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支队用人需求和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5名消防文员。欢迎符合条件人士积极投身于消防事业工作,为国家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贡献力量。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履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义务;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符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相关专业要求,具体学历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招聘岗位要求;
7.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男青年身高不低于1.65米,女青年身高不低于1.58米,具体条件参照招聘岗位中条件项目;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38名人员,分别为政府专职队员33名(其中战斗员22名,驾驶员8名,通讯员3名)和消防文员5名。详见招聘岗位要求(附件2)。
三、相关待遇
详见《应聘须知》(附件3)。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20日期间,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送至洋浦经济开发区消防支队五楼警训科(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大道6号)。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三种类型。初选入围者到指定地点统一进行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主),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和业务能力测试。
(三)体检、政审。考试合格人员统一进行体检及政审。拟录用人员填写《洋浦经济开发区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政审表》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经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对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发放聘用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具体程序和方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3)。
五、聘用期限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参谋
联系电话:0898-28821360
联系邮箱:xiaoling88881@yeah.net
单位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大道6号洋浦消防支队
邮编:578101
详细招聘信息及报名表下载请在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http://yangpu.hainan.gov.cn/)和洋浦消防微博(微信公众号)招聘公告上查找。
七、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实施方案由洋浦经济开发区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须知
4.政府专职队员和消防文员业务测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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