乎吗?”

丹尼不在乎。

元旦刚过几天,全景饭店昔日的老板再次现身——这一次是在丹尼卧室的壁橱里——丹尼准备好了。他走进壁橱,关上了门。没过多久,第二只金属密码箱被搁上高高的金属架,就在装着梅西夫人的那只盒子旁边。猛烈的撞击声从盒子里传出来,还有些别致的咒骂,丹尼决定留作日后自用。很快,声音消停了。德文特盒子和梅西盒子里都沉寂无声。不管他们是否还活着(以其特有的不死风格),那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们再也出不来了。他安全了。

那是他当时的想法。当然,那时的他也以为自己决不可能喝酒——在目睹有酒瘾的父亲的所作所为之后,他怎么可能还酗酒呢。

但我们想归想,做归做,这种事儿经常有。

响尾蛇

1

她叫安德莉亚·斯坦纳,喜欢看电影,但不喜欢男人。也难怪,她第一次被亲生父亲强暴时才八岁。之后的八年里,他持续地强暴她,直到她亲手了结了此事:先用她母亲织毛衣的棒针猛刺他的睾丸,一个接一个地刺,再用同一根已被染红、鲜血滴淋的棒针刺进强奸她的畜生,也就是她的父亲的左眼窝。刺睾丸还算容易,因为他那时在熟睡,但剧痛还是惊醒了他,哪怕她施展了自己的特殊才能。好在她身强力壮,他却是醉了。她用自己的身体压住他,死命地压牢,直到她完成亲手执行的死刑。

现在,已是第四个八年了,她在美国大地上四处漂泊,白宫里的花生农场主也换成了息影的男演员。新总统拥有演员才有的、真假莫辨的黑发,也有演员特有的迷人但不可信任的微笑。安蒂[6]在电视上看过一部他主演的电影。电影里,这个后来当上总统的男人饰演的角色被火车碾过,失去了双腿。她挺喜欢这个设定的:没有双腿的男人;那种男人不可能追着你不放再强暴你。

电影,好东西。电影能把你的魂儿勾走。抱着爆米花,你就等得到大团圆的结局。你找个男人陪你去电影院,像模像样的约会,让他买单。这场电影真不赖,有打斗,有亲吻,还有热闹的音乐。片名是《夺宝奇兵》。这天,她的约会对象把手探进她的裙底,一路往上,搁在她赤裸的大腿上,那倒也没什么;手而已,又不是那话儿。她是在酒吧里认识他的。她约的大多数男人都是在酒吧里勾搭的。他给她买了一杯酒,但免费喝一杯并不算约会,只不过是勾搭。

这是什么?那天,他的指尖滑向她的左上臂,问道。她穿了一件无袖上衣,露出了文身。她出去寻找约会对象的时候,很喜欢把这个文身露出来。她希望男人们看到它。他们会觉得它有点怪。那是她杀父那年在圣地亚哥文的。

一条蛇,她这样回答,响尾蛇。你没看到毒牙吗?

他当然看得到。两颗大大的毒牙,大得和蛇头不成比例。还有一滴毒液滴悬在毒牙下面。

他穿了一身昂贵的西服,像个商人,茂密的头发往后梳,与总统发型相似。这个下午他没去工作,不用在一堆文件里忙活。白发比黑发多,他看似六十岁上下。差不多是她年龄的两倍。但男人才不管年龄差距呢。就算她不是三十二,而是十六岁,他也不会在意的。八岁,也不会。她想起父亲以前讲过的话:管她几岁,对我来说,只要她们能小便就够大了。

当然看到了,现在坐在她身边的男人回答,莫非有什么含义?

也许你会找到答案的,安蒂回答,她用舌头舔了舔了上唇,我还有个文身呢,在别的地方。

我可以瞧瞧吗?

也许。你喜欢看电影吗?

他皱了皱眉,你的意思是?

你想和我约会吗,嗯?

他明白了她的意思——或者说,明白了通常意义上的话外音。这地方还有几个女孩,她们提到约会时,总是暗指一件事。但安蒂暗示的并不是那件事。

当然,你这么漂亮。

那就带我去约会吧。地地道道的约会。丽都戏院正在放映《夺宝奇兵》呢。

宝贝儿,我倒是想去两条街外的小酒店,带阳台和小酒吧的客房,怎么样?

她的嘴唇贴近他的耳朵,任凭胸脯紧紧贴在他的胳膊上。晚一点吧。先带我去看电影。给我买张票,再给我买爆米花。黑漆漆的地方会让我发情的。

所以他们到这儿了,哈里森·福特占满了大荧幕,像摩天大楼那么高,挥动马鞭,扬起沙漠里的尘土。梳着总统头的老男人已经把手伸到了她的裙底,但她稳稳地抱着搁在膝头的一桶爆米花,确保他尽可能逼近三垒但终究到不了本垒。他很想再往上摸,这就有点烦人了,因为她想看到结尾,看到失落的约柜里到底有什么宝贝。所以……

2

工作日下午两点,影院里没几个观众,但在安蒂·斯坦纳和她的约会对象后面两排的座位上有三个人。两个男人,一个很老,另一个看起来刚到中年(但外貌可能有欺骗性),他们一左一右,当中的女人美得惊人。她的颧骨很高,灰眼睛,肤如凝脂。厚重的黑发向后抓成马尾,用宽丝绒带束起来。通常,她会戴帽子——又破又旧的大礼帽——但那天她把帽子留在旅宿车里了。你不能在影院里戴着高高的大礼帽。她的名字是罗思·奥哈拉,但在随她而行的浪人族群里,人们都叫她“高帽罗思”。

刚有中年相的男人名叫巴瑞·史密斯。虽然他是百分百的白种人,但在这个浪人族群里,人们都叫他“中国佬巴瑞”,只因为他的眼角有点上扬。

“就现在,瞧好了。”他说,“挺有意思的。”

“这电影还有点意思。”老男人——弗里克爷爷——嘟哝了一声。他一贯喜欢唱反调。其实,他也目不转睛地观望着前两排的那对男女。

“最好搞出点意思来。”罗思说,“因为这女人不太给力,是有点,但——”

“她动手了,开始了!”看到安蒂侧转身子,嘴巴凑近身边男人的耳朵,巴瑞咧着嘴笑起来,手里的一盒橡皮小熊糖也被忘了精光。他说:“我看她干过三次,但还是乐此不疲。”

3

商人先生的耳朵眼里有一蓬细密的白毛,还有板结的蜡黄色耳屎,但安蒂没有让这些杂碎影响自己;她想尽快离开这个小镇,顺便改善自己岌岌可危的财政状况。“你累了吗?”她对着那只令人作呕的耳朵轻声说道,“你不想睡一会儿吗?”

