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报·长春惠买房解读
本次新政,针对部分政策提出7点措施,主要内容有4点。
具体说了啥?
政策前4点内容,我们拆开来看!
1、原文: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建筑物抵押期间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进行商品房预售。
解读:原来,房企取得预售条件,是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建筑物未被抵押。
如今,政策放开,相当于减轻房企取得预售证的难度,一定程度上,可以加快销售节奏,快速回笼资金。
2、原文: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对未预售商品房进行在建建筑物抵押。
解读:房企在取得预售证后,可对未售出商品房进行抵押,举个例子:某盘A栋取得预售房源200套,已售出40套,那么其余的160套商品房,可以向第三方进行抵押。
一方面,是房企对取得预售但未卖出的房子,可以从第三方抵押房源,可以加快回笼资金,另一方面,快速回笼资金也可以及时投入施工生产,加快剩余产品开发速度。
3、原文: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对未售的商品房进行抵押权登记。
解读:这条和上面一条很像,对部分未售出房源,房企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就可以进行抵押,同样的,可以快速回笼资金,减资金压力。
4、原文: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限制上市交易的期限届满或抵押权注销后将自留房状态变更为商品房备案状态。
解读:这条政策解除两类房限制:1、上市交易期满;2、抵押权注销。
以上两类房源可以变更为商品房备案状态。
来源: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房地产报·长春惠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