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赛柏蓝
▍作者/阿妮娅(发自上海)
医药行业税务问题重灾区——虚开发票,又有药企负责人被带走
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则起诉书。山东**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郑某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20年9月24日被泰安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22日经法院决定,于同日被泰安市公安局逮捕。
起诉书显示,为达到山东某药械有限公司少缴税的目的,在没有发生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山东**药业有限公司通过收取1623723.7元开票费的方式,为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次,共计184张,价税合计18041372.62元,虚开税额为2621395.56元,某公司已全部用于抵扣税款。
法院最终认为,**公司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被告人郑某某系该公司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来自「药企法人」的消息,4月10日,中纪委官方网站更新了一则消息:某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行贿接受监察调查并被依法留置。
4月中旬,官方账号“平安陆河”发布消息,经侦大队重点打击经济犯罪,主侦破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约1.3 亿人民币。犯罪嫌疑人张某宣在一年期间,被洪某从(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21年3月5日被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刑事拘留)雇用为陆河某药业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中纪委今年频繁发布文件,强化和重视医药领域腐败贿赂问题,涉及主体逐渐扩大,从医药代表、医生、院长再到药企负责人,相关用意十分明显。
在昨日召开的第三十八届中国医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暨2021年赛柏蓝峰会上,有嘉宾表示,目前医药行业面临的政策监管环境较为严峻,对医疗卫生各参与方的规制和调整:如两票制、九不准、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及各央企国企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试点;与此同时,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在2021年2月26日发布了《医药行业合规管理规范》。
此外,执法环境也变得更为严格,比如2015年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显示,要在行政和解中引入合规机制,合规不起诉原则。
与此同时,2015年-2021年连续七年九部委联合印发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通知。
政策环境日益严格,再加上医药行业相关案例的行贿数字都较大,涉及的惩罚也会更加严厉。
会议中,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成安博士表示,在医药行业案例检索中,共377件案例行贿数额,共有334个案例行贿数额在3万以上,100万以下;26个在100万以上,500万以下。
其中,涉嫌贿赂的方式主要有给予医药代表高额提成,医药代表完成销量;以差旅费或其他费用提取现金,直接或中间人支付;开学术会议交流活动,以学术名义支付和第三方销售外包(cso)服务。
近年来,医药行业内两票制的执行,流通领域中代理商、经销商、配送商的角色被压缩成一个,理想状态下,多票、过票、挂靠、避税行为将大大减少,使利润更加透明。但实际上,在销售过程中,代理商仍然会想办法抬高药品定价,「高开」发票,从而将销售过程中包括回扣、返利在内的营销费用和利润加到药品价格之中。
业内有观点显示,在两票制背景下,药品销售环节的销售费用无法像过去一样通过多次开票去进行消化和分配,而这些无法抵扣的中间销售费用使医药企业提高了税务风险。此外,医药企业的回款周期较以前延长,为了使利润率不受影响,不少医药企业都会选择铤而走险,以其他形式进行虚开。
据了解,医药行业虚开发票的新形态主要有小型医药代理商转变为CSO继续参与虚开,利用医药产业园等进行虚开;数据显示,实施两票制后,全国涌现出上万家CSO。
在刑事责任方面,根据现行《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只要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如果虚开的税款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被骗税款在五千元以上的,就会被公安机关立案追诉,而且只要被判处刑事责任,都要判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以来,国家层面对药企财务信息的检查逐渐严格,这是一个明显的信号。
同样是4月中旬,监管部门对药价虚高、销售费用过高的问题出手:公布77家药企查账结果,对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在此次的查账结果中,问题重灾区仍是虚开发票。上述19家药企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账簿设置不规范等其他会计核算等。
也就是说,相关部门意在通过财务信息检查,围绕药价虚高,重点聚焦医药产品的销售费用是否真实、成本费用结构如何构成,这也对未来药企的合规性作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