商人的脑袋立刻跌落下去,下巴贴着前胸,轻轻打起鼾来。安蒂从裙底把他那只已经无知无觉的手抓出来,搁在座椅的扶手上。然后,她的手伸进了商人先生貌似昂贵的西服摸索起来。他的钱包在左侧内袋里。很好。这样,她就不用吃力地抬起他的肥屁股了。只要他们入睡了,移动他们的身体就会很费事。

她打开钱包,把几张信用卡扔在地板上,然后看了看照片——商人先生和一群体重超标的商人先生在高尔夫球场上;商人先生和他的太太;年轻时代的商人先生和儿子、两个女儿站在圣诞树前面。两个女儿都戴着圣诞老人的红帽子,穿着配套的红裙子。他应该没有侵犯过她们,但也不是不可能。只要能逃脱惩罚,男人就会去强暴,这是她早已知道的事。确切地说,坐在父亲膝头的时候她就知道了。

纸币夹层里共有两百多美元。她原来以为会有更多的——她遇到他的那间酒吧里,妓女的货色比机场附近的流莺强多了——但这是星期四下午,也算不错了,总有男人想带漂亮姑娘去电影院,在黑漆漆的地方稍稍大胆地摸几把,权当开胃小菜。反正,他们会有这样的期盼。

4

“好吧。”罗思轻声说着,准备起身,“我信了。我们动手吧。”

可是巴瑞拦住她的胳膊,不让她动:“别,再等等。你瞧,最精彩的好戏刚开始。”

5

安蒂再次凑近那只恶心的耳朵,悄悄念道:“睡得再死一点吧。能多死就多死。你感到的疼痛不过是一场梦。”她打开自己的手袋,掏出一把珠贝嵌柄的小刀。刀很小,但刀刃非常锋利。“疼了会怎样?”

“不过是一场梦。”商人先生的回答从领带结里闷声闷气地传出来。

“回答正确,宝贝。”她用一条胳膊揽住他,在他的右脸颊上迅速划下两道V字形的口子。那胖乎乎的脸蛋很快就会肿起来了。在放映机泼洒出的波动不定、梦幻般的彩色光束里,她定睛欣赏了一会儿自己的杰作。鲜血流淌成河。他醒来的时候会觉得脸上着了火,昂贵西服的右侧袖筒浸在鲜血里,他最好快点去急诊室。

你该怎么向你老婆解释这档子事儿呢?你会编出一套说辞的,我肯定。但除非借助整容手术,否则,你每次照镜子都会看到我留下的印记。而你每次想去酒吧勾搭个陌生的小女人,都会记起自己被响尾蛇咬过一口。穿无袖衬衣和蓝裙子的响尾蛇。

她把两张五十元、五张二十元折起来,塞进自己的手袋,扣紧,正想起身,却感到一只手按在她肩头,还有个女人凑在她耳边低语:“你好啊,亲爱的。电影的结局,你下次再看吧。现在你得跟我们走。”

安蒂想转身,却被一双手抓住了她的头。恐怖之处在于:那些手在她的脑袋里面。

那之后就是一片黑暗。醒来时,她发现自己已经在罗思的陆巡舰上,它停靠在这座中西部小城郊外荒废的露营地上。

6

她醒来时,罗思给了她一杯茶,和她谈了许久。每句话,安蒂都听清楚了,但她大部分的注意力都被这个劫持者吸走了。她的气场惊人,这么说还算保守的。高帽罗思身高六英尺,白色阔腿裤里的长腿傲人,印着UNICEF(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图标的T恤里胸脯高耸,胸前还印着一句警言:拯救孩子,不惜任何代价。她有一张镇定自若的女王面孔,沉静且无忧。长发已经披下来了,垂到后背的中央。破旧的大礼帽歪歪地扣在她头上,看起来很扎眼,但除此之外,她是安蒂·斯坦纳这辈子见过的最美貌的女人,确定无疑。

“你明白我刚和你说的吗?我是在给你一个机会,安蒂,你不该轻率地应付我。已经有二十多年了,我们没有给过别人这样的机会,但现在,这机会给你了。”

“如果我拒绝呢?那又怎样?你会杀了我吗?然后夺走……”她管它叫什么来着?“这种魂气?”

罗思笑了。珊瑚红色的嘴唇很丰满。安蒂一直觉得自己是无欲的人,此刻却很想尝尝那种唇膏的滋味。

“你没有足够的魂气让我们去做那种事,亲爱的,而你有的魂气也不见得会美味,顶多就像俗人嚼的老牛肉干。”

“什么人?”

“别管那个了,好好听着。我们不会杀了你。如果你拒绝,我们会把这次闲聊的记忆抹除干净。你会发现自己身在某个鸟不拉屎的小镇外的公路边——托皮卡城或是法戈市——没有钱,没有身份证,也不记得自己怎么会到了那里。你记得的最后一件事是跟着那个男人进了电影院,然后你把他劫了,再破了他的相。”

“他活该被破相!”安蒂恶狠狠地说道。

罗思踮起脚尖伸了个懒腰,手指尖蹭到了旅宿车的车顶。“那是你的事,小宝贝儿,我可不是你的心理医生。”她没有戴胸罩;安蒂看得到她的乳头晃动时在T恤下面蹭出的凸点。“不过有些事值得你斟酌一下:我们可以夺走你的超能力,你的钱,以及毫无疑问的假身份。下一次,你在黑漆漆的电影院里暗示某个男人沉睡时,他就会转脸问你他妈的在胡说些什么。”

安蒂感到恐惧而起的一阵寒战:“你们夺不走的。”但她分明记得那双可怕的、强劲的双手探进了她的大脑,她非常确定,这个女人是做得到的。她或许需要朋友们的帮忙,那些人都在外头那些旅宿车、露营车里,它们像一群小猪仔围着奶头一样凑拢这辆旅宿车,但她可以,哦,一定做得到那种事。

罗思没搭理她,反而问道:“亲爱的,你多大了?”

“二十八。”年过三十之后,她就一直隐瞒自己的真实年龄。

罗思笑着看她,什么也没说。安蒂和那双美丽的灰眼睛对视了五秒钟,不得不放低自己的视线。可是这样一来,视线又正对着那双柔媚的双乳,没有外物支撑,却丝毫没有下垂的迹象。当她再次抬高视线时,就盯准她的双唇。珊瑚红色的嘴唇。

“你三十二岁。”罗思说,“哦,你的外表略微暴露了一点年龄,毕竟你熬了一段苦日子。奔波不定的岁月。但你仍然很漂亮。跟我们在一起吧,和我们一起生活,再过十年,你就真的是二十八岁了。”

“不可能。”

罗思笑了:“再过一百年,你的外貌和感受会像是三十五岁。但在你得到魂气的时候,你又会变成二十八,只不过,你会觉得自己仿佛瞬间年轻了十岁。你会经常获取魂气,长命百岁,青春永驻,吃得也好。我提供给你的就是这些,听起来怎么样?”

“好是好,但不会是真的。”安蒂说,“就像那些保险公司的广告:花个十美元就能得到终生保障。”

她的话不尽然是错的。罗思没有说谎(至少目前还没有),但还有些事她没有讲。比如,魂气时常会供不应求;再比如,不是所有人都能熬过变身的过程而幸存下来。根据罗思的揣测,这个女人大概能撑住,虽然蹩脚的真结族医生沃纳特也谨慎而勉强地予以苟同,但这种事,谁也保不准。

“你和你的朋友们自称为——?”

