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计划引进358个岗位644人。其中,兰州市各区县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34个岗位201人(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市直部门计划引进179个岗位227人(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2),企业计划引进45个岗位216人(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3)。户籍不限。
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引进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合格人员需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
引进人才与我市相关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以上工作合同,其中,与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可按规定在市内流动。
1.2019年9月17日上午9:00—11:30,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140会议室,联系电话:010-58808153、010-58808120);
2.2019年9月20日上午9:00—11:30,西安,(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渊楼,联系电话:029-85310325、029-85310326);
3.2019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重庆,(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联系电话:023-68253513、023-68253779);
4.时间待定,兰州,(兰州大学);另行公告。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兰州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兰州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2.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和机关用人需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
3.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博士每月2000元、硕士每月1500元、本科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或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申请入住兰州市人才公寓。
4.企业引进的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财税、金融、项目扶持等优惠政策。