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书记员招聘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尚未查清的违法犯罪嫌疑;
(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年龄30周岁以下;
(八)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优先);
(九)对拥有计算机特长、机动车驾驶技能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报名&审查
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31日之前
报名方式:
网上预约,请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hkldzc@163.com
提交资料:
(1)时间、地点:根据网上预约报名情况,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簿原件;本人简历;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
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考录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案例分析、材料写作、法律知识等。
面试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进行测试。
以上考试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而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且根据政审等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通过上述考试并被拟聘人员,由上海宏智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附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劳务派遣相关标准执行,并向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