“他们不是我的朋友,而是我的亲人。我们是真结族。”罗思十指相交,放在安蒂的正前方,“所缔结的,永远无法被解除。你需要理解这一点。”

安蒂很能理解,就像她很早以前就明白了:被强暴的女孩永远无法抹杀被强暴的经历。

“说真的,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罗思耸耸肩:“只有糟糕的选择了,亲爱的。但你最好真心这么做,那会让你更轻松地变身。”

“会痛吗?这个……变身?”

罗思笑了,第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终于脱口而出:“绝对不会!”

7

中西部小城郊外的夏夜。

有人在某处观看哈里森·福特挥动马鞭;演员总统肯定在某处展现不可信任的笑容;但在这里,在这片露营地上,安蒂·斯坦纳躺在折扣店售出的折叠式草坪躺椅上,被笼罩在罗思的陆巡舰和另一辆温尼贝戈露营车的前灯光线里。罗思跟她说过,真结族拥有好几片露营地,但这块地不属于他们。不过,时运不景气,这种场所濒临破产,他们的先遣人员就可以包下这整块地。美国经济一落千丈,但真结族没有这种困扰,钱不是问题。

“先遣人员是谁?”安蒂问过。

“哦,他是个百战百胜的家伙。”罗思这样回答了她,微笑着,“树上的小鸟都会被他迷得掉下来。你很快就会见到他的。”

“他是你的那一位?”

听了这话,罗思哈哈大笑,捧住了安蒂的脸蛋。她的手指仿佛在安蒂的肚子里勾起一丝酥痒的感觉。疯了,但确实如此。“你的心思活络了,是不是?我认为你会成功的。”

也许吧,但是安蒂现在半躺在椅子里,已经没那么兴奋了,只是害怕。吓人的新闻一篇篇浮现出来:有的尸体是在沟渠里发现的,有的是在林中空地上,有的是在枯井底。女人和女孩。被发现的几乎总是女人和女孩的尸体。让她害怕的不是罗思——不完全是——这儿还有些女人,但也有男人。

罗思跪坐在她身边。前灯的强光本该把她的脸孔照成黑白反差强烈的丑陋轮廓,但阴影反而把她衬托得更美艳了。她再一次捧住安蒂的双颊,“别怕。”她说,“不用怕。”

她朝另一个女人点了点头。那个面无血色的美女被罗思称作安静的萨丽。萨丽也点头示意,走进了罗思那辆庞然大物般的旅宿车。这时候,别的女人们聚拢过来,以躺椅为中心围成了一个圈。安蒂不喜欢那阵势。有某种献祭的味道。

“别怕。很快,你就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了,安蒂。我们的人。”

除非你回路断绝,罗思心想,那样的话,我们只需把你的衣服在公共洗漱站后面的焚化炉里烧掉,明天开拔就行了。没有风险,就没有收获。

但她希望结局不是这样的。她喜欢这个女人,况且,让人瞬间沉睡的超能力很实用。

萨丽回来了,带来一个保温杯式的不锈钢罐。她把它递给罗思。罗思拧开了红色的盖子,露出里面的喷嘴和阀门。在安蒂看来,这个罐子很像是杀虫剂,只不过没贴商标。她想,自己可以从折叠躺椅上一跃而起,夺路狂奔,但又想起了戏院里的那一幕。那双从脑袋里面抓牢她的手,让她不得动弹。

“弗里克爷爷?”罗思问,“你愿意当领头人吗?”

“非常乐意。”应答的正是戏院里的老男人。今晚,他穿着肥大的粉红色百慕大短裤和绑带式凉拖,白色短袜拉得很高,从骨瘦如柴的足踝一直拉近膝头。安蒂觉得,他像是在集中营中待了两年后的沃尔顿爷爷[7]。他高举双手,其余的人也随之举起双手。在笔直交叉的车灯光束映照下,他们动作一致,只见剪影,酷似一群诡异的纸人串在一起。

“我们是真结族。”他说。话音发自他低瘪的胸腔,但已不再发颤;这声音低沉又洪亮,俨然是更年轻、更强壮的男子的嗓音。

“我们是真结族。”众人响应,“所缔结的,永远无法被解除。”

“这位女子。”弗里克爷爷说道,“她是否愿意加入我们?她是否愿意将她的生命与我们的生命缔结,成为我们的一员?”

“说愿意。”罗思说。

“呃……愿意。”安蒂支吾着讲出来。她的心简直都不跳了,而是在震颤,恍如一根绷紧的弦被乱拨一气。

罗思按下罐口的气阀。只听一声叹息般的轻响,银色的喷雾泄出来。轻柔的夜风没有吹散那团喷气,相反,它悬停在罐口上方。罗思倾身向前,嘟起那双美妙无比的珊瑚红唇,轻轻吹出一口气。那团雾气——看似漫画书里常见的对话气泡,只是里面没有写对白——飘向安蒂,停在她目瞪口呆、扬起的脸孔之上。

“我们是真结族,我们忍受永生。”弗里克爷爷继续念诵宣言。

“Sabbatha hanti。”众人应声说道。

银色雾气开始下沉,非常缓慢。

“我们是天择之选。”

“Lodsam hanti。”众人齐声念道。

“深呼吸。”罗思说着,轻吻安蒂的脸颊,“我会在另一边等你的。”

也许等得到。

“我们是幸运者。”

“Cahanna risone hanti。”

接着,所有人齐声念道:“我们是真结族,我们……”

可是安蒂听不到后面的言语声了。银雾笼罩住她的脸面,凉丝丝的,很冷。她吸气的时候,它就仿佛活了,变成阴森晦暗的活物,溜进她的身体里尖叫起来。由雾气而生的孩子——她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正在竭力挣扎,想要逃脱,但有人在砍杀。罗思在砍,别人都在她身边站成圆圈(在结圈里),十几束手电筒的光照过来,照亮一场慢动作的谋杀。

安蒂试图从躺椅里站起来,但她没有躯体可供站立。她的肉体消失了。肉体所在之处,此刻只剩下人形的痛楚。孩子濒死时的痛楚,以及,她自身的痛楚。

拥抱它。这念头就像冰凉的布匹覆上火烧火燎的伤处,她的整具身躯已成一道伤。只有这一条路。

我做不到,我耗尽一生气力只为了逃脱这种痛。

大概是吧,但你已经无处可逃了。拥抱它。吞下它。要么得到魂气,要么就死。

8

真结族的众人高举双手,反复念诵古咒:sabbatha hanti, lodsam hanti, cahanna risone hanti。他们在观望安蒂·斯坦纳,看着她的胸脯撑起的上衣变得扁扁平平,看着她的裙子像闭合的嘴唇一样渐渐合拢,气息鼓出之后只剩一条缝。他们看着她的脸变成毛玻璃似的乳白色。她的眼睛还在,但像渺小的气球飘浮不定,岌岌可危地维系在细弱的神经末端。

眼睛也会消失的,沃纳特心想,她还不够强大。我原以为她大概够强,但我错了。她或许能回来一两次,但回路终将断绝。除了她的衣裙,什么都不会留下来。他想回忆自己的变身过程,但只能记起那天是满月,光亮不是来自车灯,而是一团篝火。篝火,马匹的嘶叫……还有痛苦。你真的可以记住痛苦吗?他觉得不能。你知道痛楚存在过,也知道自己苦苦熬过,但那和记忆是两码事。

