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是重庆市规划的覆盖渝东南地区的区域性医疗中心,是国家级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司法鉴定机构和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重庆医科大学教学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集团黔江医院、吉首大学附属医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2013年建成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占地434.1亩,建筑面积111630平方米,编制床位1500张。设置临床科室35个、医技科室9个。拥有1.5T超导核磁共振、128排螺旋CT、平板数字减影机、直线加速器等先进医疗设备。医院建成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有重庆市区域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5个、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5个、重庆市医疗特色专科2个、重庆市住院医师和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12个、重庆市区域质控中心3个,区级重点专科20个、区域会诊中心3个。全院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30人,副高级132人,中级216人;硕、博士56人。医院是黔江区医学会、黔江区护理学会、黔江区中医学会会长单位,是原国家卫生部卫Ⅺ项目及中英合作项目研究试点单位、全国医院感染监测网感染横断面调查先进单位、重庆市医院管理先进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市级示范点、重庆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卫生单位、重庆市园林式单位。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条件、范围
(一)招聘岗位、名额
精神医学科(精卫办)工作人员4名。
(二)报名条件
1. 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强烈的服务意识;
2.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及肢体器官缺损,身高155cm以上;
3. 护理专业,且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4. 已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者;或已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且取得护士规培结业证(2020年规培结业护理人员,必须在2020年12月前取得护士规培结业证);
5. 年龄30周岁以下。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料投递邮箱:cqsqjzxyyrsk@163.com。
1.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2020年5月29日。
2. 报名所需材料: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学籍验证报告、护士执业证书、身份证、全日制大专学历者规培结业证(2020年规培结业护理人员由所在基地出具证明)等扫描件,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
3. 咨询电话:023-79246676。
(二)考试(考核)
1. 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现场通知。
2. 考核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考核成绩、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予以公示。现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相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试岗
拟录用人员在面试结束后2天内到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试岗一周,试岗期间无工资福利待遇,试岗结束后由试岗科室进行考核,试岗考核合格方可进入体检。
(四)体检
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在试岗考核合格后3天内到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审查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
四、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经试岗、体检及考察合格,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一周内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2020年12月前未取得护士规培结业证的全日制大专学历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享受医院编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2020年5月22日
来源: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网址:http://www.qjzxyy.com/contents/283/2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