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加强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队伍建设,南京审计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nau.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资格条件中另有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国内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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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核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情况,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4.南京审计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南京审计大学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且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已经毕业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各省(市)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时,如考生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即取消资格。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方式
岗位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按照南京审计大学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每期招考工作(自考核工作启动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一)体检。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执行。
(二)考察。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师德素养、
(三)公示。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核准后,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聘用资格:
(1)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南京审计大学人事部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8312106
南京审计大学纪检监察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318861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南京审计大学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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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审计大学、江北招聘
▌编辑:令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