安蒂的颜面回溯复现,恍如鬼魂在灵媒桌子上方露脸。上衣起了波纹,裙子鼓胀出来,臀部和大腿又回到了这世上。她痛苦地叫喊起来。

“我们是真结族,我们忍受永生。”众人在几辆旅宿车灯交错的强光中念咒,“Sabbatha hanti。我们是天择之选,Lodsam hanti。我们是幸运者,cahanna risone hanti。”他们会一直念下去,直到尘埃落定。不管结局如何,都不需要太久。

安蒂又开始消失了。血肉变成半透明的,真结族的众人都能看透她的骨骼和头颅,五官露出鬼笑的样貌,笑容里还残留着些许银色的补牙填料微微闪光。脱离肉身的双眼在眼眶里疯狂地打转,其实眼眶也已是徒有虚名。她仍在喊叫,但声音已变得细弱,仿佛回声,像是从很远很深的地堡里传来的。

9

罗思以为她放弃了。痛苦太强烈时,有些人就会放弃,但这是一个强悍的甜心宝贝。她挣扎着再次显形,一路嘶喊。她的双手又回到世间时,死命抓住罗思的手,按住不放,力气大得吓人。罗思弯下腰,几乎没有注意到手上的疼痛。

“我知道你想要什么,宝贝儿。回来,你就能得到。”她低下身,嘴唇凑近安蒂,舌尖轻舔安蒂的上唇,直到那也幻化成雾。但眼睛没有消失,定定地盯着罗思。

“Sabbatha hanti。”咒语继续念诵,“Lodsam hanti。Cahanna risone hanti。”

安蒂回来了,围绕着那双晶亮有神、充满痛楚的双眼,脸庞渐渐恢复完整。身躯也紧跟而来。罗思还能见到她胳膊里的骨头,手指尖的骨头扣着自己的手,但眨眼之间,骨头就被血肉之躯裹覆了。

罗思又吻了她一次。甚至在那样的剧痛中,安蒂也回吻了她,罗思便将自己的魂魄之气吹进这个年轻女人的胸中。

我要这个人。我想要的,都能得到。

安蒂又开始淡隐了,但罗思感觉得到,她正在抗争。压制它。尖叫不已的生命力已被她吸入口中,深抵肺腑,她不再驱赶它,而是吸取它进入自身。

第一次吸取魂气。

10

那天晚上,真结族的新成员在罗思·奥哈拉的床上过了夜,生平第一次发现性事并不只会带来恐惧和痛楚,还有别的。经过了躺椅上的那番遭遇,她的嗓子都喊哑了,但她忍不住再次喊叫,因为这崭新的感受——感官的愉悦和变身的剧痛是同等的强烈——绵延周身,仿佛要再次逼迫肉身变得透明。

“尽情喊吧。”罗思说着,从她的两腿间抬起头,“他们听得太多了。喜悦的也有,悲痛的也有。”

“别人的性事都像这样吗?”如果是,她的损失未免太大了!那个浑蛋父亲从她这里偷走了何等的快乐?别人还说她是贼?

“当我们吸取了魂气,我们的性事都是这样。”罗思说,“你只需要知道这一点。”

她低下头,又开始了。

11

邻近午夜时,幸运符查理和俄罗斯巴巴坐在查理的房车“莽汉号”外的踏板阶梯上,分享一支大麻卷烟,一边仰头望着月亮。从罗思的陆巡舰里传出不绝于耳的叫声。

查理和巴巴面面相觑,咧嘴笑了。

“有人挺享受呢。”巴巴说。

“有什么理由不享受呢?”查理说。

12

安蒂在第一缕晨光中醒来,头枕在罗思的胸上。她觉得自己焕然一新了,又觉得一切如故。她抬起头,看到罗思正用那双迷人的灰眼睛打量着她。

“你救了我。”安蒂说,“你把我带回来了。”

“我不可能独自办到这件事。你也想。”不只是想回来,还想要别的,宝贝儿。

“后来我们做的……不可能再来一次了,是不是?”

罗思摇摇头,笑着说:“是。但也没关系,有些至高的体验是无法被超越的。而且,我的男人今天就要回来了。”

“他叫什么?”

“你叫他亨利·罗斯曼,他也会答应,但只有俗人才那么叫他。他在真结族里的名号是乌鸦老爹。”

“你爱他吗?你是爱的,是不是?”

罗思笑着,把安蒂拉近些,吻了她。但她没有回答。

“罗思?”

“嗯?”

“我是……我还是人吗?”

对于这个问题,罗思给出的答案和迪克·哈洛兰给小丹尼·托伦斯的回答一模一样,连那种冷冰冰的语气也一样:“你在乎吗?”

安蒂确定自己是不会在乎的。她确定自己找到了归宿。

妈妈

1

噩梦连连——有人在永无尽头的走廊里挥舞大榔头追着他跑;电梯自行其是;修剪成动物形态的篱笆活了,步步逼近,把他围困在里面——最终,只有一个念头是清醒的:真希望我已经死了。

丹·托伦斯睁开眼睛。阳光穿透眼帘,射入他疼痛不已的脑袋,好像非让他的大脑着火不可。终结以往宿醉的一次宿醉。他的脸孔在抽搐。鼻子塞住了,不透气,只有左侧鼻孔里尚有一丝缝隙可供空气流通。左侧?不,那是右侧。他可以用嘴巴呼吸,但口气太臭了,混杂着隔夜威士忌和香烟的酸腐味。胃袋里塞满了一切不该吃下去的垃圾,像灌了铅一样沉沉的。宿醉后的垃圾肚,有些老酒鬼就这样形容那种凄惨的感受。

身边传来响亮的鼾声。丹转过头去,这一转可惨了,脖子发出抗议般的抽痛,又是一阵尖锐的疼痛直冲太阳穴。他再次睁开眼,这次只睁开一条缝。拜托!别再有那样刺眼的阳光了。再等等。他是躺在一块光秃秃的床垫上,床垫搁在光秃秃的地板上。还有一个光溜溜的女人四仰八叉地平躺在他身边。丹低头一瞅,果然,他也是赤身裸体。

她叫……德洛莉丝?不对。黛比?有点像了,但还不——

蒂尼。她叫蒂尼。他是在银河酒吧遇到她的,一开始挺欢腾的,后来……

他想不起来了,又瞧了瞧自己的手——两只手都肿了,右手指关节都磨破了,结痂了——这让他更加肯定:自己不想去回忆。有什么好细想的?还不是老一套。他喝醉了,某某人说错了话,然后一片混乱,酒吧里人仰马翻。他的脑袋里有一条凶险的恶犬。清醒的时候,他可以拴住他,掌控那条狗链。醉了的时候,狗链就消失了。或早或晚,我会把谁杀了的。昨天晚上,他能想到的这些桥段全都上演了。

嘿,蒂尼,攥紧我的小维尼。[8]

他真的讲过这种话吗?他很怕,怕自己真的讲过。现在,有些片段慢慢浮现出来了,即便只是一些闪回,那也足够了,太多了。他们在打争黑八。他想打出个转球,把黑八蹭进洞,谁知道那只狗娘养的沾满滑粉的死八球弹得老高,一路向着点唱机飞滚而去,点唱机里在播放乡村音乐——难道还会有别的音乐?他依稀记得有乔·狄菲[9]的歌声。他怎么会那么用力地去撞球呢?因为他酩酊大醉了,也因为蒂尼站在他身后,蒂尼刚刚还在揉捏他的小维尼,手就搁在撞球桌沿下面,他还想在她面前卖弄一下球技呢。都挺好玩的。可是,偏偏那个时候,戴凯斯棒球帽、身穿花哨的丝绸牛仔衬衫的家伙放声大笑了,那就是他的不对了。

一片混乱,人仰马翻。

丹摸了摸嘴巴,原本有嘴唇的地方已经肿成香肠了。昨天下午,也就是嘴唇还是正常形状的时候,他离开兑现支票的小店时把五百多块钱的现金塞到了裤子的前兜里。

还好,牙齿一颗也没——

他的胃里突然一阵翻涌,打出一个嗝,呕出一口带有威士忌味道的酸臭黏液,又把它咽了下去。吞下肚的时候只觉得火烧火燎。他侧身滚下床垫,膝盖着地,跌跌撞撞地站起来,身子摇摇摆摆,好像整个房间开始跳慢拍子的探戈舞了。余醉未醒,头痛欲裂,肠胃里尽是昨晚他下酒时塞进嘴的廉价垃圾食品……可那时他已经醉了。

他用手指头把自己的内裤从地板上勾起来,抓在手里,就这样走出了卧室。不能算是一瘸一拐,但主要是靠左腿在走。他模模糊糊地记得戴棒球帽的牛仔扔来一把椅子——但愿这场景永远不要清晰复现。他和“攥紧小维尼的蒂尼”就是那时候跑掉的,不能说是逃跑,但两个人狂笑得像白痴一样。

不舒服的肠胃又拧巴起来了。这次随之而来的是绞痛,好像有一只戴着滑溜溜橡皮手套的手攥紧了肠胃,挤出了所有催吐的因素:泡在大玻璃罐里的煮过头的鸡蛋发出的醋味,烧烤味的猪皮,薯条浸在一摊鼻血般的番茄酱里。全都是昨晚他在数杯烈酒间塞下肚的垃圾食品。他快要吐出来了,但脑海中的场景不依不饶地循环回放,好像那些恐怖的综艺节目中摇奖用的大转盘。

下一位参赛者会得到什么奖品呢,乔尼?鲍勃,你瞧,他得到了一大盘 油浸沙丁鱼!

卫生间就在客厅对面,隔着一小段走廊。门开着,马桶盖掀起来了。丹朝前一扑,跪坐在地,对着马桶里漂浮着的屎渣,喷出一大摊棕黄色的半流质液体。他扭过头,伸手摸索冲水阀,摸到了就摁下去。水箱里的水冲下来了,但没有听到下水道抽水的声音。他回头一看,吓了一跳:那些屎渣——很可能是他拉的——正在漫漫浮起,浮在一堆尚未完全消化的酒吧小吃的残渣汇成的汪洋里,逼近溅满尿渍的马桶座边沿。就在马桶里的污物溢出来、完满这个平庸而恐怖的宿醉清晨之前,下水道突然咕咚一声,通了,废物顺势而下。丹又吐了一通,然后背靠卫生间的墙壁,屁股搁在脚后跟上,抽痛的脑袋低垂下去,坐等水箱注满,让他可以冲第二次水。

够了。我发誓。不能再喝酒了,不能再去酒吧了,不能再打架了。他对自己做下保证,哪怕同样的誓言已说过一百次了。搞不好上千次了。

有一点非常确定:他必须离开这个小镇,否则,肯定会摊上事儿的。搞不好,会是大麻烦。

乔尼,我们今天的大奖是什么呢?鲍勃,大奖是 两年份的恶意攻击和群殴罪牢饭!

话音刚落……现场观众都快疯了。

嘈杂的注水声停止了,水箱满了。他伸手去摁水阀,想把宿醉之晨的第二轮残渣也冲干净,但这时候他又愣住了,检点自己短命的记忆里的黑洞。他知道自己的名字吗?知道!丹尼尔·安东尼·托伦斯。他知道隔壁房间里躺在床垫上打呼噜的妞儿是谁吗?知道!蒂尼。他想不起她姓什么了,但很可能是因为她根本没告诉他。他知道现任总统是谁吗?

让丹恐惧的是,他不知道了。一开始没想起来。那家伙留着时髦的猫王发型,还会吹萨克斯风——吹得够逊的。但他叫什么来着……

你知道自己在哪儿吗?

克利夫兰?查尔斯顿?二选一就对了。

就在他冲马桶的时候,总统的名字突然清晰无比地闪现出来。而且,丹既不在克利夫兰,也不在查尔斯顿。他是在北卡罗来纳州的威明顿市。他在圣玛丽恩典医院当护工。也可能已经不干了。是该翻篇儿的时候了。如果他去别的地方,好一点的地方,他或许就能戒酒,重新做人。

他站起来,对镜自视。本来他还担心伤势过重,现在看来倒还好。鼻子肿了,但鼻梁没有折——至少他自己觉得没有。上唇肿胀,上方的凝血已经结硬了。右颧骨上有一处淤青(戴棒球帽的牛仔肯定是个左撇子),正中央还有一枚戒指留下的印记。还有一处淤青范围更大,笼罩在他的左肩胛骨上。他隐约记得,这是撞球杆打出来的。

他朝医药柜里瞅了瞅。瓶瓶罐罐的化妆品和非处方药胡乱地堆在一起,他发现有三瓶处方药间杂其中。第一瓶是大扶康,通常用于真菌感染。他不禁庆幸自己割过包皮了。第二瓶是达尔丰止痛片。他打开瓶盖,看到里面还有六七颗胶囊,就倒出三颗,打算放进口袋以备后用。还有一瓶是菲奥瑞塞特止痛片,谢天谢地,药瓶几乎是满的。他就着冷水吞下三片。俯在水池前的时候,他的头痛又加剧了,但他觉得自己很快就会恢复的。菲奥瑞塞特适用于偏头痛、紧张性头痛,对付宿醉一级棒,药到痛消。好吧……基本上能消。

他打算关上柜门,但又决定再看个究竟。他把瓶瓶罐罐拨开。没有避孕环。大概在她手袋里。他希望是这样,因为他昨晚没有戴套。如果他干了她——记不清楚,但有可能——那就等于毫无防范。

他穿上内裤,掉头回卧室。他在走廊里站了片刻,望着昨晚把他带回家的女人。手脚摊开,一切毕露无遗。昨晚,她穿着高及大腿根的超短皮裙、露脐上衣和松糕底凉鞋,戴着大圆环耳环,看起来就像西部女神。可是这个早上,他看到的是微凸的啤酒肚像松松垮垮的白面团垂下来,还出现了双下巴。

他看到了更糟的事实:她根本算不上成年人。也许不是故意诱人和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感谢上帝,千万别是那样的祸水妞儿),但她顶多二十岁,搞不好还没成年。一面墙上贴着“亲吻”乐队的海报,基恩·西蒙斯喷着火,感觉幼稚到极点,简直让他不寒而栗。另一面墙上也贴着海报,小猫咪趴在树枝上,瞪大了眼睛,配图的警语是: 宝贝儿,坚持到底哦!

他必须离开这里。

他们的衣裤缠成一团,堆在床垫一角边。他把自己的T恤和她的内裤扯开后,一把套上脑袋,再把腿伸进牛仔裤里。裤子拉链才拉到一半,他的动作就凝固了,他猛然意识到,裤子左边的口袋空空瘪瘪的,比前一天下午离开兑现支票的小店时瘪了很多。

糟了。不会吧。

心跳加速,他的头又开始抽搐,因为更多的细节回魂复现了。他把手塞进口袋,却只掏出来一张十元纸币和两根牙签,有一根牙签还插进了他的食指,刺中指甲盖下的皮肉。可他几乎没感到痛。

我们没有把五百元都喝掉。不可能。喝掉五百元的酒,我们早就死了。

他的钱包还在屁股口袋里,老地方。他把它揪出来,心里抱着一丝希望,但终究没有惊喜。他肯定在某个时刻把通常塞在钱包里的十元纸币挪到了前裤兜里。撅起屁股坐在酒吧里一杯接一杯喝,前兜总比后兜安全,可现在看来,这说法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

他看了看床垫上四仰八叉、打着呼噜的年轻姑娘,很想抓住她,把她摇醒,问问她到底把他的钱弄到他妈的哪儿去了。掐住她的脖子,让她呛醒吧,如果非得那么做的话。可是,如果是她偷走的,为什么还要带他回家呢?会不会还有别的事?他们离开银河酒吧后,是不是又冒险去做了别的事?既然他的脑袋清醒了,他记起来了——隐隐约约,但应该可信——他们搭出租车去了火车站。

我知道有个人一直在那儿混,宝贝。

她真的讲过这样的话吗?还是,不过是他的想象?

她讲过,没错。我在威明顿,总统是比尔·克林顿,我们去了火车站。那儿真的有个人。喜欢在男厕所里交易的那种人,尤其是主顾的脸孔有点轻微变形的情况下。他问,是谁喝多了才把我打成那样,我对他说——

“我对他说,你少管闲事。”丹喃喃自语。

他俩走进去的时候,丹只想买一克,哄这个姑娘高兴就好,仅此而已,只希望别掺一半甘露醇。可卡因或许是蒂尼的菜,但不是他的。他听到有人把那玩意儿称作“有钱人的止头痛药”,但他又不是有钱人,从头到脚都不是。可就在那时候,有人从隔间厕所里走出来了。商人模样的男人提着公文包,膝盖总是撞到包,就在这个生意人走向水池去洗手时,丹看到他的脸上爬满了苍蝇。

死亡苍蝇。那商人已经快死了,但他浑然不知。

所以,他不想只买一克了,他很确定,自己要来一份够劲儿的。也许他在最后关头改主意了。有可能,反正他也记不太清楚了。

但我记得那些苍蝇。

是的,他记得。酒精浇熄了闪灵,酒醉之下,连闪灵也会无知无觉,但他真的不能确定,那些苍蝇是不是也是闪灵的功劳呢?闪灵想来就来,不管他是清醒的还是酒醉的。

那个念头又跳出来了:我必须离开这里。

那个念头又跳出来了:真希望我已经死了。

2

蒂尼鼾声低柔,翻身躲开无情的晨光。除了地板上的床垫,这间屋子里就没几件像样的家具了,连二手店淘来的衣柜都没有。壁橱敞着门,丹可以看到蒂尼大部分寒酸的衣物堆在两个塑料洗衣篮里。挂在衣架上的那几件都像是泡酒吧穿的。他看到一件红色T恤的胸前印着“性感女孩”字样,字母上缀满亮片,还有一条牛仔裙,边缘是刻意磨损过的时髦样式。有两双运动鞋,两双浅口平底鞋,一双细带高跟鞋——鞋跟高得能杀人。但没有松糕底凉鞋。这么说来,他也没看到自己那双快磨破的锐步。

丹不记得他们进门时曾经踢掉鞋子,但如果是,鞋子就会在起居室,这一点,他还是记得的——模模糊糊地。她的手袋也会在起居室。他可能把剩下来的存款给了她。不太可能,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

他顶着抽搐不已的脑瓜走过短短的走廊,走进另一个房间。他估摸着,这套房子里也就这么两个正经房间了。这个房间的另一端是简易厨房,台面上只有一个简装电炉,台面下塞进一只小冰箱。权作起居室的空间里有一只破破烂烂的沙发,里面的填充物都冒出来了,沙发一角是用几块砖块垫稳的。沙发正对面是一台很大的电视机,但是屏幕中央有一道很大的裂缝纵贯而下。裂缝是用一条封箱胶带黏合在一起的,但胶带的一角也已翻卷起来。有黏性的胶带上粘住了两只苍蝇,有一只还在勉强挣扎。丹带着病态的痴迷凝视着苍蝇,(再一次)想到,宿醉后的眼睛拥有诡异的才能,无论在哪里,总能找到惯常景象里最丑陋的物事。

沙发前摆着一张咖啡桌。上面有只塞满了烟屁股的烟灰缸和一只装满白色粉末的袋子。还有一份《人物》周刊,纸面上散落着一些粉末。旁边是一张一美元的纸钞,还保持着卷筒的模样,这个桌面上的场景因此而完整了。他不知道他们吸了多少,但根据剩下的粉末量来推测,他应该可以放心地和自己的五百美元说拜拜了。

操。我根本不喜欢可卡因。而且,我是怎么能吸进去呢?我连呼吸都很困难。

他没有。是她用鼻子吸进去了。他把它们搓在牙龈上了。记忆全都开始复苏了。他本该避免去回想的,但已经太迟了。

卫生间里的死亡苍蝇从商人先生的嘴巴里爬出来又爬进去,也爬满了他湿乎乎的眼球表面。毒品卖家问丹在看什么。丹说,没什么,没关系,先来看看你有什么货色吧。结果,那家伙的货色真不少。他们通常都是备货充足的。然后,再打一辆出租车,回到她家,蒂尼在车里就开始吸,倒在手背上吸,那样子好贪婪,或者说是急不可耐。两个人一起哼哼唧唧地唱起了《机器人先生》。

他瞥见她的凉鞋和他的锐步都在门口,珍贵的回忆又汹涌而来。她不用踢掉凉鞋,只需要让鞋子从她脚上滑下去,因为那时候,他的手抓紧了她的屁股,她张开双腿,绕住了他的腰。她的脖子闻起来有香水味,她的呼吸闻起来像烧烤味的脆猪皮。挪到撞球台之前,他俩都在用手抓着吃。

丹穿好锐步,穿过起居室去厨房,心想单门橱柜里大概会有速溶咖啡。他没有找到咖啡,但因此发现了她的手袋,就在地板上。他隐约记得,她把它扔向沙发,结果不太准,落在半路,她就大笑起来。手袋里的七零八碎都甩出来了,包括一只红色仿皮钱包。他把那些东西都扫回手袋里,带去了小厨房。虽然他已经明白,自己的现钞已经躺在毒品卖家那条设计师款的牛仔裤兜里了,但他还没死心,心想着:总该剩点吧。那实在是因为他太渴望有些零头能剩下来了。十美元够买三杯酒或是两组六罐装,但显然不够今天享用的。

他把她的钱包摸出来,打开。里面有几张照片——两三张是蒂尼和一个男人的合影,两人相貌非常相似,不可能没有亲缘关系;还有两三张是蒂尼抱着宝宝的照片;还有一张是穿着舞会礼服的蒂尼,身边的龅牙男生穿着一件丑得可怕的蓝色礼服。放纸币的夹层鼓鼓的。这让他有了希望,结果打开一看,发现揉成一团的救济食品券。倒也有点现金:两张二十元,三张十元。

那是我的钱。不管怎么说,就剩下这些了。

其实他心里很明白,他绝不可能把一星期的工钱——要存起来的现钞——交给刚刚勾搭上且烂醉如泥的女伴。这是她的钱。

是,可是,买可卡因不是她的主意吗?让他在这个清晨酩酊未醒、倾家荡产的罪魁祸首不就是她吗?

不。你酩酊未醒是因为你是个酒鬼。你倾家荡产是因为你看到了死亡苍蝇。

这或许是实情,但如果不是她硬要去火车站买点白粉,他绝不可能看到那些死亡苍蝇。

她也许需要这七十块钱买日用品。

没错。一罐花生酱和一罐草莓酱。再来一条面包,用来涂抹果酱。她可以用食品券去换购别的。

也可能是房钱。她也许留着这笔钱交房租。

如果她需要交房租,可以把电视机贱卖了。也许她的毒品交易人可以买下来,连着裂缝一起买。无论如何,七十块钱也抵不了几天房租。他推算了一下,哪怕是这么破烂的房子,月租金也不会这么少。

那不是你的,道克[10]。那是他母亲的声音,醉得不成人形、巴不得再喝一杯的时候,这是他最不想听到的声音。

“去你妈的,妈。”他骂得很轻,但很真切。他取出那些钱,塞进自己的裤兜里,把钱包放回手袋里,这才转过身去。

有个孩子站在那里。

他看起来也就十八个月大,穿着亚特兰大勇士队的T恤。T恤都垂到他的膝盖了,但底下的尿片还是露了出来,因为尿片里鼓鼓的,都快坠到他的脚脖子了。丹的心在胸腔里猛跳一记,脑袋里轰然一响,仿佛雷神挥起榔头给了他一下。片刻间,他觉得自己肯定要中风昏倒或是心脏病爆发,也可能双管齐下。

接着,他深吸一口气,徐徐呼出:“你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小英雄?”

“妈妈。”孩子说。

从某种角度说,这回答千真万确——丹也一样,是从妈妈肚子里冒出来的——但于事无补。头痛欲裂之际,有一个恶劣的结论自动形成,但他不想把自己卷进去。

他看到你拿钱了。

也许是,但这还不是最终的结论。就算这个小娃娃看到他拿了钱又怎样?他还不到两岁。不管大人做什么,这么小的娃娃都会全盘接受。就算他看到他妈妈在天花板上走路,手指尖喷出火来,他也会信的。

“你叫什么,小家伙?”他的嗓音跟着依然剧烈的心跳而颤动。

“妈妈。”

当真?等你上了高中,别的孩子会因此取笑你的。

“你是从隔壁房间进来的,还是走廊那头?”

拜托,说是的。因为最终的结论是:如果这孩子是蒂尼的,那就是说,她去酒吧买醉的时候把他关在这个狗窝一样的公寓里。独自一人。

“妈妈!”

接着,孩子瞅见了咖啡桌上的白色粉末,跌跌撞撞地走过去,湿漉漉的尿布在他两腿间摇来晃去。

“糖糖!”

“不,那不是糖果。”丹是这么说的,但事实上那就是糖果:鼻子享用的糖果。

孩子根本没理他说了什么,一伸手,就碰到了那些粉末。就是这时候,丹看到他的上臂有淤青。被人掐过留下的那种青印。

他拦腰抱起孩子,另一只手抄在两腿间。就在他把孩子抱离咖啡桌的时候(湿透的尿片里挤出了尿液,顺着他的指缝滴落在地板上),丹的脑海里充满了一个画面,虽然只是一瞬间,却鲜明得让人无法忍受:钱包里的照片上那个酷肖蒂尼的人把这孩子揪起来,死命地摇晃他,留下了他的手印。

(嘿!汤米!你到底懂不懂滚出去的意思?)

(兰迪,别!他只是个宝宝)

画面消失了。可是,第二个声音很虚弱,带着责备的口气,一听就知道是蒂尼的。他明白了,兰迪是她的哥哥。这就说得通了。施暴者不一定都是男朋友。有时候也会是兄长。有时候会是叔伯。有时候甚至会是亲爱的老爸。

(出来呀出来没用的小畜生快来吃你的药)

他抱着孩子——汤米,他叫汤米——走进了卧室。孩子看到母亲,身子立刻扭动起来:“妈妈!妈妈!妈妈!”

丹把他放下来,汤米一路小跑地奔向床垫,爬到她身边。蒂尼还在睡,但此刻伸出手臂,把他往自己怀里拉。勇士队的T恤被拉起来了,丹看到孩子的腿上有更多乌青。

她哥哥叫兰迪。我可以找到他。

这个念头像一月的冰湖般冰冷又清晰。只要他从她的钱包里取出照片,集中精神,不去管砰砰作痛的大脑,他或许可以找到这位大哥。他以前干过几次类似的事情。

我可以亲自制造一些淤青,留给他。告诉他,下一次我就会杀了他。

只不过,不会有下一次了。在威明顿的日子已经完了。他再也不会看到蒂尼和这间让人绝望的小公寓了。他再也不会去想昨晚和今天清晨发生的事。

这一次出现的声音是迪克·哈洛兰的。不,宝贝。你可以把从全景饭店里跑出来的那些家伙收进密码箱里,但你收不了回忆。从来都不行。回忆是真正的阴魂不散的幽灵。

他站在门口,望着蒂尼和淤青遍身的男孩。孩子又睡过去了,在清晨的光芒里,母子二人简直像天使一样。

她不是天使。也许那些淤青不能怪她,但她确实出去泡酒吧,还把他独自关在家里。他醒来、走进起居室的时候,要不是你在那里……

糖糖,孩子说着,就会去摸剩下的粉末。那可不行。必须做点什么。

是,但不用我来做。如果我顶着这张脸去健康公益机构投诉孩童照管不良的现象,效果会好吗?散发着酒气和呕吐物的嘴脸。不过是想尽一个好人的公民义务。

你可以把她的钱放回去,温迪说,你起码可以做到这一点。

他差一点就这么做了。真的。他从兜里掏出钱,就在手心里攥着。他甚至慢悠悠地走回她钱包所在的位置,这段路肯定对他有好处,因为他又有了一个点子。

非要拿走什么的话,你就把可卡因拿走吧。你可以把它们卖掉,剩下的这些多少能卖一百块钱。要不是糟蹋了这么多,搞不好能卖出两百块呢。

只不过,万一他的潜在客户碰巧是个缉毒便衣——全看他的运气了——他就会锒铛入狱。一旦进了监狱,他还可能因为在银河酒吧里犯下的什么蠢事而罪加一等,脱身不得。拿现金就安全多了。统共七十美元。

我要把钱分了,他暗下决心,四十块留给她,三十块我拿走。

只不过,三十块钱对他没什么用处。况且,她还有食品券呢——那么厚一沓,噎死一匹马都够了。她可以用那些券喂养她的孩子。

他拿起装可卡因的小袋子和沾染粉尘的《人物》周刊,放在了厨台上,以免孩子够到。水池里有一块百洁布,他用它把咖啡桌上残余的粉末都抹掉了。他在心里对自己说,如果她在这个节骨眼上半醉半醒地走进来,他就会把该死的钱全部还给她。他对自己说,如果她继续打呼噜,那就算她活该这个下场。

蒂尼没有进来。她继续打呼噜。

丹清扫完了,把百洁布扔回水池,又想,要不要留张字条呢?可是他该怎么写呢?照顾好你的宝宝,顺便说一句,我拿了你的钱?

好吧,不留了。

他把钱放在左侧前兜里,走出去的时候尽量轻声关门。他对自己说,这是体贴的做法。

3

中午前后,宿醉后的头痛总算过去了——多亏了蒂尼的两种止痛片:菲奥瑞塞特和达尔丰。他去了格尔顿平价烈酒和进口啤酒店。这家店在老城区的砖墙老屋里,那里的人行道上空荡荡的,当铺倒挺多(每一家的橱窗里都展示着令人咋舌的各式剃刀)。他本想买一大瓶非常便宜的威士忌,但看到店门口的物事后,他改主意了。那是某个流浪汉的家当,千奇百怪的玩意儿堆在一辆购物推车里。流浪汉本人在店里,正冲着店员高谈阔论。推车最上面有一条毯子,卷起来之后用麻绳捆紧了。丹看到毯子上有几处污渍,但总体来说还不赖。他取下这捆毯子,夹在胳膊底下,一溜儿烟地走了。从一个有虐待儿童嫌疑的单身母亲那里偷了七十块钱之后,偷走流浪汉的魔毯简直就像小菜一碟。他大概因此觉得自己更渺小了吧。

我是不可思议的缩水人,他心想着,带着新猎物,快速拐过了街角。再偷几样东西,我就能彻底隐形了,谁也看不到。

他做好了准备,预计会听到狂怒的流浪汉的咆哮声——流浪汉越疯,叫得就越响,但事实上并没有人冲他喊叫。再拐一个弯,他就可以恭祝自己安然逃脱了。

丹拐了那个弯。

4

当夜,他出现在恐怖角纪念大桥下的斜坡,独坐在大口径的暴雨下水道口。他有地方住,但滞纳的租金已是债台高筑,他本来信誓旦旦地说昨天下午五点前会付清的。也不仅仅是房租的问题。如果他现在回住处,很有可能得到正式邀请,前往贝斯大街的那幢堡垒式样的官办机构,回答一些关于某次酒吧群殴的询问。所以,综合来看,不回去更好,有多远躲多远。

闹市区有一个美其名曰“希望之家”的收容所(当然,酒鬼们都称其为“没希望之家”),但丹一点儿也不想去。你可以免费睡一觉,但如果你手里有酒瓶,他们就会把它夺走。威明顿到处都有凑合过夜的地方,廉价旅店也比比皆是,没人会管你喝什么、吸食什么或注射什么,但在气温适宜也没下雨的时候,为什么要把好好的酒钱浪费在一张床和屋顶上呢?等他往北走的时候再担心住宿的事吧。更何况,他先要想办法在不惊动房东太太的前提下把博内街公寓里那几件私人物品取出来。

大河之上,月亮升起。毯子已在他身后铺好。很快,他就会躺下来,用这毯子把自己包成一个茧,然后就睡。他喝到刚好开心的程度,就好比经过了艰险的起飞和攀升过程,低空的乱流已经不再困扰他了。他当然知道,自己这日子算不上正直的美国人所标榜的典范生活,但就目前而言,一切都挺好。他有一瓶太阳牌威士忌(在距离格尔顿的售酒店很远的一个酒铺里买的),还有半只霸王三明治留作明天的早餐呢。未来阴晴未卜,但今晚的月光甚是明亮。该怎样,就怎样。

(糖糖)

突然,那孩子和他在一起了。汤米。就在这里,在他身边。伸出小手,想去拿白粉。他的手臂上有淤青。蓝眼睛。

(糖糖)

他看得见,这一幕清晰无比,让人难以忍耐,而且和闪灵没有关系。不止如此。蒂尼平躺着,打着呼噜。红色仿皮钱包。揉成一团的食品券,上面印着美国农业部的标志。纸币。七十美元。他拿走的钱。

想着月亮。想着从河面上升起的月亮是多么宁静。

他全神贯注地想了一会儿月亮,但后来,又看到蒂尼平躺着,红色仿皮钱包,揉成一团的食品券,可怜巴巴又皱巴巴的纸币(现在已经花去大半了)。最清晰的还是那孩子,伸手去够白粉,胖乎乎的小手像一枚海星。蓝眼睛。有淤青的手臂。

糖糖,他说。

妈妈,他说。

丹早就学会了循序渐进的喝法;按照分量慢慢喝,狂饮更能持久进行,飘飘然的快感也更丰富,第二天,头也不至于太痛,一切都更好掌控。不过,有时候,渐进也会出问题。烂事常常有。银河酒吧里那次就是。不过,那次多多少少算是意外,今晚只用四大口喝光这瓶威士忌,却是他故意的。你的意识是黑板。烈酒就是黑板擦。

他躺下来,用偷来的毯子把自己裹紧。他等着意识涣散的时刻到来。是来了,但汤米也来了,他抢先一步。勇士队T恤。沉坠的尿片。蓝眼睛。淤青的胳膊。海星小手。

糖糖。妈妈。

他对自己说:我永远不会讲出去,对谁也不说。

月亮升得更高了,悬在北卡罗来纳州威明顿市的上空,丹·托伦斯渐渐沉入无知觉的世界。有梦,梦到了全景饭店,但他醒来后是不会记得的。他记住的将是蓝眼睛,淤青的胳膊,伸出的小手。

他好歹想出了法子,取出了私人物品,往北方去了,先到纽约州北部,后来又去了马萨诸塞州。两年过去了。他经常帮助别人,尤其是老人。这事儿,他有独门绝招。太多个烂醉之夜,那孩子都将是他脑海中的最后一幕,也是宿醉后的清晨第一个浮现出来的画面。每当他对自己说真的要戒酒了,他都会想起那孩子。也许等到下周;下个月绝对戒了。孩子。眼睛。胳膊。海星一样伸出去的小手。

糖糖。

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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